03.05 德阳通过侮辱闹事和网络掐头去尾造谣逼死女医生的熊孩子家长一家人涉嫌违法犯罪吗?你怎么看?

阳光之恋13


德阳侮辱,闹事逼死女医生案件在网上抄的沸沸扬扬。

但安医生被熊孩子家长侮辱,闹事和网上不明真象的人蔓骂导致女医生自杀身亡。

安医生的死与孩子家长亲戚侮辱闹事有脱不了的干系。


明明自己孩子公共场合做的不对,不去教育自己的孩子,反而去侮辱闹事安医生及丈夫单位,并要领导开除人家。

谁给你如此大的权利,不找自身毛病,错全怪罪别人?

熊孩子父母就是故意杀人罪,理应受到法律严惩。

还安医生一个清白。

安医生好在九泉之下,得到安息!


用户zmj情感嘚啵嘚


我没看视频,大概搜了下新闻,我个人认为,首先小男孩就算是摸了下屁股(假设),也是一个未成年人的行为,谁人在年轻时不犯点错误?对于一个成年人(医生老公)应该先问清楚情况,找小孩家长讲理,而不是对一个未成年人大打出手,何况摸屁股说不定完全就是一场误会(误碰),在没有任何了解的情况下对一个未成年人动手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行为。我非常讨厌这种没素质的人。而男孩家长后面的报复相信很多家长都会这么做,因为一个成年男人暴打未成年人确实是让人无法接受,但报复本身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也是错误的,但是这口气又咽不下,因为法律对于先动手打人的行为没什么惩罚力度,不痛不痒,既然法律不严,大家都是愿意打别人一顿,只要没内伤或者造成严重后果,都是钱可以摆平的事,所以很多人就会想到暴力解决问题。08年我就写过一遍文章,建议法律修改,任何时候都不要先动手,先动手并且仗着自己占优势就应该重罚拘留等其他处罚。那如果别人是人身攻击呢?如果有录音录像,可以通过法律告对方拘留诽谤等,而且起诉后,证据确凿的话,人身攻击的一方不但要拘留,还要赔偿起诉方误工费及诉讼费还有适当的精神赔偿,,把诽谤之类的法律应用起来,让守法者和普通百姓能够享受到法律的正义,相信社会风气才会变好,打架斗殴才会减少。要让有官方背景或者有亲戚朋友在官方的倚仗这些关系为非作歹的人不能得到这种特殊关系,把法律应用到极致,体现公平公正,自然社会就和谐。很多事都是从一件非常小的事慢慢扩展到大事,如果法律体现应有的作用,让大家对法律尊重并且畏惧,就可以减少好多社会矛盾。我就事论事,对事件中的人物不带偏见,我只希望法律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和谐。


用户61334088699


8月20日,安医生和丈夫去游泳,在泳池里,两个13岁男生可能冒犯了安医生,朝其吐口水,做鬼脸,还有一系列侮辱性动作,安医生老公看不下去了,情绪有点激动,便冲过去将该学生朝水里按。 之后,男生的妈妈带着家属和朋友一起在游泳馆浴室里打了安医生。第二天他们就找到安医生和她老公的单位大吵大闹,并让安医生单位的领导把她开除。

安医生后不堪忍受而自杀。

侮辱、造谣逼死女医生的熊孩子的家长应该构成侮辱诽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根据有关解释: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而德阳市熊孩子的家长的行为,即有侮辱女医生的行为,也有诽谤女医生的行为,所以他们的犯罪情节更为恶劣!

其一,侮辱

先是熊孩子对女医生进行骚扰,后来熊孩子的家长对女医生一家进行辱骂殴打,并闹到女医生的单位,贬低其人格,破坏女医生的名誉,这属于典型的侮辱行为。

其二,诽谤

熊孩子的家长利用媒体网络,捏造有关事实,并在网上大肆传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使女医生不堪忍受而自杀,其行为显然已构成诽谤罪。

因此,认定熊孩子一家的家长涉嫌违法犯罪是正确的。其不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远元欧巴


这件事还没看到警察发出最后的事情调查公告,不好说什么。

如果真是像问题描述中这样的话,感觉应该也算犯罪吧,就是不知道具体算哪方面的犯罪。毕竟他们枉顾事实,造谣传播非事实的东西,加上去医院去闹。给安医生造成很大的精神压力,与她的死亡有直接关系。

感觉这件事处理不好后续影响挺大的。如果他们一家不做处罚,以后是不是有人也会这么做。如果处罚不重的话,警示作用也不大。

从这件事深挖,也是有些值得注意的地方。现在网络信息很发达,在没有明确事实的情况下,不要动不动就人肉曝光什么的,也许说不定就是一条人命,安医生这就是典型的例子。

还有孩子家长这边,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安医生夫妻跟他们都有协商好了,道歉也接受了,是不是应该就算了。或者说初次协商没协商好,安医生夫妻也没表达不愿再次协商吧。就这样传到网上去,到别人单位去闹。这是不是有点无理取闹的意味?是不是故意把事闹大,不管有理没理也让对方惹一身骚?

至于安医生,因为这样就想不开,太不应该了。有什么事都是可以解决的,况且这件事从根本上说不是很大的事,只是一件小冲突。生命不会重来,死去很简单,留给活着人就是痛苦。

生命很可贵,且行且珍惜。


碧海梵天


又是名誉与生命。前不久无意间翻看了《求求你表扬我》,今刻意认真查看了"安医生之死",心情同样很是沉重,也依然无法划定对错。 男孩泳池袭臀(在没有公安公布事经前不知可否这么说),从人的动物性和荷尔蒙的妖性来看,大多男的在成长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有如此男孩想法,只是个别如此男孩付诸实施了,接受一巴掌教训是十分必要,这样可能避免长大后的"啄勺踩背"(此处想寻个成语表达硬上弓和见谁都上的卑劣,没寻到,就想到公鸡对母鸡,形象地有了这个词)。如果男孩家长能听听对方说辞,冷静核实,或许会从心里感谢安夫对其子的管教… 问题的转折在于对男孩的那一十分必要的巴掌由谁给。如果是安医生给,合情合理但不一定避免这样结局。如果是男孩家长给,和谐又美好。安夫给了,尽管合自己心情,想想也属不应该。但我认为,形成事态最终发展态势,关键因素在于男孩家里方。 不管怎样,安医生走了,尽管十分地反对她的做法,但心里还是沉痛,不知为什么,就是为一个从未曾蒙面的人心痛无比… 安医生的名誉惨遭践踏,仅有的勇气和多有的脆弱,无法承受她自封对丈夫的"愧疚"和周围人对自己的曲意看法,特别是来自一邦人无礼的纠缠。最后绝决地认为名誉无存生命何附… 安医生把名誉与生命同重共存,表面看来是对的,实则为错。因为她没界定名誉因何而亡。如果是自毁名誉,无可厚非,表里都对。但是名誉遭他毁,就千不该万不该,自古有多少人死于别人的囗舌,难道安医生不知其一? 名誉与生命共存亡,名誉遭他毁就必需要坚强!


心无欲坠引力微


有句话叫:不怕流氓能打架,就怕流氓有文化。


这件事情中正好印证了这一点,这个孩子的一个长辈刚好是律师,而这个律师舍弃了自己的本分,忘掉了自己宣誓的内容,完全不尊重事实,将视频掐头去尾,放在网络上,对安医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再加上后来大闹安医生单位的事情,让安医生精神崩溃,最终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件事情的罪魁祸首有几个,这也是直接引起安医生死亡的原因了。

第一、安医生和其丈夫的单位信息是谁泄露出去了?

这一点也是后续引发安医生崩溃的缘由之一,安医生的单位信息为何第二天就被泄露?我想这个中间的缘由也要调查清楚了,该承担责任的人,必须要承担。


第二、游泳馆的视频怎么泄露?

为何游泳馆视频泄露出来了,这个是警方调用的,还是自己私自调用的?这些人的目的是什么?中间有没有什么利益纠纷,这都要调查清楚。


第三、孩子的一个长辈是律师,利用自己剪辑的视频,混淆视听,对安医生造成了伤害,这种知法犯法的行为如何处理?

据悉,孩子的一个长辈就是律师,也正是这个律师将视频进行剪辑之后放上网络,起初利用舆论给安医生一家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并通过自己的媒体关系大肆在网站上宣传,这样的行为更是可恶。这样的知法犯法行为,应该如何处理,我想着也是后续需要追究和探讨的。


总之,事有因果,孩子的无力取闹和长辈的伪造事实,可见这个家庭真的很差劲,也希望安医生能安息。


老王侦查记


怎么又回答这样的问题了。

不想再谈论谁是谁非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说话两片唇,单凭标题导。

网上想替谁说话,想误导什么,怎样吸引眼球,就标出什么样的标题。写出什么样的内容,全靠小编说。

有良心记者实事就是的,客观公正地叙述事情的原委吗?

没有,只要认为有引起吃瓜群众共鸣的,能引起关注的,能上头条的,随便什么视频,什么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就传上网。

吃瓜群众越是骂的凶,越是炒的火,点击量就越上升。本来生活的平常稀松的事,一到网上,就成惊人新闻了。

唯恐天下不乱。

一切按事实惩办就行了。该罚的罚,该封号的封号,该拘留的拘留,该判刑的判刑。

不能受网上舆论的影响,对当事人做出不必要的不当措施。

女医生之死,表面是熊孩子家长。但如果没有网络这个平台支撑的话,他们录视频干什么,他们上医院大吵大闹干什么。

不就是医院、医生、公务员、孩子这个敏感话题,能容易引起上头条吗?反之,如果没有特殊的这些标签,谁还关注这起事件?

正因为这些心理因素被一些人掌握了,所以他们才有预谋地录视频,在医院大吵大闹,在为他们知道,有不良媒体正等着他们制造新闻呢。

医生之死,网络暴力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反过来,又借助着医生之死,又一波舆论来了。

本人不表态,按现实情况,交由法律来处理吧。


左析右洞


终于,现实中的软暴力和网络暴力,让这个非常优秀的医生选择了自杀,用一种连咄咄逼人的家长都没有想到的方式来无声呐喊。

一件普普通通的纠纷,为何闹出人命?

键盘就可以杀人,真的,因为按几下键盘,用不了多少的时间和责任。

我很奇怪的是,为什么现在的舆论导向让人觉得所有的人是凶手?什么时候开始让我们忘了谁才是这件事的主谋?到底是谁在幕后做推手?


好深的计谋,好厉害的手段。肆无忌惮地利用舆论操纵国人的意识,从而达到自己的私利。现在事闹大了,更好,把所有的人拉下水,让所有的人都认为自己是帮凶,从而淡化自己的罪恶,不得不服,他走的这招妙棋。

我不知道网络上有多少他的水军,有多少大V为他摇旗呐喊;背景深厚,人脉关系广也是事实。可我知道任何的隐瞒都掩盖不了事实,我也知道,正义也必须要有人来发声。

我们被人牵着鼻子走了。

朋友们,你们认为这件事的罪魁祸首是谁,欢迎讨论,喜欢我观点的别忘了点赞关注哦!


盛一手


有人曾骂(劝)我对于安医生这件事不要过于较真,恐怕那样会掀起另一次网络暴力。细想之下,他们说的也不无道理。

但是,再三思索,个人还是认为这件事应该追责到底。是谁的责任就应该由谁来承担,不仅仅是针对这一件事,主要是为了减少或者防止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要让某些人知道,无论是在现实还是网络上,使用暴力伤人都要付出代价。

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只有“打的疼才能记得住”。在该事件中,刨除两个孩子的原因(他们今后的好坏,会有社会这所学校来教育),其家长胡搅蛮缠、无理取闹的做法真的应该受到谴责。

如果证实其家长是有计划有目的想要诋毁侮辱安医生,故意用剪辑过的视频来混淆是非,那么他们已经触犯了法律,除了涉嫌侮辱诽谤,还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安医生的自杀。

这其中有个孩子的姨夫是律师,而网上流传的截图也是这个律师在叫嚣把事情闹大再告,细思极恐,如果这个做律师的真的参与了该事件的策划,那安医生之死的人为因素就更多了。

应该彻查到底,不能让道德败坏的律师继续从事法律工作。

除了在现实中的直接涉事人,还有在网络上推波助澜传播歪曲事实视频的媒体和大V也是难辞其咎。

最后,还是建议安医生的家属能够提起诉讼,让那些该付出代价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警示后人,减少此类现象的发生。


夜雨如书


德阳安医生自杀事件让人痛心,仅仅因为一个小矛盾,而夺去了一条生命。

一、涉事男孩家人的所作所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

1、男孩家长带领亲戚朋友在更衣间殴打安医生,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2、男孩家长去安医生所在医院闹事,同样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

3、男孩家人断章取义剪辑视频,并发布到网上,引导舆论,利用网友攻击安医生极其家人。其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涉嫌犯罪。

二、据网友爆料,那部经过剪辑的、断章取义视频的发布者,是涉事男孩的姨夫王某,而且,王某本身就是个律师。

据德阳司法发布的一则微博,也证实了王某律师的身份。

如果查明视频确实是王某发布的,那他便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三、8月29日,设施男孩家属对媒体称:安医生的死和网络暴力拖不了干系。

不知大家看到这样的说辞,是什么感想。只想问这家人两个问题:那场网络暴力是谁引起的呢?是谁利用了网络暴力,从而达到攻击安医生一家的目的呢?

如今,安医生被逼死了,为了减轻自己责任,就开始甩锅给网络暴力。那波网友是实实在在被利用了一把,可见其用心之险恶。

四、另外,还有几个疑问:

1、事发当天,只有安医生的丈夫向男孩道了歉,而当天是安医生先被男孩耍流氓、侵犯,之后又被男孩家人带一群人殴打。安医生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却没听到男孩极其家人的一句认错和道歉。

2、为什么安医生被一群人殴打的视频没有公布于众?这其中有什么隐情?

五、事件全过程被公布后,男孩家人接到了一些骚扰电话,其表示: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希望网民放过自己,别再网络暴力,静待司法处理结果。

在此反问两句,当初,发布剪辑视频时,怎么没想过会影响安医生及其家人的生活和工作呢?怎么没想过放过安医生呢?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安医生被他们上绝路了,现在知道拒绝网络暴力了,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无法同情。

希望法律能够给予涉事男孩的家人及亲属相应的惩罚、制裁,还含泪逝去的安医生一个公道!

大家觉得应该如何处罚涉事男孩的家人呢?

【谢谢朋友们耐心阅读,欢迎关注、评论等,发表看法,一起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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