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迎战疫情」关于疫情时期的机动车停放通告


「迎战疫情」关于疫情时期的机动车停放通告

2020年元月30日,原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决策,呼应特殊时期的“非常举措”,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凡在居民小区附近道路有序停放的机动车辆,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前提下,不予按照违法停车进行处罚。


近日,我大队接部分驾驶员及群众投诉反映,个别驾驶员或车主,在道路上随意停放机动车、双排或横向停放机动车甚至占用消防应急通道,严重影响通行秩序,不能确保紧急情况下特种车辆的通行。

鉴于此,原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通告如下:①请广大驾驶员及车主严格遵守《原阳公安交警向全县人民倡议书》要求,不能因自己随意停放车辆而影响公众通行;②在全县各居民小区未解除“车辆禁止驶入小区”的举措前,原阳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将继续按照倡议书内容,对在路边停放车辆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违法停车行为,暂不按违法停车进行处罚;③凡无视倡议书内容,车辆随意停放影响公众通行且拒不驶离的,交警大队将采取强制拖车的方法拖移机动车,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原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3日



「迎战疫情」关于疫情时期的机动车停放通告

原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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