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放寬擔保要求 湖北財政貼息新政緩解創業貸款難

放寬擔保要求 湖北財政貼息新政緩解創業貸款難

貸款難、利息高,一直是困擾“雙創”的老大難。省財政廳、省人社廳、人行武漢分行日前聯合印發《湖北省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從擴大支持範圍、放寬擔保要求、加大貼息力度等多方發力,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財政支持力度。

過去,享受貼息的個人主要有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等九類人群,此次新政首次將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納入支持範圍。享受貼息的小微企業,對一年內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佔現有職工人數的比重,由原來的30%降至25%。

享受貼息新政的貧困地區範圍,不再限於國定貧困縣及國定片區縣,而將全省37個貧困縣全部納入,還增加了南漳、興山、谷城、遠安、通山、崇陽、通城等7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貧困縣。貧困地區的個人可享受最長不超過3年的貸款貼息,貼息貸款利率可上浮不超過3個百分點。

過去規定,對申請人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戶為單位)自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內沒有商業銀行其他貸款記錄。新政取消了這一規定,並放寬了小額消費貸款限制,允許申請人有5萬元以內(含5萬元)的小額消費貸款。創業擔保基金不再是貸款增信的唯一方式,可通過各類融資擔保機構擔保、各類抵押和質押等方式增信。對已享受貼息支持的小微企業,允許通過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支持。

貼息力度進一步加大。對取得符合規定利率水平的創業擔保貸款的個人,由財政部門全額貼息;對取得創業擔保貸款的小微企業,由財政部門按貸款基礎利率的50%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累計可享受3次貼息政策。

申請渠道更通暢。過去,取得創業擔保貸款只能由社區推薦,新政明確各地人社部門可直接受理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也可接受創業就業所在地社區(或鄉鎮街道)、村委會、群團組織、涉農金融服務工作站、經辦銀行、擔保機構等推薦。

當然,新政對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也有限定:個人貸款額度不超過10萬元(合夥創辦小微企業貸款不超過50萬元),小微企業貸款額度不超過200萬元。各市縣可根據實際適當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限額,對超限部分由各地自行落實貼息資金。對展期、逾期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不予貼息。(記者李劍軍、通訊員吳雪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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