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一律”
對野外吸菸、非法用火者:
1.非公職人員一律處以經濟重罰,或按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國家公職人員一律開除公職;
3.在場不加制止的領導幹部一律撤職;
4.野外吸菸引起山火,造成嚴重損失的,一律依法嚴懲;
5.凡發現對野外吸菸不認真處理的,一律追究有關單位、有關部門的領導責任。
五個“懂得”
1.懂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護好國家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法律義務;
2.懂得在森林防火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必須的生產用火要經過批准,領取用火許可證;
3.懂得進入林區要辦理入山證明,沒有入山證明不得入山;
4.懂得在戒嚴期間,一律禁止野外用火;
5.懂得在防火期內違犯防火規定要受到黨紀、政績和法紀處分,肇事者要依法處理。
十個“明白”
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達到的程度
1.林區群眾人人明白森林防火法令;
2.明白森林防火任務;
3.明白防火制度;
4.明白防火期間不準野外弄火、吸菸;
5.明白怎樣訂立防火公約;
6.明白入山要辦入山證明;
7.明白大風天掛紅旗、停止一切用火;
8.明白有火及時報告;
9.明白有火怎樣撲救;
10.明白徹底清理火場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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