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1 著名律師王漢政記一起拖欠20多年的昆明民間借貸執行案

原標題:記一起拖欠20多年的民間借貸強制執行案

著名律師王漢政記一起拖欠20多年的昆明民間借貸執行案

一起民間借貸案件,昔日的債主已經成為了70多歲的老人。委託人出於以往兩家親密關係,20多年來也沒有起訴她。2017年2月份,終於下定決心聘請我起訴維權。案件去年提起訴訟,訴訟階段查封了被告所有不動產,在獲得完全勝訴後,此案立即進入了強制執行。

昨天中午接到對方大兒子打來電話,邀約我去執行局談執行和解。和解的主動權在我方,這個和解是對方提出來的,但我並不想與對方談。昨天主動提出和解是因為法院在星期天上門貼公告和實地查看被查封房屋了,其接到了法院的強制騰房令。

我要求拍賣被告位於昆明市中心地段華爾貝大廈一個近360多平米的大房子,此房現在用於經營一家大型美容院。被告兒子說:“騰房拍賣的後果就是美容院關閉,上千美容院已經辦卡會員必定上門討要說法,希望不要拍賣此套房屋”。我說:“這個不是我和法院要考慮的問題,我們只對自己委託人盡責”

僵持許久後,我提出可以暫緩拍賣華爾貝的房屋,但是,必須由其弟弟為此案執行和解擔保。但是對方以多次請求弟弟幫助,弟弟始終不同意為由拒絕。

不一會兒,被告來了,她是一位70多歲的老人,見面落座後對著法官和我及委託人說:“我們現在同意還了,法官律師,我現在借住在朋友家,原告已經領取了執行局裡的30多萬,還賣掉我兩個車位近30多萬,我退休工資卡每月6000多工資也被你們查封了,一分錢都不給我,原告每月拿著我6000多餘工資,總要給我留1000元啊,我天天在農貿市場撿菜葉子吃.......”聽到這裡。法官說:“你說的這些,我個人表示同情,但是法律不同情你”。

我隨後解釋:“我們的確查封了你名下房屋和車位,因為只有一套房屋和兩個車位的首封權在我手中,當時我與你協商以每個車位14萬元立即辦理過戶還債,你不同意我們才請求法院評估拍賣的。沒有首封權的房屋,我們一直在等待其他首封法院解封,其他法院案件已經結案,至今也未解封,我們還沒有啟動評估拍賣,唯一的一套華爾貝房屋,首封權在我手中,但是有銀行抵押,銀行也起訴你們了,銀行多次與我協商,將處置權交給我們處置,銀行申報債權,我們才同意的,至於你說的工資卡,我們訴前並未提出查封,是此案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後,你所有銀行卡在法院執行系統中自動查封的,這個查封程序不需要律師提出申請的,只要有存款的賬戶都會自動凍結,至今我的委託人也未領取你一分錢工資,這個工資現在全部還凍結在卡里而已,但遲早會被們執行還債,你說你每天撿菜葉生活,我們瞭解的情況是你兒子住滇池那邊的別墅裡,你說的情況若屬實,你把這個話應該說給你兒子聽,他們有贍養你的義務,而不是說給律師和法官聽,法官說了個人表示同情,我跟法官意見一致”。

老人聽完我解釋,立即表示:“王律師,我一直誤解你了,去年在打官司以及與你多次接觸過程中,你是非常和善的律師,我說呢怎麼到了強制執行階段,什麼都封了?!看來我真是誤解你了,我給你道歉,不怪你。”老太太同時表示:“我們不懂法,我們原被告兩家都請你作為我們律師把我兩家債務徹底結清了,我們都感謝你,我們兩家握手言和,還跟以前一樣親如一家,王律師,誤解你了,我跟你道歉,我積極配合你還債,還了我就沒有壓力了”。

此案至今並不具備和解的條件,執行和解註定是無法達成的,但今天談出了還債的積極信號。隨後我提出,讓他們立即去其他法院針對已經結案的案件要求解封房屋,只有解封,我們輪後查封才能生效,才能啟動評估拍賣。

欠委託人的借款竟發生於1997年,至今20多年了,此老人離開體制,放棄公職出來創業,為兩個兒子積下了豐厚的家財,卻落得晚年揹負鉅額債務,無兒收留,寄宿朋友家,實應該同情。但我作為律師的執業屬性是維護我委託人的合法權益,必須盡職盡責,不敢懈怠。

此案執行還在路上,多一份理解吧!有執行難題的多多關注。

王漢政律師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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