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 合法砂石碼頭遭“掃蕩式”強拆 四川一區政府兩度成被告


合法砂石碼頭遭“掃蕩式”強拆 四川一區政府兩度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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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上午,四川省南充市中院將開庭審理南充超凡建材有限公司訴南充市順慶區政府等行政糾紛一案。因強拆合法砂石碼頭,順慶區政府自今年3月以來已兩度成為被告。


合法砂石碼頭遭“掃蕩式”強拆 四川一區政府兩度成被告


南充超凡建材有限公司執行股東

林於超展示他拒絕簽字的政府《通告》

合法砂石碼頭遭“掃蕩式”強拆 四川一區政府兩度成被告


南充市順慶區政府因強拆沙石廠

今年已兩度成為被告

強拆22家非法砂石碼頭,其中有3家合法的

南充市順慶區搬罾鎮位於嘉陵江邊,有眾多砂石碼頭。2017年11月10日,砂石經營者均收到鎮政府、順慶區水務局、順慶區地方海事處聯合發佈的《關於限期拆除砂石堆碼場設施設備告知書》,被要求對砂石場內違規開採砂石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清場。同年12月2日,經營者們又收到了順慶區政府發佈的《關於限期拆除嘉陵江順慶段違法砂石碼頭(堆砂場)設施設備等的通告》,被要求對未取得合法手續的砂石碼頭(堆砂場)現有傳輸帶、碎石機、廠房等用於砂石生產加工的設施、設備及違法建(構)築物予以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區水務、交通、海事等部門依法強制拆除。

“我看到這個區政府的這個《通告》後,立即告訴了相關部門我們的企業證照齊全,是合法的,因此這個《通告》與我們無關。”南充超凡建材有限公司的執行股東林於超說,全鎮包括3家合法企業在內,共有22家砂石碼頭。3家合法企業中以南充市凌盛商貿有限公司規模最大,胡益平等經營的砂石碼頭規模最小。

儘管這三家企業均聲明自己有合法手續,不屬於被拆除的對象,但仍沒有逃脫被強拆的命運。僅僅過了5天,12月7日,順慶區政府、水務、海事、公安等部門組成的聯合執法隊伍仍然對三家企業進行了強制拆除。

在當年12月11日以順慶區政府名義發佈在“嘉陵江在線”網站上的宣傳稿這樣描述:“轟隆!”隨著挖掘機的長臂揮舞,一棟棟違規建築物瞬間土崩瓦解。12月7日上午,順慶區副區長李獻豐帶領該區水務局、公安分局、海事處、城管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工作人員對該區已經關停的32家違規砂石場(其中搬罾鎮最多)依法進行了拆除。該宣傳稿還稱“引得周邊群眾拍手叫好”、“對現場開啟掃蕩式清理”云云。

“這裡操作以前很原始,需要人工作業。經過我們4年的逐步建設,變成了由電腦控制的機械化作業,清洗、分類、裝卸全程實現了自動化。”林於超說,碼頭是他們一手一腳建起來的,可以說傾注了他們的全部家當和心血,他們愛護這裡就像愛護自己的孩子一樣。眼看著設備被推倒,房屋被毀壞,他心如刀絞。“強拆中,一名政府工作人員說:‘你覺得你有道理,就去起訴政府。政府不差這點錢(賠償)。’”


合法砂石碼頭遭“掃蕩式”強拆 四川一區政府兩度成被告


一名砂石經營者手機上保存的政府強拆現場圖片

損失無法承受,兩家企業先後提起訴訟

官方宣傳稿還稱“區水務局負責人介紹,砂石屬於國有資源,開採應取得相關資質併合理有序利用,該區32家砂石場全部屬於非法企業,其開採砂石行為屬於盜取國有資源”。但事實卻並非如此。凌盛商貿等三家砂石碼頭經營企業證件齊全,是在8年前從下游的荊溪鎮老觀廟一起搬來到現址的。

根據2010年4月20日南充市順慶區政府四屆48次常務會議紀要,順慶主城區、荊溪、華鳳片區被列為砂石禁採區,已有砂石加工場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佈局,必須搬遷,“對證照齊全、合法經營的企業,在搬遷時可由水利、海事部門指導選址,對搬遷過程中涉及的變壓器安裝由區政府給予適當獎勵。對搬遷費用一律由企業自行承擔。”

在順慶區政府指令下,同年5月10日,順慶區水利局、順慶區地方海事處配合搬遷、選址,與凌盛商貿、超越砂石場(超凡建材前身)、胡益平等達成了搬遷建設使用協議,約定將砂石加工場搬遷到位於搬罾鎮石狗壩居委會的嘉陵江國有河灘地,政府方面不予經濟補償,但無償劃撥建設必須的填充物(砂石);新建的砂石加工場建成後由投資者無償使用15年,“在15年使用期間若遇國家建設需要佔用,國家應按當時拆遷賠償相關政策予以經濟補償。15年後無國家建設佔用,由乙方繼續無償使用,但最長不得超過20年。20年後使用權交區政府。”

“我們幾家搬遷的損失是相當大的。協議上,水利局和海事處約定劃撥建設碼頭必需的填充物(砂石),實際上根本沒有兌現。填充的20萬方砂石都是我們自己負責的。”林於超回憶,胡益平在荊溪鎮的砂石加工場剛剛建好,還沒開始使用,就遇到政策調整進行搬遷,白花了幾十萬。與此同時,除了指定選址,協議中的補償獎和勵等約定無一兌現。

政府部門說的話老是“打水漂”,令幾位企業主十分頭痛。巨大的損失令他們感到已無力承受。“連我們填充的20萬方砂石,政府都不准我們拉走。憑什麼?”林於超說。在遭遇強拆的次日,超凡建材還給順慶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發去緊急信件,請求政府補償因強拆帶來的鉅額損失,但根本無人理睬。

就在9月13日,超凡建材還再次向順慶區區委、政府等發去信件,希望能促進與政府進行調解磋商,但卻遭到了拒收。“其實我們也是響應和支持政府決定的,但不可能根本不談補償就一刀切地把我們(砂石場)推倒了事。”林於超顯得很無奈,從心底來說他和股東們都不想走到與政府對簿公堂這一步。

今年3月,凌盛商貿首先提起了對順慶區政府、順慶區水務局、順慶區航務管理所(地方海事處)的訴訟,索賠金額達1億餘元;8月,超凡建材又對以上機構提起了行政訴訟,索賠金額為3220萬餘元。


合法砂石碼頭遭“掃蕩式”強拆 四川一區政府兩度成被告


三家企業與南充市順慶區水利局、地方海事處的協議清楚明白

原告方指政府各方面均違法,三被告尚未做出答辯

南充市中院於8月20日受理了超凡建材的案件,並定於9月18日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超凡建材的訴訟代理人、四川凡高律師事務所林小明律師認為,被訴行政強制執行行為存在主體不合格、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不清和程序嚴重違法等4大違法之處。

“依據《行政強制法》第十七條之規定,水務局和海事處不具備強制執行的權利。因此,2017年12月7日強拆行為的主體不適格。”林小明律師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案例第41號,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應當準確援引,不僅須引用法律名稱,更應具體至條、款、項,否則應推定為“適用法律錯誤”。本訴中,無論順慶區政府發佈的《通告》,還是搬罾鎮政府、水務局和海事處聯合發佈的《告知書》,均只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卻未引用具體的法律條款,故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此外,超凡建材明明是2006年由順慶區招商引資局引進的企業——在荊溪鎮老觀廟設立的廢石粉碎料場南充市超越砂石場發展而來,依據 2010年與水務局、海事處協議搬來此處,系經政府批准、具備合法經營手續的加工場,順慶區政府竟稱其未取得合法手續,其在事實認定上存在嚴重錯誤,極為荒唐。”林小明說。

“依據《告知書》與《通告》,這三家合法企業明顯不屬於拆除對象。即便是行政機關確認行政相對人行為未取得合法手續,還應當根據《行政許可法》出具吊銷許可證或者停產、停業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林小明認為,順慶區政府、水務局和海事處在未出具決定書的前提下即確認這三家企業違法,有違行政法的相應規定。

除此而外,順慶區政府亦未出具書面催告書。林小明律師指其剝奪了三企業陳述申辯的權利。“行政決定未送達,未簽收,即未生效。順慶區政府在《通告》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限未屆滿、不能確定企業是否行使此兩項權利的情況下,三被告便實施了強制拆除行為,屬嚴重程序違法。”

截至本文發佈時止,三名被告尚未向南充市中院提交答辯狀。


合法砂石碼頭遭“掃蕩式”強拆 四川一區政府兩度成被告


南充市順慶區水電勘測設計室製作

三家砂石碼頭地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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