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 拆遷安置房問題彙總及解答

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而拆遷安置房也較為大家關心,中師總結了一些曾經諮詢過中師的當事人和社會網絡上大家對拆遷安置房比較關心的幾個問題進行彙總,併為此解答。


一、拆遷安置房是小產權房嗎?

拆遷安置房問題彙總及解答

拆遷安置房與小產權房最大的區別在於:是否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拆遷安置房:因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故凡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序,由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將來都能取得房屋的產權證並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只是相對要經過更長的時間才能取得房產證。

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因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而無法取得房產證,實踐中,很多地區的小產權房都有由鄉政府頒發的“產權證”,該種房屋亦被俗稱為“鄉產權房”,根據現有法律規定,有權頒發房屋權屬證書的機構應是縣級以上房屋土地主管部門,而鄉(村)級政府或其他機構無權制作頒發產權證,所以鄉政府頒發的產權證只能證明買受人對該套房屋享有使用權,而不能產生確認買受人對該套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法律效果。


二、拆遷安置房和普通商品房的區別?

拆遷安置房問題彙總及解答

1、安置房往往建設利潤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築商往往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增加利潤。加上職能部門監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氣,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質量不如商品房。當然,也有比較負責的或者示範工程之類的,質量相對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2、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後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當然,目前安置房交易並沒有要求這樣,但法律規定是要繳納的,所以,一但政府出臺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3、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您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過,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許轉售的。

4、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開發,開發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別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開發商是否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5、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6、商品房的買受人一般享有該房屋的全部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買受人可以將此房屋依法轉讓、出租、抵押、贈與以及繼承。這是因為買受人依法取得了該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權。商品房等其他類型的房屋相比在價格上要高出許多,因此買受人對其享有的權利也相應的全面。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主要就是以上幾點,其中二者最大的區別是產權的不同。


三、拆遷安置房有房產證嗎

拆遷安置房問題彙總及解答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因拆遷安置房是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被拆遷戶進行的安置補償,故凡是通過正規拆遷程序,由取得拆遷許可證的開發商開發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將來都能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只是相對要經過更長的時間才能取得房產證。


四、拆遷安置房可以過戶嗎?

拆遷安置房問題彙總及解答

1)、個人拆遷安置房轉移過戶程序

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後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後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

過戶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簽字,如一方不去的話需要去公證處作委託。

2)、申辦材料

1、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

2、開發商的法人委託書;

3、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註銷證明;

4、被安置人身份證複印件;

5、拆遷安置協議;

6、房屋移轉過戶申請書;

7、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

8、測量分戶平面圖;

9、如被拆遷人死亡,應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注:提供的複印件應加蓋公章、私章;填寫的相關表格應按要求籤字蓋章。

3)、拆遷安置房過戶風險

由於目前我國採取的是產權登記制度,如果房產證的所有人不是您的話,您將無權處理該房屋,同樣的也就無權享受到該房屋所帶來的相關利益,也就是說,如果將來萬一該房屋需要拆遷,您將無法得到補償。同時,由於您只簽訂合同,並不能保證最終的結果,如果賣方反悔,您同樣不能得到房屋的產權,尤其是在已經付款的情況下,風險較大。當然,實際中有部分交易者會採取這樣的方式,簽訂協議之後並進行公證,協議中把相關的過戶時間等也進行約定。但這仍然取決於雙方的誠信。建議您選購已經取得房產證的房屋。


五、拆遷安置房房產證如何辦理?

拆遷安置房問題彙總及解答

辦理拆遷安置房房產證,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權證(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權證(收原件);

3、拆遷安置協議及已回遷安置證明(收原件);

4、查檔證明(收原件);

5、被拆遷人身份證;若被拆遷人是單位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被拆遷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收原件),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6、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7、安置單位法定代表授權委託書(收原件)_

8、安置單位受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積的還需提交投資發票或增加安置面積的相關證明(收原件);

10、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收件窗口領取,當事人共同填寫)。

提示:

1、若被拆遷人去逝,需先辦理被拆除房屋權屬繼承手續後,再按上述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2、若被拆遷人屬港、澳、臺及外籍人士,還需提交國家安全部門出具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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