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1 承租的房子被賣了,怎麼辦?

有約從約,無約一般可繼續使用

“ 好室友和好房東,兩者得其一,便可得幸福。 ”

租客常說。承租的房子被賣了,怎麼辦?

「 本文 “ 房子 ”釋義:包含各種有房產證、無房產證的住宅、商業用房、工業用房等。 」

無論是日常生活中租賃房屋還是商業經營中租賃房屋,其中種種事宜紛繁費腦。街坊鄰居爭吵、水電物業攤分、清潔衛生處理、公共區域利用等都是租賃市場中可見智勇的事宜。然而,對於租客而言,最頭疼的莫過於 “ 驚嚇般的又一次搬家 ” 。

房東突發性賣房子便是 “ 驚嚇般的又一次搬家 ” 的經常性偶然事件。

承租的房子被賣了,怎麼辦?

租期沒到,房東賣房子,還能繼續使用麼?

翻開租賃合同,對於細心或謹慎的租賃雙方而言,買賣房屋的情況可能早已寫入其中了。賠付違約金要求搬離、繼續承租或者租客有權自主選擇都不失為一種合同中約定的解決辦法。只要合同有了關於賣房後租客如何處理的約定,那麼遵從合同約定即可

如果沒有約定,租客一般仍可以繼續承租該房屋。

“ 買賣不破租賃 ” 的法律說法可能已經被人熟知,即在租賃過程中,租賃物即使被買賣/互易/贈與等,仍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所以在沒有約定的前提下,房東想借賣房子的藉口趕租客出去一般是違約行為。

《 合同法 》

第二百二十九條規定: “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

房主換了,我的房租交給誰?

對於之前已經預交的房租,租客可不用操心,結算由新老房主自行操作。

對於此後的房租,可將房租交給新房主。除非新老房主對租客的房租有著額外約定,並明確告知租客後,租客可根據指示交付。

租金的繳納建議採用“現金保留收據、轉賬註明用途”的方式。

房主換了,我退房後押金找誰要?

原則上找當初收取押金的人,一般是老房主。

但租客索要押金最擔心的問題是,老房主賣完房子後消失了,押金無處索要。所以建議在新老房主交替之時,租客

可以要求老房主將押金轉交給新房主,由新房主重新開具押金收條為妙。畢竟新和尚還在,老廟也由租客住著。

新房東要漲房租?

租期未滿,租金仍舊沿用之前的租金標準。

租期已滿,繼續續租,看雙方願打願挨的程度了。

承租的房子被賣了,怎麼辦?

承租的房子被賣了,怎麼辦?

法官指引:

房屋受讓人是涉案租賃物的合法所有權人,在其受讓該房屋時,存在尚未履行屆滿的租賃合同,該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對承租人與房屋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

法律提醒:

“買賣不破租賃”並不是一個鐵律,法律之中其實仍有例外可破。如

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等等情況。

借鑑判例:

(2017)蘇07民終19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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