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9 安徽:符合條件的仿製藥可納入醫保目錄

近日,省政府印發《支持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政策明確:對符合條件、價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藥物以及質量和療效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按照醫保目錄評審程序,將納入本省醫保目錄。

鼓勵創新藥械產品研發最高可補助1000萬元

根據政策,我省要加大鼓勵創新藥械產品研發。對在本省生產的中藥新藥(1—4類)及中藥經典名方二次開發、化學藥新藥(1—2類),具有新藥證書的生物製品(1—5類)及第三類醫療器械等重大藥械項目,對臨床前研究按研製費用的20%予以補助,對臨床試驗按研製費用的1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總額最高1000萬元;同時,對本省藥械項目獲得國家重大科技專項並在省內實施的,可以直接納入省重大新興產業專項予以支持;對醫藥企業每取得1個全國第一家仿製(首仿)藥品生產批件並落戶本省生產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此外,要支持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超算中心、幹細胞庫、中藥材大數據中心、轉化醫學研究中心、活細胞成像平臺等重大醫療醫藥創新發展基礎能力建設,對經評審認定的項目,按照關鍵設備投資的10%予以補助,最高2000萬元。

符合相關條件的仿製藥將納入醫保目錄

政策指出,對符合條件、價格合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藥物以及質量和療效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按照醫保目錄評審程序,納入本省醫保目錄;對暫未納入的,經專家評審後,可納入備案採購範圍,備案採購目錄由省衛生計生委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編制並向社會發布,每半年更新一次。

同時,將制定《安徽省創新型醫療器械產品目錄》,對納入目錄、經評審認定符合條件醫療器械的首次應用,對省內研製單位按售價10%予以補助,最高500萬元。

臨床急需的創新醫療技術審批將開闢“綠色通道”

根據政策,要加快推進腫瘤免疫治療、細胞治療、再生醫療等現代醫療技術創新及臨床應用,對經評審認定具備承擔條件的項目,按照科研攻關和應用推廣發生費用的30%予以資助,最高500萬元。

同時,在堅持標準不降低的前提下,開通臨床急需的創新醫療技術審批“綠色通道”,依法依規加快審批、限時辦結。對同一醫療技術在省內多個醫療機構推廣應用的,採用“一次備案、整體推廣”的模式予以審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