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5 謝新鬆:從江蘇調到昆明後曾送給仇和7萬元 7套商鋪轉給私生子

新華社謝新松:從江蘇調到昆明後曾送給仇和7萬元 7套商鋪轉給私生子

對於不少落馬高官來說,“情婦”“小三”“私生子”似乎是繞不過去的魔障,跟隨仇和多年的謝新松也不例外。仇和與他同一天分別在北京和昆明被紀委帶走,相差只有5分鐘。近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謝新松受賄案。公訴機關指控,謝新松先後3次收受原中豪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衛高賄賂近600萬元,其中主要包括螺螄灣商貿城的7套商鋪,這些商鋪,都被謝新松轉到了私生子的名下。

仇和賞識

庭審提及,1972年9月1日,謝新松出生在江蘇省沭陽縣一個農村家庭,高中畢業考上江蘇省警官學校,這是一所中專學校。工作後,隨著職位提升,學歷也水漲船高,落馬時,謝新松已是博士學歷。

1991年8月,謝新松中專畢業後,被分配到江蘇省東海勞教所擔任幹事。一年後調到江蘇省沭陽縣檢察院任助理檢察員,後來成為檢察官。

1998年5月,謝新松從檢察官崗位調到沭陽縣委辦公室副主任兼研究室主任。在此期間,仇和擔任沭陽縣縣委書記,謝新松的工作能力受到仇和賞識。

之後,仇和被提拔為宿遷市長、書記。2005年12月,謝新松也得到重用,被提拔為宿遷市宿城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7年底,時任江蘇省副省長的仇和調到昆明,擔任昆明市委書記。謝新松主動聯繫老領導仇和,表示願意跟隨其到昆明一起做一番事業。

2008年2月,謝新松從宿遷借調到昆明,擔任昆明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兩年後,謝新松進入昆明市委常委班子,任昆明市委宣傳部長。

到昆明工作後,為了感謝仇和幫忙,謝新松於2012年春節送給仇和3萬元,2013年春節又送給仇和4萬元。

2014年6月到2015年3月,謝新松擔任昆明市委常委、副市長。

庭審資料中,多次提及商人劉衛高。此人與謝新松、仇和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1968年7月27日,劉衛高出生於浙江義烏。

1984年,劉衛高初中畢業後,開始在義烏小商品市場摸爬滾打。由於有經濟頭腦,他靠批發襪子起家,賺到了第一桶金。

10多年前,劉衛高揣著第一桶金到江蘇宿遷做工程,通過關係認識了當地官員仇和,從此建立了官商友情。

仇和到昆明主政期間,通過招商引資,劉衛高進軍昆明,在仇和的大力幫助下,從2009年起開始拿地開發,打造東南亞最大商品交易市場——螺螄灣商貿城。

仇和位高權重,劉衛高要想見仇和並非易事。他想聯繫仇和,都要通過謝新松這道關口,雲南中豪置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豪公司)遇到什麼困難要找仇和及其他市領導,都要通過謝新松。

“謝新松只要開口要求辦的事,我不可能不辦,而且還要馬上按照他的要求去辦。”劉衛高說,他一定要和謝新松搞好關係,謝新松好比仇和的“大內總管”,辦任何事情都要通過他。

商鋪到手

案件資料顯示,2009年春節,在昆明站穩腳跟的謝新松回老家過年,其姐夫潘某說:“妹夫,你在昆明當那麼大的官了,我也想到昆明去做點事。”

在家人的勸說下,謝新松答應了姐夫潘某。

“這些年來,我父母一直是姐姐、姐夫在照顧,他們家相對困難一些,如果不拉一把的話,有些說不過去。”謝新松說,他專門給劉衛高打了電話,要求劉衛高想辦法在螺螄灣商貿城給姐夫潘某找點工程做。

“我瞭解潘某隻是一個做水電工的,謝新松讓我給潘某搞些水電工程做,意思就是弄點錢給潘某。”劉衛高說,他發現潘某沒有做工程的資質,也沒有什麼技術力量。於是劉衛高安排公司管理工程的金副總,專門強調潘某是謝新松的姐夫,一定要關照好,給潘某找個技術含量不高的工程做,而且要保證有10%的利潤。

後來,金副總安排了1000多萬元的工程給潘某,潘某接手後隨便找了幾個農民工幹了2天就沒做了。他將這些工程又轉包出去,得到115萬元淨利潤。

潘某並不是做工程的料,劉衛高手下的人很為難。劉衛高給謝新松建議:“乾脆讓你姐夫整點商鋪,這樣容易一些。”

謝新松知道螺螄灣商貿城商鋪的價值,心裡也打起商鋪的主意。

螺螄灣商貿城商鋪對外銷售時,市場上一鋪難求。

“我想在螺螄灣買幾個商鋪,位置一定要最好的。”謝新松對劉衛高說。謝新松從朋友那裡借來45萬元交了訂金,預訂了7個黃金商鋪。這7個商鋪的內部價格都要300多萬元。

到了交房時間,劉衛高打電話給謝新松:“你選的鋪面可以接房了,看看什麼時候來辦接房手續。”

“我不能直接把285萬餘元購房尾款代替他付啊,這樣做的話風險太大。”劉衛高說,他專門找到謝新松商量支付購房尾款的事,並想出一招:“讓你姐夫潘某來公司,我安排人拿出一些商鋪指標轉讓,位置好一些的商鋪指標,轉讓就能賺幾十萬元。”

謝新松覺得劉衛高的建議很好,於是中豪公司拿出數十套商鋪轉讓指標,讓公司員工李某具體操作,轉讓指標的錢專門存在一新開的銀行賬戶,這些指標的轉讓一共獲利300多萬元。

李某拿著銀行卡,再到中豪公司財務,替謝新松支付了購房尾款285萬餘元。

有求必應

房款交完,這些商鋪的產權落在誰名下呢?

“知道劉衛高安排人付完房款後,我讓表妹飛到南京,拿兒子(謝新松和宋某的私生子)的戶口,當時兒子有兩個戶口,一個叫謝小(化名)、另一個叫潘小(化名)。”謝新松說,他當時要求表妹拿潘小這個戶口本,可拿回昆明後發現拿成了謝小的戶口本。沒辦法,這些商鋪都落在了謝小的名下。

得到劉衛高好處的謝新松也沒閒著,螺螄灣商貿城在推進過程中遇到不少麻煩,謝新松多次帶隊到螺螄灣召開現場會議。比如:涉及拆遷徵地、農民工年底討薪事件以及中豪公司融資難等問題,每次遇到這些困難,劉衛高第一個想到的就是謝新松,謝新松給相關負責人及職能部門多次打招呼,並以螺螄灣商貿城是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資的重點項目為名,給相關職能部門施壓,要求儘快解決。

謝新松以其私生子的名義取得7套商鋪的產權,而這些商鋪要對外出租才能獲利。不過,這都不用謝新松操心,劉衛高安排公司員工代替謝新松出租商鋪,租房人很難看出真正的房東是誰。

很快,李某以中豪公司的名義將其中兩個商鋪租給一家銀行,每年租金40萬元,簽訂數年合同,收回198萬元租金。李某辦好後把錢存在銀行卡上,轉給了謝新松。

除了商鋪,劉衛高對謝新松的其他要求,也幾乎有求必應。

2011年,謝新松母親因病要到昆明治療,住房有點困難,於是要求劉衛高想辦法解決。劉衛高沒多想,安排公司員工儘快給謝新松的母親買一套住房。

謝新松還在一份自述材料中寫到:2010年,仇和安排他找劉衛高索要價值30萬元的書畫一幅,仇和懷疑是贗品,由謝新松轉手送給昆明市某局局長,這幅被懷疑為贗品的書畫後來不知去向。

公訴機關指控:謝新松先後3次收受劉衛高賄賂共計近600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認罪,自己犯下的罪行願意承擔法律責任。”謝新松說。

謝新松的辯護人云南寧湖律師事務所主任張聰認為:謝新松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都沒有異議,但謝新松具有自首和立功情節,其被雙規前曾經主動寫材料向有關部門坦白,他還供述了仇和的一些涉嫌受賄線索。

不過,公訴人並不認可謝新松具有自首情節。

地下家庭

庭審案件資料除了提及謝新松的貪汙細節外,他混亂的生活也被提到。

謝新松的妻子張某,被謝新松調到昆明某單位工作,他們的孩子目前在國外上大學。那麼,接受了謝新松7套商鋪的私生子謝小又是誰?

謝新松和後來的情人宋某,在中學時就認識,宋某的父親是謝新松的老師,謝新松學習努力,宋某父親對他印象很好,那時謝新松經常到宋某家看其父。

1998年7月,宋某大學畢業後,在沭陽當地運管所工作,謝新松經常和宋某見面,開始產生感情並在謝新松家第一次發生關係。當時,謝新松已經結婚了,為了不影響謝新松的前途,宋某和謝新松只能保持私下聯繫。

謝新松在沭陽工作時,他們經常在沭陽約會。謝新松到外地工作後,每次回到老家,都會去看情人。

對於謝新松和宋某這段地下戀情,雙方的父母都知道而且默認,謝新松的父母和宋某很親近,一直把她當做女兒看待。

宋某為了證實自己對謝新松的一片真心,一直未婚。用宋某的話來說:這輩子除了謝新松外,不會和其他男人發生關係。

2002年,宋某懷孕了,對此雙方父母都知道。11月,宋某生下兒子,謝新松找人落了潘小和謝小的戶口。孩子最終成為謝新松姐姐的次子,謝新松的母親帶過孩子幾年,之後一直由宋某的父母撫養。

從謝新松履職經歷來看,孩子出生那年,謝新松正任職宿遷市委辦公室副主任。宋某在口供中表示,她之所以從來沒有公開過孩子的真實身份,就是怕影響謝新松的仕途。後來謝新松晉升越來越快,前途一片光明,她也變得越來越“懂事”,無論如何都不能因為孩子的問題影響了謝新松的前程。

2008年左右,身邊的同事、朋友對宋某的婚姻狀況都比較關心,經常有人給她介紹對象,宋某的心理壓力很大。

於是,宋某想出一招來對付,她隨便找了個人,編造了一個叫“謝松”的名字,舉辦了一場假婚禮,邀請同事、朋友一起到酒店參加婚禮。

“謝松”只是一個“替代品”,宋某沒有和他到民政局登記領證。曲終人散,宋某和“謝松”各回各家,從此再未謀面。

宋某的假婚禮瞞著謝家及謝新松本人,至今謝新松都不知道。

謝新松說:“我對她(宋某)非常虧欠,從來都沒有給過她任何名分,也沒有太多機會照顧他們母子。”

不難理解,謝新松為何把所受賄的房產,全部落到謝小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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