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嚴禁跨區域招生及變相“掐尖”

嚴禁跨區域招生及變相“掐尖”

4月17日,自治區教育廳就做好我區今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作出部署。明確要求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賬,並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

A嚴查“國學班”等替代義務教育

教育廳要求,各市、縣(區)要切實保障區域內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縣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要按照法律規定和國家、自治區脫貧攻堅等有關要求,建立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工作臺賬。

對核實確定的失學輟學適齡兒童少年“一人一策”建立勸返工作臺賬,認真落實部門聯控聯保工作機制,繼續組織開展大勸返、“千名教師訪萬家”等動員活動,確保失學輟學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各市、縣(區)要認真排查並嚴厲查處適齡兒童少年進寺唸經,社會培訓機構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對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失學輟學的,要依據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B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

教育廳還要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要嚴格遵守免試入學規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考慮學校的住宿條件等因素核准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審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方案,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衝擊。

民辦中小學校在招生前要面向社會“九公開”(公開辦學條件、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範圍、報名條件、招生程序、招生結果、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民辦小學在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監督指導民辦小學通過“電腦隨機派位+自主招生”的方式招生。

民辦初中學校在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繼續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面談”的方式招生。從2019年起,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電腦隨機派位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40%,並逐年提高。

C“創新素養班”“宏志班”“實驗班”等取消自主招生

今年我區將規範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高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繼續實施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的60%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政策。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區域內初中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情況,重點向區域內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同時儘量兼顧初中畢業生相對就近入學的實際情況。對擇校突出的民辦初中學校,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起,可逐年降低指標分配比例,具體工作方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並報當地政府同意後實施。

教育廳將規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從2019年秋季開學起,取消普通高中“創新素養班”“實驗班”“宏志班”及各種“資助班”的自主招生,提高“民族班”等辦學質量,嚴格規範“國際班”和“體育藝術特長班”招生行為。從嚴控制跨市、縣(區)招生,嚴禁普通高中提前或私自組織“掐尖”考試招生。

“民族班”“藝術班”“體育班”“國際班”等自主招生方案及藝術、體育等專業特長招生選拔標準和錄取辦法要報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向社會公開宣傳。待中考分數公佈後,各普通高中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招生,並主動公開招生的各個環節和錄取結果。

此外,教育廳要求各市、縣(區)要制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方案,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合理確定入學條件,確保符合條件的應入盡入。流入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開放,避免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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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實行“十一項嚴禁”

銀川新聞網訊(記者 李姝)4月17日記者從自治區教育廳獲悉,今年我區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方面將落實“十一項嚴禁”紀律要求,包括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嚴禁民辦學校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等。

同時,教育廳要求銀川市、固原市教育行政部門抽調專人組成民辦學校招生入學督查工作組,對區域內民辦中小學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指導,重點監督民辦初中學校上年度招生問題的整改情況,對於整改不到位,繼續違規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十一項嚴禁”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後,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

●嚴禁學校特別是民辦學校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

●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

●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嚴禁小學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私自為民辦初中學校提供學生學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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