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向獵捕保護動物行為亮劍,還紅隼一片自由翱翔藍天

近日,莒縣檢察院審查起訴一起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犯罪嫌疑人於某某在莒縣某村住宅小區空地內,通過在鳥籠中投放誘餌的方式獵捕野生鳥類一隻,並飼養一段時間。於某某在互聯網進行出售時被熱心群眾發現並舉報。經有關部門認定,被捕獲的鳥類系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紅隼。被捕獲的紅隼生存狀態良好,經調查取證後被辦案民警帶到野外放生。

案件移送審查起訴後,承辦檢察官依法傳喚了於某某,通過視頻通話告知其權利與義務及認罪認罰制度,值班律師為於某某解答了法律諮詢,通過釋法說理,於某某認罪認罰、真誠悔過,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犯罪嫌疑人於某某的行為涉嫌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現已被莒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文:邢程;圖片來自網絡)


向獵捕保護動物行為亮劍,還紅隼一片自由翱翔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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