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资金未回笼借款难还 法官暖心调解分期清偿

【摘要】

都说出门要靠朋友,有人陪伴同舟共济,徐某与陈某就是在外地误工时相识,系朋友关系,近日却为借款偿还问题闹上法院,最终在舒城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暖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出门在外,结识朋友更是惺惺相惜,2018年1月份,原告徐某在得知被告陈某因生意上资金困难时,借款5万元给予其进行周转,陈某万分感激并承诺及时归还。后徐某要求还款时,陈某却多次推托,索要无果。

经承办法官审理时,被告认可借款事实,辩称其一直未予还款,是因为自己的资金未回笼,一时也拿不出这么多钱。

考虑到双方的关系,法官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某偿还原告徐某借款50000元。分两期清偿,即于调解书送达之日付20000元,其余30000元,于2018年10月1日前付清。(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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