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為什麼美國CDC不建議人們戴口罩預防新冠肺炎?

為什麼美國CDC不建議人們戴口罩預防新冠肺炎?

為什麼美國CDC不建議大家戴口罩預防新冠肺炎?

美國CDC有關COVID-19的“預防和治療”部分有中文版,更方便我們閱讀。

為什麼美國CDC不建議人們戴口罩預防新冠肺炎?

預防當前沒有疫苗可預防冠狀病毒疾病 2019 (COVID-19)。預防疾病的最佳方式是避免接觸該病毒。但是,提醒大家,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CDC) 始終建議進行日常的預防措施,以幫助預防呼吸道疾病的傳播,包括:
· 避免與患病的人近距離接觸。
· 避免觸碰自己的眼睛、鼻子和嘴巴。
· 生病時待在家裡。
· 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遮住,然後將紙巾丟進垃圾桶。
· 用家用清潔噴霧或消毒紙巾清潔消毒經常碰到的物體表面。
· 請遵循 CDC 關於戴口罩的建議。
o CDC 不建議健康人士戴口罩來保護自己免於患上呼吸道疾病(包括 COVID-19)。
o 出現 COVID-19 症狀的人應戴口罩,以幫助防止疾病傳播給他人。對於衛生工作者和在封閉環境中(在家中或在醫療護理機構中)照顧他人的人,戴口罩也是非常重要的。
· 用肥皂和水洗手至少20秒,特別是在上過洗手間後,飯前,擤鼻涕、咳嗽或打噴嚏後。
如果沒有肥皂和水,可以使用至少含 60% 酒精的酒精類手部消毒液。看到手髒了必須用肥皂和水清洗。

可見,CDC給出的預防建議與此前已經廣泛傳播的WHO的建議幾乎完全一致。

其中,關於戴口罩問題,CDC也不是完全不建議人們戴口罩來預防COVID-19,而是針對不同人群,在不同場所給出了不同的建議。

具體來說:

CDC 不建議健康人士戴口罩來保護自己免於患上呼吸道疾病(包括 COVID-19)

這一點在整個西方醫學界,或者說世界主流醫學界的觀點一致。

比如,英國NHS針對公眾在一般場所的 COVID-19預防建議中也沒有戴口罩:

為什麼美國CDC不建議人們戴口罩預防新冠肺炎?

WHO此前專門發佈了“關於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爆發期間在社區,家庭護理和醫療場所使用口罩的建議”也認為健康人在一般公共場所不需要戴口罩來保護自己。

為什麼美國CDC不建議人們戴口罩預防新冠肺炎?

“一般建議”和“社區公共場所”建議部分對健康人士在一般社區公共場所不需要戴口罩的理由進行了說明。

其中,一般建議部分在承認“戴醫用口罩是限制包括2019-nCoV等某些呼吸系統疾病社區內傳播的預防措施之一”的前提下,指出:

為什麼美國CDC不建議人們戴口罩預防新冠肺炎?


  • 僅戴口罩不足以提供足夠的保護水平,應與其他防護措施一同使用。如果戴口罩,則必須與手衛生和其他IPC措施相結合,以防止人與人之間的2019-nCov傳播。
  • 如果在沒有必要時戴醫用口罩,可能會導致不必要的成本增加,包括增加經濟成本,並由於導致忽略其他基本防護措施,例如手部衛生,而產生虛假安全感。
  • 此外,戴口罩方法不正確可能會降低其減少傳播風險的有效性。

在“社區公共場所”建議部分,針對健康人士和有呼吸道症狀的人給出了不同建議:

社區公共場所

沒有呼吸道症狀的人:

  • 不需要戴醫用口罩,因為沒有證據表明其可用於保護非患病者。但是,根據各地的文化習慣,某些國家可能會要求戴口罩。如果戴口罩,則應遵循最佳佩戴,摘除和處置方法,以及摘口罩後的手不衛生措施(有關適當的口罩管理,請參閱下文)。

有呼吸道症狀的人,應:·

  • 如果出現發燒,咳嗽和呼吸困難,請戴好醫用口罩,並儘快或者遵照當地規定尋求醫療救助;·
  • 如何戴口罩,請遵循有關適當口罩管理的建議。

在封閉環境中(在家中或在醫療護理機構中)照顧他人的人,戴口罩也是非常重要的

為什麼美國CDC不建議人們戴口罩預防新冠肺炎?

如上所示,CDC預防建議中強調,“在封閉環境中(在家中或在醫療護理機構中)照顧他人的人,戴口罩也是非常重要的”。

對於一般人來說,就是當家人被認為是COVID-19的密切接觸者、疑似患者,或者痊癒後仍需要居家隔離等進行醫學觀察需要照顧時。

這時,在保證全套預防措施的基礎上,也需要配備使用個人防護設備——至少需要戴手套和醫用口罩。

也就是說,在必要時,CDC不僅建議戴口罩,而且是配備至少包括口罩和手套在內的個人防護設備。

這與WHO上述戴口罩專門文件中基本一致:

在家庭中與被照顧者在同一房間時,要戴好醫用口罩。

可見,CDC有關戴口罩問題的建議與WHO一致,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戴口罩對健康人在一般公共場所預防包括COVID-19在內的呼吸道傳染病有幫助;不正確的戴口罩反而有增加危險的可能。

因此,建議健康人在一般社區公共場所沒有必要戴口罩。

公共衛生緊急狀態下,必須戴口罩的行政命令也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具體到我國,由於宣佈了COVID-19的公共衛生緊急狀態,政府和相關機構的行政命令,包括在公共場所必須戴口罩的通告就具備有法律效力,每一個人都應該遵照執行。

因為,疫情期間按照要求戴口罩已經是一個法律問題,而不單純是科學和證據問題。

醫用口罩反覆使用是一個醫學悖論

如何戴口罩問題上,爭議最大的就是一次性醫用口罩可不可以反覆戴的問題。

實際上,這毫無爭論餘地,答案非常明確:

不可以。

反覆使用一次性醫用口罩來預防COVID-19在醫學上是一個悖論:

如果你認為有必要戴口罩,就相當說,你認為你所處的環境存在病毒,你的口罩會被汙染。

這時,就應該遵守相關安全使用口罩的規範,必須嚴禁用手接觸口罩外面,並且在正確摘卸口罩後立刻安全丟棄。

如果,你認為你的口罩不會被汙染,你才可以像戴用於防塵的口罩一樣,摘下口罩,並整理好,帶回家以備下次使用。

在有汙染的可能性下,反覆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就屬於WHO文件中特別強調的“不正確戴口罩”反而增加風險之列。

因為,摘下被假定已經汙染的口罩,並進行整理,還要帶回家進行消毒,這一系列操作,無論如何都不會是安全的,甚至比不戴口罩更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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