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什麼算惡意透支,8家銀行欠款140萬,如果每個月每家還個300-500會被詐騙起訴嗎?

耶曉玄


題主的問題是:

什麼算惡意透支,8家銀行欠款140萬,如果每個月每家還個300-500會被詐騙起訴嗎?實在沒能力還,和銀行協調,最多可以協調多少年限?10年20年可以嗎?

這個問題確實比較複雜。涉及到惡意透支的,題主應該問的是使用信用卡透支吧。不知道題主怎麼那麼有能力能夠在8家銀行欠款140萬元,即每家銀行刷信用卡透支約18萬元。據瞭解,每家銀行發信用卡時都會調查申請者的信用及資產情況。而且會根據信用情況賦以一定的透支限額,超過限額是不能再繼續使用的,正常來說,能夠在一家銀行申請到透支限額達10萬元的人都是信用比較好的人。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刑法上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因此,要構成刑法上的惡意透支,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二是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三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簡單地說,如果只是問題的描述的那樣,即8家銀行欠款140萬,和銀行協調,每個月每家還個300-500元,那麼是不符合惡意透支的條件的,不能以信用卡詐騙罪起訴。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2009年19號文的司法解釋,和銀行協調每個月還款,即有還款的意願,不能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且也並非是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就不能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並處罰。



但是,現實生活中會是這樣嗎?肯定不是的,首先,前面也提到過,題主有能力申請到那麼高透支限額的信用卡,肯定是有理由的;其次,在現實中,銀行方相對於信用卡申請方來說,是強勢的一方,在一家銀行欠個18萬元,如果每個月還300-500,只能夠付個利息(按萬分之五算),銀行會同意嗎?肯定不會同意的,肯定是強勢地要求你還款,不會跟你協調的,只會委託律師不斷地向你發催收函!所以不要想著與銀行協調,只還小部分,然後還他個10年20年。所以你提出的計劃也好,假設也好,都是不現實的,不能實現的。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你在與一家銀行協商時會不會隱瞞欠其他銀行鉅款的真相?如果隱瞞了,那麼同樣的可以認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如果不隱瞞,銀行會那麼傻嗎?每家銀行都希望第一時間收回自己的款。



那麼問題就來了,既然銀行不會與你這樣協商,銀行會不斷地發催收函,而你又確實無能力歸還,就可以認定刑法規定的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這個條件了。

所以,經過理論和實際的分析,題主還是會面臨以信用卡詐騙罪起訴的命運。


佛系知了


所謂惡意透支,簡單的說有兩點,一、不是以消費為目的;二、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透支消費。

2009年最高法和最高檢聯合發佈了《關於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惡意透支做了明確的理清和界定。

第一:“惡意透支”增加了兩個限制條件:一是髮卡銀行的兩次催收;二是超過三個月沒有歸還;

第二:非法佔有為主要構成要件,只有具備“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進行透支的才屬於“惡意透支”,才構成犯罪。

第三:明確了“惡意透支”的數額,“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拒不歸還和尚未歸還的款項,不包括滯納金、複利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

其中,透支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中惡意透支中的最低刑法標準即“數額較大”的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不是你每張卡還一兩百進去就不構成惡意透支,只要達到相關法律法規的標準即構成惡意透支。你所謂的還一點就行,是在和銀行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的,如果沒有和銀行協商,就屬於惡意透支的行為。


你好信用卡


網上一查這個惡意透支,解釋的冠冕堂皇:

大意就是說,辦了信用卡的人,想要非法佔有,超過限額或者超過時間透支,銀行催收兩次後3個月不歸還的,按照刑法196條規定,就是惡意透支了。

你8家銀行透支了140萬,屬於多卡透支,會被聯合起訴的,而且人家刑罰也是很清楚:

想了很多方式,例如最低還款額度,分期等等,貌似對你都不適用。

如果你還沒有逾期,有個毒藥一樣的還款方式那就是:再去辦幾張卡。

借東家還西家!至少能夠騰出來時間,不過貌似這樣子還款的,最後又會在間隙裡面控制不住自己,又去買買買!


熊成說


看了一下其他的回答內容,沒幾個說到點子上的。

從這個問題來看,行為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要看具體行為。

下面先說法律,再說問題本身。

首先,看什麼是惡意透支。

所謂惡意透支,根據《刑法》第196條第二款的信用卡詐騙罪規定,是指信用卡的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但其實惡意透支,最主要的關鍵點在於“惡意”,如何評價行為人主觀上具有惡意,才是認定行為人是否構成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標準。

那麼如何認定行為人具有惡意?前提是要證明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目的。

不能僅因犯罪嫌疑人申領信用卡後透支消費,並且有經銀行多次催收拒不還款的行為,就直接認定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也就是說,就算是信用卡被大量透支消費,而且被催收也不還款,都不能直接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原因就是非法佔有目的是詐騙類犯罪的構成要件,沒有主觀層面上的認定,不能客觀歸罪。

其次,看如何認定非法佔有目的。

對於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應當綜合持卡人申領信用卡時是否使用欺騙手段,是否有還款意願,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願、申領和透支信用卡的狀況、透支資金的用途、透支後的表現、未按規定還款的原因等情節作出判斷。不得單純依據持卡人未按規定還款的事實認定非法佔有目的。

關於司法解釋認定的非法佔有目的的情形,這裡就不一一列出了,回答中已經有很多人列出。這裡主要說一下“明知沒有還款能力”和“肆意揮霍透支資金無法歸還”

一是,“明知沒有還款能力”其中的“明知”。如,行為人在使用信用卡透支消費時經濟狀況並不穩定,透支的錢款用於存在一定風險的投資經營,即使其事後投資失敗,無法歸還錢款,也不能因此認定其對於沒有還款能力屬於主觀明知,因此,對行為人是否明知的認定,除了要看“事後”的結果外,還應該結合其他因素,如犯罪嫌疑人申領信用卡時是否有偽造手段、投資經營項目是否正當等。

二是“肆意揮霍透支的資金,無法歸還”。不能說行為人有多筆大額消費,就直接認定“肆意揮霍透支”。不同的行為主體,經濟狀況必然不同,對於在申領、使用信用卡時經濟狀況良好的行為人,如果因意外情況(如投資失敗、企業破產)而無法還款的,即使其此前有過大額消費行為,也不能據此在事後評價其屬於“肆意揮霍透支資金,無法還款”,進而認定其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反之,如果行為人在申領信用卡時經濟狀況極差,沒有穩定收入來源,但仍大額透支信用卡消費且與投資經營無關,後期無法歸還,可認定其有非法佔有目的。

說了這麼多法律上的東西,最後我們來看問題。

8家銀行欠款140萬,如果每個月每家還個300-500會被詐騙起訴嗎?實在沒能力還,和銀行協調,最多可以協調多少年限?10年、20年可以嗎?

單純看這裡的表述,至少可以看出行為人是想要還錢的,但這並不代表行為人就一定不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這還需要從這所欠的140萬是因何而欠,是否是因生產經營不良、公司破產等情況。若因正常生產經營導致,則不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可能性比較大。

至於如何與銀行進行協調,儘量態度積極,不要消極對待,屆時,如果一旦被刑事立案,此前應對的態度,也可以成為一個很好的辯護的理由。


金融犯罪辯護倪菁華


按照規定,如果信用卡持卡人連續三個月都無法償還最低還款額,那麼信用卡髮卡銀行有權利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在現實中,因為走訴訟流程都是需要成本的,銀行一般會先聯繫持卡人,看是否能夠將信用卡還上,如果持卡人是惡意要拖欠,或是更換聯繫方式無法聯繫上,而所欠信用卡額度又比較大的情況下,髮卡銀行通常會對信用卡逾期進行起訴。

信用卡拖欠一直不還款的後果  1、會在個人徵信系統裡面記錄不良還款記錄,將來會影響到你在銀行辦理其他業務,例如貸款,房貸。  2、拖欠一直不還會一直產生利息和滯納金,而且銀行如果認為你屬於惡意拖欠的話,會以信用卡欺詐的名義起訴的,信用卡欺詐屬於經濟犯罪。


玩轉信用卡


信用卡惡意透支定義:

信用卡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一般情況下,惡意透支都屬於違約行為,需依照信用卡領用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哪些情況屬於信用卡惡意透支?

惡意信用卡透支就是指持卡者刷卡超過規定的範圍,並且沒有按時還款,銀行催收後仍然不還的情況,我們分三種情況分析一下:

1、持卡者在不同的地理位置評分使用信用卡,取現等行為,每次取現都在規定的範圍內,但是頻繁操作,最後信用卡大量透支不還;

2、持卡者在辦理信用卡的時候作假身份,假的公章,或者偽造假的收入證明等騙取信用卡,之後大量透支信用卡的。

3、持卡者通過虛假的消費行為套取現金。

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曾經發布了《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關於信用卡透支做了明確解釋。

惡意透支判刑標準:

如果持卡人惡意透支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要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以上就是“哪些情況屬於信用卡惡意透支?”的具體介紹。信用卡用戶逾期還款將被記入不良信用記錄,並且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已經實現全國聯網,只要居民個人在銀行辦理過借貸業務、申領過信用卡,或為別人提供過擔保等行為,那麼就能在國內任何一家商業銀行查到信用報告。不良記錄將影響持卡人的就學、擇業和貸款等。因此,在使用信用卡過程中,千萬別惡意透支。


環球老虎財經


8家就140萬,這是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帳務了。

先告訴你什麼是惡意透支吧,你明知沒還款能力而去透支銀行給你的信用額度後在銀行給你的時間內不歸還就是惡意透支。

銀行拼命推廣信用卡不管人家有沒還款能力都會批信用卡下來,說是給人消費用,誰會消費那麼多錢,銀行是明知故意讓你犯。

你那麼大的額度每月還那幾百塊錢銀行肯定是不肯的,至少也要還夠最低還款,如果你連續三個月沒還夠最低還款額以你數額那麼大銀行絕對會報案的,你更別想跟銀行協商多少年了。


說實在如果你那麼多信用卡每月還最低單單利息都夠你受的至少也要兩萬多,如果家裡有東西可以賣就賣了吧重頭再來,不然你除了坐牢沒別的路了,而且坐牢也得還錢,除非你名下真窮到沒東西了。


一九八四故事


惡意透支就是你用信用卡套現數額較大 而又沒有還款能力 就算你每個月有一兩百塊錢還進去 沒有達到銀行的還款成本 也就是最低還款標準 銀行肯定天天給你打電話催收了 最好的辦法是想辦法還一部分錢 然後分期還款 如果湊不出來那麼多錢 就只有找人代還 一般都是120到220之間 如果是信用卡詐騙罪成立 銀行真的起訴了 法院最後讓你還款方式也是協商解決 會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出發 最高可以分期5年 所以欠錢不可怕 千萬別玩失蹤


請叫我劉大爺


逾期不還!你至少每個月要還欠款的十分之一,不是隨便還1~200,夠他們利息嗎?你有那麼多信用卡,以卡養卡你不會嗎?叉開使用。你一次性全刷了,上帝也救不了你!提醒你不要拿自己的徵信開玩笑,徵信一旦被列入黑名單,你以後想貸款啥的都一毛錢也貸不到,徵信還與工作生活有一定的關係哦!比如你要與哪家公司簽到合約,人家一查你的徵信,就明白你是一個不守信用的人,換作你,你會跟一個不守信用的人合作嗎?想辦法正常還款吧!


火山140698500


1、透支金額超過5萬元。2、銀行兩次以上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3、持卡人明知沒有還款能力而大肆透支,最後無法歸還;使用虛假證明,身份辦理信用卡透支後無法歸還;透支後變更原有聯繫方式、逃匿、躲避銀行催收;透支款項用於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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