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清明节,请以文明伴行!

呼吁/清明节,请以文明伴行!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在春回大地、春雨霏霏的清明时节,自然回想起已故的亲人,感慨无限,思念之情无限。

在城市,清明有扫墓的习俗,为亲人,还包括为烈士陵园的英烈们等;在农村,清明有上坟的习俗,这些都是寄托哀思。这对我们这样一个崇尚礼仪、明礼诚信的民族、礼仪之邦来说,应该发扬,传承。中国在转型期,在城市化进程中、在现代文明的熏陶中、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最可怕的是主流民族文化精髓缺失,也就是本民族的多种美德泯灭。所以,兼融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都需要很好地宣传、弘扬。包括亲情的培养、向善感恩敬老爱幼风尚的传承,都非常必要。

但是清明节扫墓、上坟,有文明问题需要重申。为已故的亲人扫墓、上坟,大操大办,以安慰良心或者做给外人看,不文明。这就不如生前多尽孝道。非常欣慰的是,我的祖父祖母都是在幸福中去世的,他们看到了国家的蒸蒸日上,我们在情感上亲近他们,学业上、事业上一点也不用他们操心、担心,而且取得了突出的使他们自豪的业绩。他们的一些愿望都得到了满足。他们生活得非常愉快,也没有受到病痛折磨,所以这就是更大的孝道、更加文明进步的孝顺方式。所以他们去世后,一直以来我非常思念,但问心无愧,每年的清明祭奠没多参加过,但依然坦然。清明节祭奠故去的亲人大操大办,不太文明,没必要。如果对故去的亲人问心有愧,自己走好以后该走的路、做好现在该做的事,杜绝现在不该做的事,就是最好的纪念。

呼吁/清明节,请以文明伴行!

从道德层面说,清明节祭奠故去的亲人有一些仪式,并不能完全归到封建迷信和唯心主义中去,因而一概反对。我们应该允许人有一种自我心理安慰方式,并以一定的方式表现出来。这样他心里安生、心情愉快,没什么不好。《学哲学用哲学》一书中提到: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原则,应该允许大家在宗教信仰、价值观、人生观等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我们要实现的是求大同。清明节上坟、磕头、鞠躬,不必否定,都谈不上不文明。包括有一部分群众上坟烧冥币,也应该允许,应该尊重自愿。这不必和文明不文明硬性联系起来。但是这中间有一个文明素养问题,比如,祖坟位于山林中,很可能因为烧纸、烧冥币引发山火,对国家和集体、他人的山林资源造成重大损失,有这种隐患,当事人就应该挖个坑,在坑里烧纸、烧冥币,等火燃尽之后,把灰烬埋好再离开。这就是文明,也是对先人的敬重,对社会和他人利益的负责。如果不这样做,放任潜在火险,在国家法律严格约束的禁火林区烧纸、烧冥币,就会遭到法律的制裁。时代在发展进步,虽然不是硬性要求,我们更提倡以植树、献花等方式来表达思念之情,这是更为文明且有多重积极意义的。

清明,文明,并不矛盾。以文明的方式和理念度过清明节,更值得称道。

呼吁/清明节,请以文明伴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