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孩子自己能做的,讓他自己做;凡孩子自己能想的,讓他自己去想


凡孩子自己能做的,讓他自己做;凡孩子自己能想的,讓他自己去想

被餵養慣了的動物接受放養時,通常自己不會捕食。生存法則告訴我們:動物如果學不會自己捕食的話,就有可能餓死。孩子也是同樣。在父母的庇護下長大的孩子通常沒有在社會獨自生存的能力。一旦父母因為一些原因無法顧及到他們,他們就只能被社會淘汰。

可現實情況卻讓我們頗為沮喪。據天津市少工委對1500名中小學生的調查,其中51.9%的學生長期由家長整理生活用品和學習用具;有4%的學生在生活和學習上離開父母就束手無策;只有13.4%的學生偶爾做些簡單家務,情況實在令人擔憂。

由於現在獨生子女居多,幾代人的關心與愛護都集中在一個孩子身上,我們家長會為孩子們鋪路——替他穿衣,替他繫鞋帶,替他安排工作,替他迎接挑戰,一次,兩次,一百次……所以孩子們在家裡凡事不肯自己動手。這些孩子長大後不能自己依賴心裡嚴重,凡事不想自己動腦筋,遇到事情第一個就想到找人幫忙,這樣的人很難被別人認可。

凡孩子自己能做的,讓他自己做;凡孩子自己能想的,讓他自己去想

其實在面對工作機遇的時候,女孩和男孩一樣需要主動爭取,有時候女孩面臨的考驗更多,入門的門檻更高,這就更需要她自己去表現。這時候父母是幫不了什麼忙的。

張麗是北京廣播學院的一名畢業生,她從播音系畢業後,就找到中央電視臺實習,而且希望到這兒工作,可到中央電視臺實習的不只她一個人。

北京廣播學院到中央電視臺20多公里,每天早晨,她5點多起床,6點多第一撥離開學校。在趕著往城裡上班的人群中,她是其中一個。頂著星星最晚回去的,也是張麗。

很快,臺裡便安排張麗播體育新聞了。

那是4月份的一天,風挺大。錄了像,晚上6點多就可以走了,回到學院已經晚上8點多了。忽然,張麗想起一個字:鎬。那個時候韓國下棋的小夥子李昌鎬還不是很有名。“鎬”有兩個讀音,一是“gǎo”,一是“hào”。張麗想,這個字有兩個讀音,就問老同志,這個字怎麼讀?老同志很果斷地說:“李昌鎬gǎo,李昌鎬gǎo!”實習生就跟著來吧,張麗就唸:“李昌鎬gǎo……”

回到學院,張麗還在琢磨這事兒。買飯的時候,跟同學磋商,同學說,應該念‘hào’!張麗說:“我也覺得應該念‘hào’!”回到宿舍查字典,地名的時候應該念‘hào’,但沒有註明人名的時候應該念什麼。她還是拿不準,又給一個老師打電話,老師說:“念‘hào’,沒錯!”

壞了,念“gǎo”了,這怎麼辦?播音嘛,白字、別字、錯字,一定要杜絕!上學的時候,都把一些播音員唸白字、錯字的經歷當笑話講呀。張麗想,唸錯字讓人當笑話講也就罷了,正實習呢,出這麼大一個錯,這還了得!

飯也不吃了,往回趕。風嗚嗚地颳著。趕到電視臺,已經是晚上9點50分了。張麗顧不上休息就來到三樓的播音室,把錄像帶取出來,找到播音員,把“gǎo”改成了“hào”,還不放心,一直看著播完,才放心地走了。在電梯間,張麗碰到了楊臺長。

電梯間裡就兩個人。張麗知道這是楊臺長,就主動打了招呼:“楊臺長,您好!”

“啊,小姑娘,怎麼這麼晚才走?”

張麗有點不好意思了,她低聲回答:“有一個字唸錯了,我回來改一下。”

楊臺長說:“你住哪兒啊?”

“住廣院。”

“啊,很辛苦啊!”

“沒辦法,唸錯了字,就要回來改。”

“好好好,小姑娘工作很認真。”

到了大門口,楊臺長上了專車,張麗擠上了公共汽車。

最後,在中央電視臺實習的五個學生中,只留下了張麗一個。

凡孩子自己能做的,讓他自己做;凡孩子自己能想的,讓他自己去想

改錯是看起來很簡單的一件小事情,但是這樣小的事情,只有很少的人會願意去做。張麗是一個責任心很強的孩子,她身上這種認真負責的態度,沒有從小經過嚴厲的教育是難以培養出來的。而這樣的認真、迅速行動的精神,又為她的人生創造了更多的機會。

對兒童心理和腦力開發研究造詣頗深的日本傑出教育家多湖輝認為,增強孩子能力的最好辦法,就是使父母成為“教育的實踐者”。父母不僅要了解孩子獨特的心理動態,而且應該針對不同孩子的個性特徵,不斷地在生活和學習實踐中摸索瞭解教育孩子的方法。

而讓孩子幫助多做家務,對於孩子來說,會起到比課堂更有效的學習效果。因為這不但可以提高他們動手實踐的能力,而且孩子在實際動手中必須學會安排計劃,這就促使孩子將家務活與學習時間調劑好,在做不同家務的同時,培養了孩子的耐性和身體素質。

我國著名教育學家陳鶴琴先生曾說過:“

凡孩子自己能夠做到的,應該讓他自己做;凡孩子自己能夠想的,應該讓他自己去想。”這是一句符合成長規律的至理名言。其實,要讓孩子脫離對別人的依賴,獨立地發展和鍛鍊自己,並不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很多女孩的父母都會有這樣一種觀點:的確不應該對兒子進行過度的保護,但女兒嬌嫩纖細、弱不禁風,一定要盡全力保護她。

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女孩向來是處在被保護的位置上的,孩子保護女孩,是那樣的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然而,在現在這個浮躁的經濟社會,孩子的生存壓力越來越大,他們連自己的生活都一塌糊塗,像“白雪公主”一般的天天仰頭等著別人呵護照顧,遇到事情,坐在那裡無助地痛哭流涕的女孩不再受歡迎。

富養女孩,不是把女孩培養成一個十足的小女人,習慣對外界依賴,對任何人都說“好”,缺乏分析、判斷能力。這種教育就等於看低了女孩的創造力和學習能力,也看輕了女孩的生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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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父母的建議:讓女孩增強自立能力

對女孩而言,什麼事情都幫她做好,不僅不能真正培養出有生存能力的女兒,也不能讓父母的愛發揮到很好的作用。

那麼我們應該怎樣做才是正確的呢?

1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培養孩子動手的習慣

家長不可能照顧孩子們一輩子,因此從小就應該讓他學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洗衣服,收拾文具,幫父母拖地、洗碗等。只有從小事做起,才能逐漸培養起獨立自主的精神。

2.給孩子犯錯誤的機會,鍛鍊孩子的自立能力

凡孩子自己能做的,讓他自己做;凡孩子自己能想的,讓他自己去想

要避免對孩子過度的保護,我們首先應該充分尊重孩子的想法和意願,放手讓孩子自己拿主意,如果我們對孩子過度保護,因為怕孩子犯錯,就一味地為他鋪墊一切,事事領著孩子的手那麼他永遠都不可能長大。

魯迅先生曾說:“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但既已分立,也便是人類中的人。因為即我,所以更應該儘教育的義務,教給他們自立的能力;因為非我,所以也應同時解放,全部為他們自己所有,成為一個獨立的人。”魯迅先生的話正表達了這樣一種現代兒童觀——子女,是我的孩子,又不完全等同於我,他從母體出來後,已與母體分開,成了人類中的一個獨立的人。因為還是我的孩子,作為父母就有教育他的義務,而這種教育主要是教給他自立的能力,因為他不等同於我,所以要解放孩子,使他們完全成為獨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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