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能領多少?要滿足什麼條件?

失業保險可以保障我們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我們再就業,那麼,失業保險金該如何領取呢?能領多少?要滿足什麼條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首先,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次數是沒有限制的,只要滿足領取條件即可。

領取失業保險金要滿足3個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能領多少?要滿足什麼條件?

其次,失業可以領到多少失業保險金?能領多久?

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具體領取金額以及領取期限將根據繳費年限來核定。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和《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失業保險金的領取金額標準,按照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而領取期限,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要注意,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

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能領多少?要滿足什麼條件?

最後,失業保險金該如何申領呢?

1、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15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2、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一般要用到的證明材料有本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以及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失業保險金如何領取?能領多少?要滿足什麼條件?

注意,各省、區、市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制定了詳細的申領流程和標準,有的地方還簡化了申領手續,具體情況,可以通過12333諮詢當地社保局

對於失業保險,你有什麼想說的嗎?歡迎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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