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企业进行招标,两家废标还有两家可以继续进行吗?

用户1463616438783


题干有问题,不是四家企业进行招标,应该是有四家企业参加投标,两家被定为废标,还剩两家,是否需要重新招标的问题。

回复:此种情况不属于“投标人少于三家,应该重新招标”的情况。此时的投标人是四家,四家!没有少于三家!只有在开标时,投标人少于三家,才需要重新招标。此种情况,开标时,投标人是四家!

问题是,开标后,四家中有两家被评标委员会定为废标。只剩下两家有效投标。此时评标委员有两种选择。

第一:应正常评标。如果剩下的两家,在不废标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分出优劣,排出名次。推荐给招标人。不需要重新招标。

第二,如果剩下两家,虽然不是废标,但无法分出优劣,排不出名次,评标委员会也可以把剩下的两家也给否决掉。招标人重新招标。

实际工作中,第一种情况更为常见。


马庆华苍梧秋鸿


你好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三项程序结点出现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得继续采购活动:

一是在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

二是在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在这一环节,经常会有投标人因提供证明资料不齐全、印鉴不全等原因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是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这一环节,经常会有投标人因对实质性条款响就应不全、报价超过预算等原因而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也就是说,最终能进入评审环节时,有效投标人要经过报名、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三个环节,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废标。

(二)出现上述情形时,可以采取二种方式进行处理:

如果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如果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可以在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财务意识流


首先,您把招标人和投标人搞清楚哦


招投标神器


两家如何玩,不合规定,至少三家,得重新招标。


北京王律师以案说法


不行,得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不得少于3人


追寻123053128


三家是法定的,不允许的


工程系30年


现场改竞争性谈判。。。


Windforce


说不可以的,建议多看看招标文件。


hjsm2323


不可以,少于三家不能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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