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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
關於明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具體內容如下:菏澤市發改委菏澤市財政局菏澤市教育局關於明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菏發改成本〔2020〕1號
各縣區發改局、財政局、教體局,市開發區、市高新區經發局、財政局、社會事業發展局,各市屬有關幼兒園:為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我市幼兒園按規定延遲開園。鑑於此次疫情屬於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經研究,現對公辦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其他非營利性民辦幼兒園疫情期間的收費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幼兒園不得收取延遲開園期間的保教費、住宿費、伙食費等費用。二、已經收費的幼兒園應當予以退費,具體退費金額按延遲開園期間的法定工作日天數計算。三、教育主管部門規定正式開園之後,因幼兒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入園的,退費政策仍按原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菏澤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菏澤市財政局
菏澤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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