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汝瓷一廠,最早為1938-1941年 李紹初在嚴和店建窯試仿汝瓷而建。1952年,臨汝縣人民政府在其廠址的基礎上成立了汝瓷一廠,以生產日用瓷為主。
1957年7月,周恩來總理在南京召開的全國輕工業廳長會議上指出“要恢復五大名窯生產(汝定官哥鈞),首先要恢復汝窯”。
1964年,汝瓷豆綠釉產品燒製成功,1971年,汝瓷廠第一次接受了由國家外貿下達的訂單,開始批量生產。1973年,又恢復到原來以生產日用瓷為主。
1973年,在臨汝縣城籌建汝瓷二廠,1983年更名為臨汝縣工藝美術汝瓷廠,1994年,因企業改制停產。
目前,汝瓷一廠僅保存北山的5座窯爐、3座煙囪及宿舍樓。2017年11月14日,汝瓷一廠舊址被汝州市人民政府公佈為第四批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劃定了文物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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