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纱》:浅薄之人,终归本性难移


《面纱》:浅薄之人,终归本性难移

如果要选一个让你“又爱又恨”的作家,你会选择谁呢?我会毫不犹豫选择毛姆。每次看毛姆的作品都是哭笑不得,毛姆洞悉人性的本事无人能出其右,性格傲娇又毒舌,偏偏这厮还才华横溢。他总能用敏锐的触觉描绘出千姿百态的爱情故事,又能用犀利的语言告诉你:“爱情没什么了不起”。我尤其喜爱他的《面纱》,他笔下的《面纱》是典型的“毛姆式”爱情故事,没什么稀奇却如黑洞般有莫名吸引力。


《面纱》:浅薄之人,终归本性难移


经历人生中最尴尬的时刻是什么感觉呢?我想没人比凯蒂更了解。

因为她差点被自己丈夫捉奸在床。是的,凯蒂出轨了,和汤森,一个著名的有妇之夫。当然你或许会说,这种出轨小三的剧情在这个社会太稀松平常了,没什么意思。但是在毛姆笔下,这么一个普通的三角恋故事变得有意思起来了,它超越了爱情本身,变成了对爱情本质的质问,对人灵魂的鞭笞和对人性高贵的赞扬。特别是对女主角凯蒂的塑造颇为有趣,全书以凯蒂第一视角出发,你能看到她的所思所想,能清晰的感知到她就是一个肤浅的女人,并且这种肤浅,由始至终。都说:“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看待凯蒂这个人物都有不一样的评价,毛姆本人在故事的最后都极力强调女主的成长与升华,但是我始终认为人没有那么容易改变,凯蒂是个浅薄的人,而且本性难移。至于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也有以下三点:

一、三观品行早已成型,原生家庭的桎梏没那么容易突破

《面纱》中凯蒂的母亲是个典型狭隘且拜金的中产阶级妇女,对丈夫苛责,嫌弃没本事。对女儿则是利用多于爱,想要用女儿们的婚姻攀高枝,跻身上流社会。看女儿迟迟不结婚就讽刺威胁,下通碟说不会养“剩女”。从她的言行中不难看出,她本身的刻薄寡情。面对自己最亲近的人都没有表现出爱意,从未关心过女儿的婚姻幸福。你可以想象,在这样的一个母亲为主导的家庭下成长起来的凯蒂,她的品行会好吗?她的道德修养会崇高吗?她会正直纯洁吗?当然不!所以,我们看到的凯蒂她表现出爱慕虚荣、自负轻挑、头脑空空、愚蠢庸俗之极。在人生成长的二三十年的时间里,她就是被母亲的价值观灌输塑造的,而成年人的三观一旦定型,很难改变。

《金粉世家》中金燕西遇到冷清秋,我们原本也以为会“浪子回头金不换”,然而实际上呢,无论是秀珠清秋,还是白玉花白莲花,他从没有热情持久过。本就是纨绔子弟,看惯了莺莺燕燕,又怎么可能为谁而改变呢?在沃尔特的死去后,凯蒂还能与汤森再次出轨,不也证实了这一点。


《面纱》:浅薄之人,终归本性难移


二、人类总是高估反省的力量,而低估了行为惯性。

凯蒂在沃尔特死去后不是没有震动,与汤森再次激情燃烧不是没有悔恨,实际上她恨死了,懊恼已经满溢出来:

那一刻真正对凯蒂打击很大:眼前这个男人毫无是处的唯利是图小人,但自己丈夫尸骨未寒之时,自己依然屈服。她大骂自己畜生,她恨自己,她觉得自己一文不值,不如娼妓,她怀疑自己的意志,她觉得自己软弱,她觉得自己只是一个被激情奴役的荡妇。

这个台词是不是很熟悉,在无数个背叛者的嘴里都曾这样忏悔过,不过就像那句经典台词一样:“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做什么”,“出轨只有0次和无数次”。凯蒂面对生理的本能,以自己的薄弱的意志力是很难抵抗的。即便沃尔特那样有学识的细菌学家,哪怕已经充分看透了自己的爱情,了解凯蒂的本质,还是会沦陷。人的大彻大悟,哪有那么容易。

人类总是高估反省的力量,而低估了行为惯性。

行为心理学家丹尼尔卡里曼在《思考,快与慢》中曾提出一个概念:系统1和系统2,人类的思维有2套模式,系统1代表了本能的惯性思维行为模式,系统2代表经过思考后反抗本能的思维行为模式。普通人一般常用系统1思考,而越自律的优秀的人会经常使用系统2思考。对抗生理本能的诱惑其实是需要强大的自制力,它属于系统2思维模式的范畴。而显然,凯蒂并不擅长使用系统2,这与她本身的水准有关。没什么学识,头脑简单,不够深刻。不会学习总结,身边也缺乏循循善诱的人。

这个时刻,也凸显了读书的力量。培根的散文《论读书》中有一句名言: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凯蒂的不读书,让她丧失了改变自己的机会。


《面纱》:浅薄之人,终归本性难移


三、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又潜移默化的

母亲意外去世,凯蒂终于重获自由离开香港。但是凯蒂心灵的成长正进行到一半,离开香港某一方面来说就是在“逃避现实”,中断了成长的道路。沃尔特在世时,用威胁生命的瘟疫间接迫使凯蒂成长,并且在修道院院长光辉的照耀下变得无私起来。在生与死环境之中,领悟到了人的渺小,以及沃尔特和修女们在死亡面前无所畏惧的大爱。但是这种心灵的感悟和成长是在特定环境中形成的,它并不是一种常态化的表现。在特定的环境下,人就是会表现得特别无私有爱。比如《我不是药神》中的程勇,原本就是一个卖印度神油的油头滑脑小商人,还对老婆家暴,起初进口抗白血病的药也就是图赚点快钱,没什么大志向。如果不是深入白血病群体中看到了无数的悲剧和吕受益的死,被众人当做救世主,他也不会冒着风险继续卖药,在那个环境中,有一种使命感降临其身。

凯蒂如果继续跟着修女们投入拯救瘟疫孩童的公益事业当中,良好的环境潜移默化会改变凯蒂的浅薄。然而,离开那个温暖有爱的大环境,又没了母亲的管制,凯蒂还是那个她,会不会故态复萌还真不好说。


《面纱》:浅薄之人,终归本性难移

凯蒂的浅薄是沃尔特一早就明了的,但是还是义无反顾选择了她,临死之前,他说:“死的却是狗。。。”其实这句话源自《挽歌》大意是好心人收留一条狗,后来人畜反目,狗发疯将人咬伤。大家都认为那个好心人会死掉,最终死的却是狗。沃尔特大概觉得自己是那只狗吧。他认为凯蒂本不会爱自己,而自己最终娶了她,就像一条疯狗伤害了一个美丽的人,而后来带她去谭西府,更是无法自我原谅的一种报复。

比起凯蒂的“浅薄且坦荡”,沃尔特反而是“矛盾又痛苦”。鄙夷凯蒂的虚荣,又控制不住被她吸引,明知道女人不爱自己,偏要自欺欺人。嘴上说要报复女人的背叛,只要说一点温情软语,心立刻就动摇。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为了欣赏你所热衷的那些玩意我竭尽全力,为了向你展示我并非不是无知、庸俗、闲言碎语、愚蠢至极,我煞费苦心。我知道智慧将会令你大惊失色,所以处处谨小慎微,务必表现得和你交往的任何男人一样像个傻瓜。我知道你仅仅为了一已之私跟我结婚。我爱你如此之深,这我毫不在意。据我所知,人们在爱上一个人却得不到回报时,往往感到伤心失望,继而变成愤怒尖刻。我不是那样。我从未奢望你来爱我,我从未设想你会有理由爱我,我也从未认为我自己惹人爱慕。对我来说能被赐予机会爱你就应心怀感激了。每当我想到你跟我在一起是愉悦的,每当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欢乐,我都狂喜不已。我尽力将我的爱维持在不让你厌烦的限度,否则我清楚那个后果我承受不了。我时刻关注你的神色,但凡你的厌烦显现出一点蛛丝马迹,我便改变方式。一个丈夫的权利,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恩惠。”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可惜爱错了人,爱上的是一个浅薄的女人。

毛姆在书的最后有洗白凯蒂的嫌疑,正如当时的批评家说的一样,“不符合现实”,现实中出轨的浅薄之人可没那么容易洗白,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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