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國採用法家治理天下,為何之後的國家沒有采用法家思想?

陳益洲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秦很快就滅亡了,讓人覺得法家思想無法治理天下。

法家思想有幾個主要的點:

2、以最大的努力、用一切的手段將所有人趕到農業生產上去。

3、一個人有了一定的財富就會不再重視農業,所以要用戰爭的手段將他們的財富消耗掉。

4、人的天性是趨利避害,所以對農業與戰爭進行財富與榮譽的獎勵,對不參加農業與戰爭的進行打壓。

5、為了保障人人都依附在農業上,國家要對土地進行私有化的保護,就需要國家法度的保障,所以要嚴刑峻法,不能讓任何人有任何機會破壞農業生產。

6、國君作為國家法度的制定者和來源及維護者,要消滅掉所有威脅國君地位的組織或個人,所以不準世襲、父子必須分家,任何人違法都要接受法律的懲處。

7、制度的推行需要人來做,每個人都是先考慮自己的利益再考慮國家的利益,所以要取消分封制,行政長官由國君直接任命與罷免,杜絕分封出去的形成利益集團不聽從國君的調遣,破壞國家法度。

8、編戶齊民方便收稅,施以重稅使人貧窮,貧窮才會勤奮種地拼命打仗。

9、戰爭失敗的危害很大,所以要激發人戰場上的潛力,戰爭開始整個國家要統一行動,所以文字、度量衡必須統一。

10、為了保證戰爭的勝利與消耗掉所有平民的財富,發動戰爭時到動員到每一個人,所以要施行郡縣制。

11、商人與說客對農業生產沒有幫助,還有副作用(商人和說客如果賺錢和榮譽高於農業,人就不去耕地了),所以對商人施以重稅,禁止說客的活動,使人思慮單純,專心耕戰。

12、為了保證國家法度的實施,推行連坐法。

這些就是法家特別是秦國法家的一些思想,極端的重視農業,打散西周以來形成的自組織,國家只有一種組織結構就是國家組織。在秦國統一全國之後,秦國讓然通過戰爭的方式去消耗平民的財富,而取得的都是一些不毛之地,根本就有多大的開發價值,所以很快就在農民起義的烽火中覆滅。

漢朝統治者在思考秦朝覆滅的原因的時候,首先想到的就是秦朝的指導思想---法家思想。法家思想剛硬沒有中間地帶,在出現問題的時候沒有緩和區,所以漢朝及後代都大行分封。

法家不重視教化的作用,後世的朝代因為和平期遠遠大於戰爭期,在和平環境下的統治成為統治者思考的主題。漢朝及之後的朝代開始以對外開拓變成了對內治理,因為害怕民間力量所以取消了普遍兵役制,並且開始打擊地方勢力。

秦朝以戰爭來消耗平民財富來統治平民的方式,在漢朝看來是秦朝二世而亡的最大原因,所以採取黃老之術,開始修養生息。但一段時間之後,貧富分化非常嚴重,國家急需找到新的治國手段,最後在漢武帝的時候選擇了儒家思想作為治國思想。

為什麼會選擇儒家思想,還有為什麼後世一直選擇儒家思想作為治國思想。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儒家解決了法家無法解決的,在人有了一定積蓄之後,不再聽從國家召喚,不再服從國家管理的問題。

法家以個人為單位來治理國家,而儒家以家庭為單位治理國家,家庭內部矛盾由家族解決,解決不了的再由國家解決。這樣就大量的節省了國家的管理成本,皇權不下縣,說的就是農村自治。

儒家對皇權的保護比法家更徹底,皇帝在法家眼中是國家法度的來源與守護,皇帝制定國家法規帶頭執行國家法規,行為受國家法規的限制,而在儒家那裡不是,皇帝是上天的兒子,有德者居之,任何人不得反對。儒家相對於法家對皇權更加有利。


月關說


這個提問根本就是錯的,誰告訴你說後世沒有用法家思想治國?從秦朝開始一直到現在我們依然都在堅持法治。法家學說本來並沒有毛病,但是治國思想從來都不是簡單的採用某一家的思想,如果你非要如此理解,那不是以前的統治者們是弱智,而反應出你本身就是個弱智。所以才會有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出臺,以及漢家自有制度,王霸道雜糅的說法。所以,大秦帝國的覆滅跟應用法家思想作為統治思想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只是法家思想被別有用心的人給黑了而已。準確的說,秦的滅亡跟秦統一步伐太快有必然聯繫,統一步伐太快,相關政策法律不能及時調整,這是一個重要原因。但是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反秦實力和思潮又很強。為什麼會仇恨心這麼大?一、六國貴族和遺老遺少人數眾多,秦始皇作為一個大政治家,沒有嚴懲這些人是根源。二、也有可能是秦二世上臺後,倒行逆施,大肆修改法律,激起民變。所以這些因素跟法家思想沒有任何的關係。如果法家思想真的有問題,那秦不但統一不了天下,而且也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在戰國時代就會爆發農民起義的國家,以表示反對法家思想,可是這些都沒有出現。


乾坤正法


兄臺,您對“法家”的理解有誤。商鞅為秦國制定的戰爭臨時法屬於法家,和平年代的法律也是屬於法家。“法家”的核心是以法治國。只要以法治國,那就可以視為是法家。法家務實,講究與時俱進,道法自然。

戰國時期,在魏國主持變法的李悝,被後人認為是法家的代表性人物。其實李悝原本是出身儒家,後來才從儒家思想出發制定了有利於魏國的法律。


眾所周知,孔子的弟子當中有著名的孔門十賢。十賢當中有個人叫子夏,子夏曾與孔子一起修訂過《詩經》等書,在儒家當中聲名顯赫。“仕而優則學,學而優則仕”的思想就是子夏提出的。做為儒家思想正宗的子夏,門下弟子之一就是李悝。

李悝受子夏教導,所學當然是儒家內容。李悝被魏王委以重任後,從魏國現實出發,制定法律並推行於魏國,讓魏國很快就強大起來。

李悝匯聚各國法律,融合自己的政治主政。編成《法經》,包括《刑》《盜》等內容,形成完整的法律系統包。李悝從儒家的思想出發,上為國家考慮,下為百姓謀利。


《法經》獎勵耕織以發展生產;要求政府體恤民情,不要過度剝削百姓;獎勵人們戰場立功等,還包含其它日常生活中的細節。政治上,廢除貴族世襲制,反對腐敗。

可以說《法經》很嚴厲的為國家的意圖而服務,獎勵耕戰。又體現了儒家寬厚的“仁”,富有人情味。

《法經》對後來的吳起和商鞅,申不害等人影響很大。在他們身上,都能找到李悝的影子。比如商鞅變法,就是把李悝獎勵耕戰的思想發揮到了極致,全無仁慈,全是暴戾之氣。

李悝因為《法經》被稱為法家,其實李悝骨子裡仍是儒家,寫了不少的儒家作品。

可見法家與其它學派的衝突,只是講以法治國,僅此而已。至於是戰爭階段的嚴苛之法,還是和平時期的寬厚之法,並無二致。

回到商鞅變法。若商鞅能活到天下一統,定會親手重新編一部寬厚的法律,以適應和平年代的需要。至於當時為秦孝公作的法律實質是戰爭臨時法,是為了適應戰爭的需要,當然免不了過於嚴苛。

試想,如果法家不與時俱進做出改變,只知因成守舊。那法家就失去了“務實”的精髓,再講“以法治國”就只能是誤國誤民。(本文原創。圖片源於網絡。)


德全不畏


秦始皇統一中國,建立了一整套法治的法律法規,但由於歷史的侷限性,這些法律是十分不完善的,特別是這些法律過於嚴酷,誅連九族,最著名的就是焚書坑儒,也造成不少冤案錯案,官逼民反,再加上儒家一些弟子的興風作浪,所以在秦始皇死後不幾年,就暴發了陳勝吳廣起義。後來漢朝取代了秦朝,漢武帝吸取了秦朝滅亡的教訓,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治國方略,採用思想上奴化、政治上鎮壓的手段,治理國家,使得漢朝的統治長達四百餘年,而秦朝的統治歷史僅為十五年,兩者相比之下,後來的統治者自然覺得漢朝的統治更有利於自己的長久統治,所以就自然選擇漢朝的統治方式了,這自然也就使得儒家思想在中國久盛不衰了。由於上述原因,所以以後的國家也就不再堅持秦朝的法治治國方略了。實際上,任何事物都是相輔相成的,法治思想雖有一些合理之處,但也離不開各種因素的配合,特別是文化道德層面的教育引導,如果只憑法治思想單打獨鬥,國家還是要出亂子的。


奇文高叟


秦依法治天下,但律法過於嚴苛,造成了秦末的農民起義。舉個例子,劉邦因為押解犯人前去服徭役,但中途有數人逃跑,按照當時秦朝律法,劉邦當處死罪。足以說明,秦朝律法之嚴苛。正所謂苛政猛於虎。

後代多數是採用儒家思想為主,法家等其他思想為輔助。

反觀秦朝之後的其他朝代,多數採用以儒家思想作為核心。因為儒家是思想上的一種束縛,他雖然沒有法家的嚴苛,但是相較於法家他更為起作用。簡單的可以理解為一種“道德束縛”,讓人們對犯法望而卻步。

但儒家的思想不可能讓每個人都成為道德模範,這就需要法家來作為一種特殊手段。以儒家為表象,以法家為內在。從心理和生理上對人進行約束,來保證社會的長治久安,是被大多數朝代所推崇。

那為何後代對法家沒有全面應用呢?因為秦就是一個典型案例,律法過嚴,不利於得到民心。但僅僅以法家來作為核心,確實在某種程度上對社會有好處,但從宏觀來看,卻是弊大於利。不可採取。就例如:西漢末年王莽篡權,他就是要建立一個僅以儒家思想作為治理手段的國家。他照搬經書,欲圖建造一個極樂世界,顯而易見,他失敗了。

對於法家,也是此種道理。所以必須把多種思想相結合,才能更好地治理國家、社會。


子夕侃歷史


其實這個問題還是有一點瑕疵的,但是我理解了你的意思。有一些混亂,我來捋順一下。您所說的大秦帝國使用法家思想治理應該是基於商鞅變法,之後的秦朝也確實沿用了嚴苛的法律來治理國家,確實只能用嚴苛來形容,法律懲罰非常的重,這也正是陳勝吳廣和劉邦為什麼起義的原因,違反法律不僅自己會死,就連與之相關的人都會連坐。

秦王朝也正是因為這樣的暴政而滅亡,古人並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麼愚蠢,也會吸取經驗,中國朝代從夏商西周到秦不過經歷了四個王朝,每個朝代的制度都在發生變化,不多的改進,例如周改革了殷商的祭祀宗教式統治,使用禮制統御天下,秦人既然已經證明了嚴酷的法律不適合國家的發展,那麼在其後還會繼續使用嗎?

其實之後的朝代並沒有完全摒棄律法,只是並沒有秦朝時期的那麼嚴苛了,因為過於嚴格的律法就會導致百姓們不知有法而犯法,導致人人自危,影響社會的發展,而漢朝之後不僅有法律在行為約束民眾,還需要精神上教化百姓,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這也是您說的為什麼之後不用法家思想統治,其實法家思想一直存在,只是被博大精深的儒家思想兼容幷蓄,這也正是儒家文化的精髓,取長補短,溫和中庸。

而董仲舒向漢武帝推薦的儒家思想也正是漢朝所需要的,儒家思想脫胎於周禮,周朝八百年的國運已經證明了周禮在維護封建制度上的優越性,儒家思想君權神授,維護國家統治正是漢武帝迫切需要的精神約束,有儒家思想在人民意識形態的教育,才能保證國家的長治久安。

這也是您覺得秦朝之後就不用大家思想的原因,其實不是不用,幾乎所有的思想都被儒家思想吸納過,這也是儒家思想的先進性體現,會取長補短自我進化。


有熊歷史


法家法家顧名思義就是依法治政。依法治政的前提,如果失去了德行,依法治政有有什麼用?有各方面全方位的法律法規,但是我們的政權不按照我們的法律法規去行駛,有這樣的法律法規又有何用?對國家治理一點作用都沒有。

只有儒家文化才是真正的治國安邦文化。儒家文化告訴我們做人處事的道理,仁義禮智信,禮義廉恥等。當然也只有我們的儒家文化才會警視我執政者親民愛民心繫天下人民。並使我天下人民更多的學習文化知識,更多的傳承我國民的國民文化。儒家文化不愧為最優秀的中國文化。不管我們的儒家文化在資本家眼裡面是什麼性質?重要的是我們能夠合理的利用。不偏不倚地治理好我們的國家。並使我們的社會政治穩定。全方面的合理合法,井井有條。又何嘗不是最好的中國文化呢?再結合我現實的世界與現代文化。

原來管理一個國家與某些社會制度一點關係都沒有。重在管理重在合理利用,合理管控,嚴格執行、德行天下。


吳振革


秦國採用法家思想,後世也不是沒有采用,比如漢武帝就採用了。只是,後世的法家思想不像秦國那麼直勾勾的,而是被包裝了。

比如,漢武帝時期的法家,就叫“外儒內法”,啥意思呢?就是穿著儒家文化外衣的法家治理模式。這就好了,秦國的法家過於剛,而後世的儒家又過於柔,西漢早期的“外儒內法”剛柔並濟。

這裡的法家實際上已經是“道法家”的合稱。再往後,也不是都放棄了法家思想,唐太宗實際上法治也很健全,但儒家思想的外衣反而更豐富多彩。

真正做到“外儒內法”的時代都是偉大的時代,反而是那些放棄了法治,一味追求儒家的對待,雖然文化盛行,但回家柔弱,比如宋朝,儒家太強,道法家太弱,國家權力不集中,就打不過別人。


終南高揚


中國歷史上獨裁者忽視了於圍邊民競爭,結果讓兩次讓少數民族政權入主中原。許多統治者還沒有認識到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體這一正確觀點,被儒學忽悠,亡國了。法家能調動群眾的積極性,激發群眾蘊藏的磅礴力量,法家思想是戰無不勝的。


今夕何夕11220


法家定的刑罰過重,超出了正常人能承受的範圍!特別是傷害人身體這樣的刑罰,簡直就是製造殘疾人,太無人道,被棄用也就不足為奇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