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工信部網站消息,2019年四季度,依據《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16家企業因在電信管理機構監督檢查中,被發現無正當理由中止對電信用戶的電信服務、接入未備案網站、違反實名制規定、不配合調查等事項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電信管理機構行政處罰並被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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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11:48:46 東亞經貿新聞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2019年四季度,依據《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16家企業因在電信管理機構監督檢查中,被發現無正當理由中止對電信用戶的電信服務、接入未備案網站、違反實名制規定、不配合調查等事項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電信管理機構行政處罰並被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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