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奠定中国封建帝制格局的大变革

在中国历代“伟大改革家”序列里,商鞅绝对是祖师爷级别的人物,提到变法,便绕不过商鞅。公元前 338 年秦孝公驾崩后,商鞅随即被惠文王所杀,但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所制定的法令政策并没有因此而改变,最终为秦始皇一扫六国完成统一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回到两千多年前,我们对始皇帝的一统大业还是有不少疑惑的,首先论地盘,当时地盘最大的是楚国,在当时文明地带的中国,楚国占据一半的疆土。从经济力量上来讲,当时最富的是齐国,因为齐国靠海边可以煮海为盐,而且它有非常发达的商业文明。再看秦国,就在今天陕西那一带,属于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实力、文明程度都不是最高的。可以说,秦国的最终一统是一种逆袭,为逆袭提供力量源泉的就是商鞅变法。

一、激活平民政治模式

春秋战国时期,按照司马迁在《史记》中所说:

  • “后或力政,强乘弱,兴师不谙天子。然挟王室之义,以讨伐为会盟主,政由五伯,诸侯志行,淫侈不执,贼臣篡子滋起矣。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封或百里或五十里。晋阻三河,齐负东海,楚介江淮,秦因雍州之固,四海迭兴,更为伯主,文武所衰大封,皆威而服焉。”


以周天子为代表的中央政权衰微,诸侯力政,以分封制和宗法制为纽带的贵族政治,逐渐出现“末大必折,尾大不掉”的局面。不但诸侯国各自为政,诸侯国内部贵族之间也相互联合,同气连枝而又明争暗斗。

最典型的是鲁国的三桓, 孟孙、叔孙、季孙三氏,几乎把鲁国国君架空,直接影响了国家的行政效率,鲁国在内耗中日渐衰微。

商鞅变法的政治设计,就是要将国家统治权统归于君主,打破原有的以血亲关系建立起来的贵族制度,建立以军爵为中心重新确立国家等级制度。国人的一切政治与经济利益均以军功所获得的爵位来确定,爵位共分为二十级,不同的爵级则享有不同的政治经济待遇:

“其狱法,高爵訾下爵级。高爵能,无给有爵人隶仆。爵自二级以上,有刑罪则贬。爵自一级以下,有刑罪则已。小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级一等,其墓树级一树。”

商鞅废除了贵族的一切特权,爵位的取得,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富贵之门必出于兵”。这就为平民地位的上升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秦国将相多平民,甚至贱民出身,说明了秦国政治制度中除王权外,一切权力、财富向全体国民平等开放的平民政治模式的形成。

《史记·商君列传 》记载:商鞍所创新的这一制度在推行10年后,“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的记载反映了当时秦国底层人民的真实生活状态,也是商鞅变法顺应民心最具说服力的佐证。

二、改变政治运行结构

秦在立国之初,其政治体制也曾模仿周或其它诸侯国,设立大夫、史等官职,并且也实行世卿世禄的世官制。

商鞅变法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在郡县制的政治体制下,官吏的选拔没有了世袭的贵族,而是依照军功与贤能由国君任命,任何建功立业与才能出众的平民都有平等地选拔机会。

秦孝公接受商鞅的政治设计,以“吾且尊官,与之分土”的方式,改造其政治统治模式,即法家政治模式,其核心是以所谓的“是非亲疏一断于法”的治国思想来统一和规范社会思想和行为,废分封、强公室,设郡县,巩固君主的绝对权力,是其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

商鞅变法:奠定中国封建帝制格局的大变革

有学者研究认为,秦与周及其他诸侯国政治体制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在秦国国内没有实行二层分封制,而是在军事扩张中,每占有一地,就设立由国君直接控制的行政机构,称之为“置官司”或“设县”。这样,在秦国各地统治权直接操在国君手中,具有军事集权的特点。

郡、县的设置在春秋战国时期始作俑者并非秦国,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郡、县机构建制力度最大、范围最广的非秦国莫属,郡、县的全面推广是秦国可以迅速建立中央集权专制体制的重要原因。国家机器启动的遥控器由此牢牢的掌握在国君的手中,改变了分封制层层分封后“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的局面。

三、为中央集权扫清思想障碍

所有的变法得以成功,都离不开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最高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力推,秦孝公可以说是一位极其有魄力的领导。

如果说商鞅是一位创业者,秦孝公是一位风投公司CEO,那么商鞅就是一位疯狂的创业者,秦孝公就是为疯狂创业者下赌注的疯狂CEO。商鞅所做的事,在当时是带有强烈法家色彩的颠覆之举。

商鞅变法:奠定中国封建帝制格局的大变革

法家思想区别于孔子托古救世的思想,认为人类社会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一切法律制度也应该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要审时度势,锐意改革,不能复古倒退。商鞅在秦国主持变法时,批判了“法古无过,循礼无邪”的守旧观点,指出了“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理之循”。更提出“不法古,不循今”,这与孔子一生追求的恢复周礼的政治主张针锋相对。

周朝的宗法社会里,天下是一个大家庭,各个诸侯国都是这个大家庭里的中等家庭,士大夫又有自己的小家。各种家族既星罗棋布又彼此嵌套,家族之内高度自治。显然在这样的一种组织结构里,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是相当微弱的。维护周礼,或者说维护当时的社会秩序,需要所有人的共同自觉。孔子的努力就是要让当时的社会回到周朝那种温情脉脉的宗法社会中。

但法家的实用主义更适合秦国国富兵强的政治需要,秦国通过商鞅变法逐步走向集权。中央对地方拥有绝对的控制力,想征谁的粮就征谁的粮,想征谁的兵就征谁的兵。秦国通过把宗法大家族打碎成一盘散沙,使王朝里的每一名居民,效忠的对象不再是自己的主君,而是天下人的皇帝,尽管你和皇帝之间隔了不知多少个层级。

秦国通过商鞅变法迅速崛起,公元前221年,秦翦灭六国,统一华夏,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国家政权,这是欧洲历史此后一千多年都没有达到的高度,中国政治由此进入了早熟期。这也是法家里程碑意义的时刻。

但我们也不妨把历史的维度拉得更远一些,正如韩非主张独尊法家,禁止其他各家学说,反对藏书,主张焚书。

“知者不以言谈教,而慧者不以藏书。”秦朝建立不久焚书、坑儒,希望通过法家严厉的手段巩固自己的统治,强制推行思想的统一,结果建立仅15年便“二世而亡”。

法家与儒家对最高意识形态的争夺远未结束,秦亡汉兴,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此后历代王朝儒家文化均牢牢占领思想高地。但我们依然能看到法家的影子,从汉代到清代长时间内国家政权实行的一系列国家政策是以儒法结合、儒法互济“外儒内法”式为指导思想,儒家与法家自此以长期友好的方式并存着,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后历朝历代的帝王都寄希于变法使王朝昌盛、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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