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四個先”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一是普法先行。圍繞“法治三明 普法先行”主題,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針對農村婦女、老年婦女維權意識不強等特點,結合“法律六進”、法律進家庭“八個一”、“律師奉獻千村工程”活動和“3.8婦女節”“國際反家暴日”“12·4國家憲法日”以及傳統“七夕”節日等時間節點集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二是調解優先。發揮村(居)“法律明白人”作用,開展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有效地化解了一大批涉及婦女兒童的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在調解中增強婦女遵紀守法和自我保護能力,預防因婚姻關係、家庭暴力、財產侵權等方面引發的矛盾糾紛。成立三明市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去年來共接待320對擬離夫妻,調解成功150對。

  三是援助優先。在村(社區)設立公共法律服務點,縮短法律服務半徑,為有法律援助需求的婦女開闢綠色通道,確保“應援盡援”“有援必援”。“12348”法律服務熱線,為婦女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服務。建立婦女法律援助案件“跟蹤回訪”制度,促進婦女法律援助質量不斷提升。去年來,全市共為464名婦女辦理法律援助案件。

  四是幫扶在先。採取家庭、社區、社會幫助“三合一”的矯正措施,強化對婦女和未成年人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和心理矯治。定期對女性矯正對象進行回訪,採取有針對性的教育方案,促使女性矯正對象遠離不健康的場所和不健康的文化,引導其參加有益身心的各項活動,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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