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重磅!三明出臺30條措施應對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紮實做好“六穩”工作!

三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紮實做好“六穩”工作的若干措施

【三明】重磅!三明出台30条措施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系列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統籌抓好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建設項目復工復產,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努力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現就貫徹落實《福建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紮實做好“六穩”工作的若干措施》(閩委辦〔2020〕3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強金融服務保障

(一)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1.降低信貸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通過實行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減免手續費等方式,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基礎上下浮10%以上,至2020年末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至少同比降低0.5個百分點。

2.紓解企業資金困難。

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經營、遇到暫時困難、不能及時還款的中小微企業,金融管理部門要主動幫扶、加強協調,各銀行機構不得盲目抽貸、壓貸、斷貸。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中小微企業,各銀行機構要通過貸款展期、調整還款計劃、增加信用貸款額度和採用中長期貸款等方式,全力支持其恢復生產經營。對在疫情期間未按金融管理部門政策要求擅自抽貸、斷貸、壓貸的銀行機構,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3.加強融資需求對接。銀行機構要充分運用人民銀行再貸款、再貼現低成本的資金優勢,優先滿足疫情防控領域各類企業應急信貸需求;要充分運用“產融雲”、“福企雲”等平臺,多渠道宣傳推介疫情防控優惠信貸政策和金融產品,加強線上銀企對接,加大對受疫情影響企業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有效滿足差異化金融需求,確保2020年中小微企業信貸增長20%以上。各有關部門要篩選雖然暫時困難、但有發展潛力、真實資金需求和良好信用記錄的企業和項目,積極向銀行機構推介。

4.對受疫情影響人員給予信貸支持。對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貸、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對因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和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因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經接入機構認定,相關逾期貸款可以不作逾期記錄報送,已經報送的予以調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

(二)降低信貸融資成本

5.為疫情防控保障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嚴重企業爭取貸款貼息支持。對我市參與疫情防控的企業,積極支持列入全國及福建省重要醫用物資和生活物資的骨幹企業名單,爭取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在中央財政貼息的基礎上,幫助申請省財政再給予50%的貼息支持,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納入省級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2020年新增的貸款,幫助申請省財政按人民銀行再貸款利率50%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幫助申請省上貸款貼息。

6.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優化政府性融資擔保增信增貸服務,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免收融資擔保費;對受疫情影響的融資擔保“白名單”企業,2020年5月1日前到期的貸款採取續保續貸措施。

(三)開通技改、金融服務綠色通道

7.支持企業技改融資。

進一步用好用足省級技改基金政策,推薦我市項目申報省重點技改項目,協調省上擴大支持範圍,加快報批進度,積極支持受疫情影響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融資。

8.優化融資服務工作機制。各金融管理部門、銀行機構組建應急融資業務保障專班,指定專人負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應急金融服務保障工作;對疫情防控涉及的相關部門、各類企業和個人辦理應急金融業務,應開闢“綠色通道”,採取“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切實提升財政資金劃撥、支付清算、現金供應、跨境資金結算等金融服務質效。

二、支持企業穩定發展

(一)支持企業拓展市場

9.支持企業參加展示展銷。鼓勵企業把握疫情解除後消費需求釋放契機,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參加境內各類展示展銷活動的,在享受省級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展位費餘額部分60%的補貼。

10.給予旅行社組團入明獎勵。

鼓勵三明市內旅行社在疫情解除後積極組織團隊入明旅遊和療休養,對在疫情解除後兩個月內組織市外旅遊和療休養團隊10人(含)以上,住宿1晚(含)以上、遊覽2個(含)以上景區的,按5元/人進行獎勵。

11.暫退部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支持旅行社積極應對當前經營困難,向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給予暫退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標準為現有交納數額的80%(被法院凍結的保證金不在此次暫退範圍之內)。接受暫退保證金的各旅行社應在2022年2月5日前將本次暫退的保證金如數交還。

(二)支持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穩定發展

12.加大對民生必須的農產品生產經營行業補助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間,設施蔬菜保費市、縣補助由20%提高到50%,市、縣分別承擔20%、30%補助;蛋雞、牛、羊、兔等特色畜禽保費市、縣補助由20%提高到40%,市、縣分別承擔20%補助。對承擔市政府儲備任務的蔬菜批發經營戶,因儲備蔬菜產生的冷庫租金、冷藏電費、裝卸費、資金佔用費、蔬菜損耗等費用,每噸蔬菜每月給予2000元財政補貼。同時,在省級農民創業園(示範基地)內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種養殖生產的個體工商戶,按農業生產用電標準下浮30%收費。

(三)支持生產性出口企業加快發展

13.扶持外貿綜合服務業態發展。為企業提供專業集成服務,幫助企業降低貿易成本、更好開拓國際市場,提高自營出口比重。發揮出口信保作用,建立健全國際貿易風險預警機制,並制定差異化應對措施。對企業在疫情期間無法參加境內外展會(企業已付款但無法參加且不能退款的)展位費進行100%補助。發揮國際商事認證服務職能,對受疫情影響不能及時完成出口訂單的企業,提供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文書。

(四)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

14.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開展疫情防控所需疫苗藥品、醫療器械科研攻關的有關企業,落實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免徵增值稅等政策,以及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等政策。在疫情期間,對遭受重大損失影響的中小企業,其實際繳納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先徵後補,可申請由受益地財政給予地方實得財力50%補助;確有其它特殊困難的,最高可給予地方實得財力100%補助。落實與公益捐贈相關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至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公路水路運輸行業企業免徵2020年江海堤防工程維護管理費。

15. 依法延長稅收辦理期限。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依法准予延期申報;符合延期繳納稅款條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繳納稅款;不能在承諾期限內補齊“承諾制”容缺辦理稅務註銷登記資料的,依法准予延長承諾期限。落實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相關措施,全市稅務機關要積極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非接觸式”辦稅繳費和政策宣傳輔導等服務。

16.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社會保險費(五險)和住房公積金的中小企業,可延至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繳納,不予加收滯納金。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辦理繳納申報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的中小微企業,准予延期申報,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三個月內繳納。建築業企業在工程項目開復工後,應對疫情防控採取完善工地封閉式管理、完善人員防控、衛生消毒防控、日常監測監控等措施產生的額外費用按實計算,列入工程項目措施費計算工程造價。

17.優化辦稅服務、簡化辦退流程。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銷售行業的增值稅納稅人,經認定符合條件的,在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過程中優先予以支持,疫情防控期間內原則上暫不限制其增值稅發票領購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加大疫情防控期間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力度,簡化退稅審批流程,確保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及時全面落實到位。對因疫情影響的定期定額戶,據實合理調整定額,或簡化辦理停業手續。

18. 推動租金減免。國有企業帶頭,對承租全市國有資產類經營性用房的中小微企業以及個體工商戶,2020年2月份、3月份、4月份房租(含攤位費)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省、市級創新創業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給予不低於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含省級補助)。降低出租車運營成本,國有出租車企業給予在疫情防控期間繼續正常從事運營服務的出租車司機,按30%收取承包金;鼓勵其他出租車企業對疫情防控期間繼續正常運營服務的出租車減免承包金。

19.優惠企業用電用氣價格。將電力用戶春節短週期電量使用時間延長至3月底,支持企業加大生產。對日均用氣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工業企業,在2020年2月13日—3月12日期間,按實際用氣量繼續給予降低0.3元/立方米的優惠,給予單家企業優惠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落實扶持工業企業“兩節”期間穩定生產運行的相關措施,2020年1-3月,對全市月度購電量超過1000萬千瓦時的中小型工業企業(不含自備電廠),按月度購電量給予每千瓦時0.05元獎勵,所涉及的獎補資金由受益地財政承擔。已享受大用戶電力直接交易、春節短週期直購電、豐棄水期電價優惠的企業,不重複享受。

20. 支持公路交通保通保暢。對疫情防控應急重要生產生活物資實施“綠色通道”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間,將“菜籃子”產品和重要生活物資納入應急保障運輸範圍,簡化辦理應急運輸通行證,對車輛實行“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保障綠色通道車輛快速通行,不受臨時交通管制限制。應急運輸車輛違反一般交通違法行為,在確保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實行先放行後處理。

三、紮實推進項目建設

(一)全力保障項目建設

21.科學有序安排開復工。對春節未停工和已經復工的項目要確保連續施工,疫情期間建設項目可以按月提前支付工程款。落實“五個一批”項目推進機制,在充分做好防控疫情的同時,對1、2月份“五個一批”項目和省、市重點項目開工、復工情況列入縣(市、區)“比拉動點、曬投資”考評。對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急需的防疫基本防護物品,予以優先協調保障。

(二)大力吸引外商直接投資

22.鼓勵外商來明投資。對2020年在我市新設或增資、併購的外商投資企業(除房地產業、金融業項目外)給予獎勵,外方累計實際到資200萬美元以上500萬美元(不含500萬美元)以下的按1%給予獎勵;外方累計實際到資500萬美元以上的,在享受省級利用外資獎勵的基礎上,再按0.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三)全面推行政務服務“馬上就辦,網上辦”

23.推行政務服務“五辦工作法”。實行網上辦、掌上辦、預約辦、郵寄辦、智能辦等“五辦工作法”,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對生產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的新項目,實行即報即辦,當天辦結,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生產。對實行備案制的投資項目,執行告知備案制度,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行網上備案。疫情防控期間,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入駐單位對企業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快遞免費。省網上辦事大廳三明分廳、“e三明”APP開設疫情防控期間政務服務網上辦專區。

(四)加強協調服務和要素保障

24.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項目。加快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項目前期工作,開闢項目審批“綠色通道”,採取“一事一議”,在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方面給予支持,加快項目投產達產。對生產疫情防控物資的中小企業新購置設備予以30%補助。在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因防控和治療新冠肺炎建設相應的醫療衛生設施和藥品、醫療器械等所需用地,經批准可允許先行使用。

25.支持重點領域項目建設。對應急醫療救助設施、隔離設施、公共衛生體系、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重點項目建設給予重點支持,積極爭取中央、省預算內支持,優先安排上級補助資金。

四、加大援企穩崗力度

(一)加大企業幫扶力度

26.協調解決企業難題。深化“訪企業、解難題、促‘六穩’”專項行動,通過“e三明”APP、微信、電子郵件及必要的實地走訪等形式,“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研究協調解決企業在開工復產達產過程中存在的招工、融資、市場開拓等難題,為企業安全復工、錯峰開工、平穩生產提供有力保障。開通中小微企業法律諮詢熱線服務,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諮詢、代理等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

27.加快惠企政策兌現落實。加快政策兌現速度,全市涉及中小微企業的相關扶持政策,各行業主管部門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在滿足兌現條件的情況下,於2020年上半年完成審核、兌現和撥付工作。

(二)實施穩崗扶持

28.鼓勵企業不裁員少裁員。通過繼續落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等措施,鼓勵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照3個月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執行。

29.支持企業引工穩工。實施勞動用工補貼,對各類機構和個人在2020年第一季度為我市轄區內企業引進勞動力的,給予200元/人的一次性獎勵;對生產性企業從2020年2月開始至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企業新招用員工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人社部門認定後,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企業招工補貼,每人可享受一次,每家企業最高補貼20萬元。對為防控疫情提供緊缺急需物資保障的生產企業、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提供一次性穩就業獎補。對經省、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有關機構確認的為我市轄區內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生產企業引進勞動力(含用工調劑)的各類機構和個人,給予2000元/人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對上述企業堅持在生產一線工作的職工,給予每人每天100元的生活補助,納入一次性用工服務獎補範疇,補助期限為30天。

30.鼓勵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方式。根據國家和省上的有關規定,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可以採用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和休息辦法。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實施期限與閩委辦〔2020〕3號文件一致。其它有關支持中小微企業共渡難關的扶持政策繼續按明政〔2020〕1號文件執行。本政策涉及獎補資金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由受益地政府承擔,資金來源從財政預算安排的各種專項資金中安排,按就高不重複的原則兌現。

企業有訴求

就找“政企直通車”

“政企直通車”旨在應用“互聯網+”開闢企業直通省領導的快速通道。企業可以通過“直通車”諮詢政策、反映問題、提出建議、表達訴求。按照“馬上就辦”的要求,省政府辦公廳組織專人第一時間分辦、落實、反饋,省市縣聯動、省直部門協同,更好地服務企業、促進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