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擾亂“疫情防控工作會議”現場秩序 兩名男子被拘留

當前

全國上下 眾志成城

抗擊新型冠狀病毒

形勢非常嚴峻

在這無比緊要的關頭

每個公民都要自覺服從大局

遵紀守法

然而

卻有這樣兩個人

無視國家當前嚴峻形勢

為個人一己私利

在醉酒狀態下

闖入村委“疫情防控會議”現場

與村組幹部發生爭執

辱罵撕打參會人員

嚴重擾亂會場秩序

結果雙雙被拘留

1月25日下午18時許,澠池縣公安局仰韶派出所在接到仰韶鎮某村村委會有群眾鬧事的警情後,當日值班副所長李海波帶領民警常若宙等人立即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後,現場一片狼藉,一名男子在會場大肆吵鬧,地上散落著損壞的桌、椅、電腦顯示屏等物品,民警立刻上前將該名男子控制。

民警在對該男子帶離現場時,又一名男子闖入現場,他滿身酒味,胡攪蠻纏,在對其勸解時,該男子突然出手,對身邊一名婦女進行毆打。副所長李海波立即將情況報告給所長張治國,張治國立即帶人趕去支援,同時將事發情況彙報給縣公安局領導,局領導要求快速調查,嚴肅處理。

民警將兩名男子帶至辦案中心後,因二人均飲酒過度,無法調查詢問,安排人員對兩名男子嚴密看管。經調查,當日17時許,該村支書在參加政府關於疫情防範會議結束後,立即回村召開會議傳達會議精神,部署村內防範工作,18時許,村民李某飲酒後進入會議現場,要求解決其土地糾紛問題。村組幹部遂對其勸解,要求以大局為重,但李某卻大肆吵鬧,並將辦公室內的茶几、電腦、監控設備等物品損壞,嚴重擾亂會場秩序。另一名男子李某某則酒後不明原因對會場一婦女進行毆打。

在經過連夜調查取證後,1月26日上午,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以尋釁滋事案對李某、李某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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