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男子多次邀“毒友”家中吸毒獲刑半年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法院判決:被告人汪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汪某在其居住的家中,分別於2019年9月20日左右、2019年10月1日左右,容留吸毒人員黃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俗稱“麻姑”)和甲基苯丙胺(冰毒);先後於2019年9月中旬、2019年10月2日,容留吸毒人員張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劑和甲基苯丙胺。2019年10月12日,汪某容留黃某、張某吸食毒品時被當場查獲,並查扣吸毒工具。三人尿樣經現場檢測甲基苯丙胺檢測結果呈陽性。

另查明:被告人汪某於2019年10月12日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法院認為,被告人汪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罪名成立。其具有坦白量刑情節,據此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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