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中科院武汉病毒所为何着急申请Remdesivir(瑞德西韦)专利?

2月4日,中科院武汉病毒所官网发表文章《我国学者在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筛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文章地址:http://www.whiov.ac.cn/kyjz_105338/202002/t20200204_5497136.html。文中提到,该所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国家应急防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联合研究,发现Remdesivir(瑞德西韦)和磷酸氯喹两种药物在细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2019-nCoV的感染,其在人体上的作用还有待临床验证。

上述合作双方单位联合声明:对在我国尚未上市,且具有知识产权壁垒的药物瑞得西韦,我们依据国际惯例,从保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在1月21日申报了中国发明专利(抗2019新型冠状病毒的用途)。对于这一消息,有很多网友都发表了很多自己的评论,其中有很多得疑问,于是我决定针对这些疑问寻找一些相关的资料,回到一下大家得疑问。

1.美国为什么在研究这个药?

要弄清这个问题,就得从研发这款药物得公司说起。以下公司介绍来自百度百科:

吉利德科学于1987年6月22日成立,是一家以研究为基础的生物制药公司,对尚未满足的医疗需求领域进行研究、开发并生产药物。该公司的产品组合和研究药物管道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即艾滋病(HIV / AIDS),肝脏疾病,癌症,炎症和呼吸系统疾病以及心血管疾病的治疗。其产品包括AmBisome,Atripla,Cayston,Complera / Eviplera,Descovy,Emtriva,Epclusa,Genvoya,Harvoni,Hepsera,Letairis,Odefsey,Ranexa,Sovaldi,Stribild,Truvada,Tybost,Vemlidy,Viread,Vitekta和Zydelig。公司的重点研究领域包括艾滋病毒,肝病如丙肝病毒(HCV)感染和乙肝病毒(HBV)感染;血液/肿瘤;心血管疾病和炎症/呼吸系统疾病。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30多个国家开展业务。公司通过其子公司Kite Pharma,Inc.(Kite)从事癌症免疫疗法的开发。Kite公司专注于嵌合抗原受体(CAR)和T细胞受体(TCR)的工程细胞疗法,旨在增强免疫系统识别和杀死肿瘤的能力。

然后在吉利德中国官网发布的《吉利德科学关于应对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 nCoV)的声明》有这样一段描述,原文地址:https://www.gileadchina.com/news/press-releases/2020/2/announcement-for-remdesivir:“尽管目前没有抗病毒数据显示Remdesivir(瑞德西韦)对于2019-nCoV的活性,但其针对其它冠状病毒的有效数据给了我们希望。在体外和动物模型中,Remdesivir(瑞德西韦)证实了对非典型性肺炎(SARS)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病毒病原体均有活性,它们也属于冠状病毒,且与2019-nCoV在结构上非常相似。将Remdesivir(瑞德西韦)紧急用于治疗埃博拉病毒感染者的临床数据也有限”

所以,这款药物处于试验阶段,该药是为了对抗类似埃博拉病毒感染方面的疾病。


2.为什么要申请这个专利?

首先中科院武汉病毒所申请的不是药品结构专利,也不是药品合成专利,而是一个运用专利。运用专利吉利德公司并不会去申请。因为瑞德西韦的适应症目前只在中国爆发疫情中需要大量使用,吉利德自身没有临床的资源。通俗一点讲就是,中科院武汉病毒所研究出瑞德西韦的新用途,有证据证明它在体外细胞实验中有效,这肯定是别人没有做过的,所以可以申请拥有知识产权。这个专利的权利范围是瑞德西韦在抗新型冠状病毒上的用途。如果一旦证明这种药物的确可以用来治疗新型冠状病毒,并且这个运用专利是我们的,虽然发明专利不是我方,但是在后期得药品定价权上,可以有一点得发言权,这样不必受制于人。


3.这个药物何时可以上市?

吉利德和北京中日友好医院开展的第三期临床试验已于2月3日正式开始,预计4月底可以结束。试验采取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的方式,计划纳入270例轻、中度患者。相关新闻报道:http://www.sohu.com/a/370132358_260616 通常对于一款在研的新药来说,需要经过临床一期、二期与三期的试验,至少进行上千例试验后,才能正式获批。正常的审批流程理论上应该至少在半年以上。但是在目前这个特殊情况下,如果一旦实验效果得以证实,也许不需要那么久。

4.瑞德西韦处于试验阶段,尚未上市,给患者使用瑞德西韦是否违法?

瑞德西韦目前仍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尚未在任何一个国家正式批准上市,是不能应用于患者的。但是,美国FDA有一项被称为“同情用药(Compassionate Use)”的特殊规定,是指对于患有严重或危及生命疾病的患者,在不能通过现有药品或入选临床试验来得到有效治疗时,临床医生可以向FDA提出申请,允许临床研究之外的身患绝症或无药可救的某一患者使用在研药物。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提到的案例中,美国这例幸运儿正是基于这一原则,使用了尚未上市的瑞德西韦。即将在我国开展的瑞德西韦Ⅲ期临床试验系随机、双盲试验,但该试验并未将重度感染者纳入研究对象。我国新《药品管理法》刚刚纳入“同情用药制度”,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的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的药物,经医学观察可能获益,并且符合伦理原则的,经审查、知情同意后可以在开展临床试验的机构内用于其他病情相同的患者”。

最后还是希望这次疫情能早点过去,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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