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避保险误区?“赠送保险”是真的吗?北京银保监局给你答案


如何规避保险误区?“赠送保险”是真的吗?北京银保监局给你答案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购买保险要避开四类“保险误区”、加强“三个注意”,此外还提示广大消费者要正确使用金融服务,警惕金融诈骗。针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疫情期间“赠送保险”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也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今年这个315有些特别,在全民抗疫期间,北京银保监局印发通知,在全行业动员部署“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

面对突发的疫情,不少消费者“病急乱投保”,却对购买的保险产品情况知之甚少。为此,北京银保监局提示购买保险要避开四类“保险误区”、加强“三个注意”,此外还提示广大消费者要正确使用金融服务,警惕金融诈骗。

针对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疫情期间“赠送保险”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也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01

避开四类“保险误区” 加强“三个注意”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突然爆发和严峻形势让许多人焦虑不安,不少消费者“病急乱投保”,却对购买的保险产品情况知之甚少。疫情期间,消费者购买保险应注意四类“保险误区”。

误区一:恐慌性购买保险

疫情期间,有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利用消费者的恐慌情绪,过度渲染与疫情有关的保险产品,诱导消费者不顾自身需求重复购买类似保险产品,或者消费者在可能患上新冠肺炎后再鼓励其购买与病情有关的保险产品。前者可能会造成消费者的经济损失,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后者可能会导致消费者在出险时得不到理赔。所以,是否需要购买或购买多少有关新冠肺炎的保险,消费者应做到心中有数。

误区二:一确诊即可全额赔付

保险产品的赔付与其保险责任相挂钩,不同的保险产品赔付条件、赔付金额都不尽相同。如果消费者购买了意外险,除部分保险公司将意外险保障范围扩展至新冠肺炎病毒外,普通的意外险是不予赔付的;如果购买了寿险,保险公司仅理赔具有身故责任的产品;如果购买了重疾险,保险公司通常对保险责任包含新冠肺炎及身故责任的保险产品进行赔付;如果购买了医疗险,保险公司通常仅对无法通过社保报销的部分如自费药、住院津贴等进行赔付。所以,“一确诊即可全额赔付”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误区三:及时“退保”止损失

不少“代理退保”的“黑产团伙”利用疫情渲染气氛,对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产品进行诋毁,告知投保人继续持有原保险产品将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怂恿投保人退保甚至“退旧保新”。但是一旦投保人退保,不仅需要支付“代理退保”机构的“服务费”、承担退保损失,还会面临丧失保险保障、再次投保困难等困境。所以,“退保”无法止损,办理退保要谨慎。

误区四:“疫情期间捐赠保险”不可信

保险公司在此次疫情中推出的捐赠保险是响应中国银保监会落实保险机构社会责任的具体举措,消费者可以正常申请,捐赠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出险后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该保险在保障时间、保障额度等方面有一定限制,投保时应留意。所以,“疫情期间捐赠保险”是可信可申请的。

为维护您的财产安全,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疫情期间“保险误区”须谨慎,疫情期间购买保险应“三注意”:

一是注意“保险误区”不可信。

对于假借疫情渲染炒作、诱导投保人“退旧保新”、宣传一经承保全部理赔等各项夸大宣传、不实宣传,消费者一定要擦亮双眼,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通知和风险提示,一定要充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责范围、退保损失等,充分保障自己权益。

二是注意根据需求买保险。

疫情期间,多家保险公司响应监管部门的号召,支持疫情防控阻击战,履行社会责任,将公司部分险种如重疾险、医疗险等扩展至包含新冠肺炎导致的身故、伤残和重疾。通常保额为几万至几十万不等,保险期限为几天至几十天不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购买。

三是注意正确维权止损失。

投保人对疫情期间的承保、理赔、退保或其他服务等产生疑问的,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客服热线等渠道进行咨询;如因保险合同或服务产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保险机构进行投诉;如发现保险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向监管部门提出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

02

如何正确使用金融服务

在疫情期间如何才能正确使用金融服务,切实维护自身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呢?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

一、充分利用线上金融服务渠道办理业务

目前金融机构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可随时提供生活缴费、转账支付、投资理财、贷款归还、保险业务咨询及办理等金融服务,建议广大金融消费者充分运用各类线上渠道办理金融业务。抵京前14日内,离开疫情高发地区或者有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的金融消费者,应按规定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自觉做到不外出,不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

二、优先选择非接触式业务办理方式

如确需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现场办理业务的,建议广大金融消费者优先选择ATM机、超级柜员机、自助填单机、自助回单机、外币兑换机等自助服务设备办理业务;驾驶车辆不慎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建议立即拍照挪车,保持安全距离,拨打全责方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充分利用“互碰快赔”机制,体验高效便捷理赔服务,避免直接接触感染风险。

三、切实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对于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现场办理业务的,建议提前与银行网点取得联系,明确网点营业时间、业务办理手续等,通过预约最大限度缩短排队时间,避免多次前往带来潜在风险。在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时,请按疫情防控要求,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前往。在营业网点现场,请配合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共空间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人员信息登记查验、消毒洗手、体温检测等工作,办理业务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同时尽量确保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营业场所,避免在银行营业网点长时间停留。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并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对银行卡、身份证、手机、钥匙等物品进行消毒。

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金融消费者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向金融机构提出投诉或向北京银保监局进行举报的,应优先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提出,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做好疫情防控。北京银保监局将认真办理来电、来信反映事项,并督促金融机构依法及时解决金融消费者合理诉求,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03

金融诈骗要警惕

此外,在全民抗疫期间,有些不法分子却打起了疫情的主意,实施新型“疫情”金融诈骗。北京银保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的同时,也务必要提高警惕、谨防“四类”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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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息贷款型诈骗

1.冒充金融平台贷款诈骗。“疫情期间,您缺钱吗?xx金融给您授信1万,申请后马上到账。”随着疫情蔓延,部分老百姓收入减少,资金紧张,一些诈骗团伙开始趁火打劫。他们冒充各大知名金融平台,给用户授信数万额度。但要拿到这些额度,需要缴纳工本费、押金、解冻费等费用几百上千元,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缴纳费用后再无音讯。

2.利用“疫情贷款”诈骗。“您想申请政府疫情专项贷款吗?”疫情期间,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发布可代理申请“额度高、利息低、无抵押、下款快的政府疫情专项贷款”的虚假信息,诱使有资金需求的公司或个人申请贷款,然后以提前收取中介费、保证金等为由实施诈骗。

二、投资理财型诈骗

1.利用“区块链”概念诈骗。“疫情期间也有高回报”。不法分子针对公众居家防疫、普遍通过网络或手机获取信息的特点,借助“区块链”概念发行冠状病毒加密货币Coronaviruscoin等虚拟货币,宣称筹集的资金用于在境外建造口罩、防护服工厂,或用于研究生产冠状病毒疫苗,并许诺高额回报,骗取受害人钱财。

2.利用指导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诈骗。“宅在家里也能理财”。不法分子利用部分老百姓在疫情期间旺盛的投资需求,通过网络聊天室、微信群向投资人推荐私募基金、指导买卖股票、期货等,引诱受害人下载虚假交易软件并开户投资。

三、盗取信息型诈骗

1.利用“退改签”诈骗。“受疫情影响取消,办理退改签可获赔偿”。不法分子利用非法手段获取的受害人信息,如航班号、高铁号、酒店预订信息、旅行社合同信息等,向受害人手机发送虚假“退改签”短信,诱使受害人拨打短信中虚假客服电话或点击不明链接,按其提示操作,提供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信息,将卡内余额转走。

2.利用购买防疫物资诈骗。“最新最全的防疫物资马上到货”。不法分子通过社交软件、二手交易网站等渠道发布虚假的售卖口罩、防疫物资等信息,转账收取消费者费用后将受害人“拉黑”,或在钓鱼链接中诱使受害人输入个人敏感信息,导致消费者财产损失。

四、非法集资型诈骗

1.利用为疫区捐款诈骗。“您想为疫区贡献一份力量吗?”不法分子通过虚假网站和微信等社交软件,冒充慈善机构、民政部门、医院、爱心人士等向消费者发送“献爱心”的虚假募捐信息,利用群众的同情心实施集资诈骗。

2.利用感染者亲属众筹“医药费”诈骗。“您愿意为感染者家属捐献一份爱心吗?”不法分子以孩子或亲属突然高烧、已被隔离医治为由,向社会公众发起众筹“医药费”、“住院费”等,骗取受害人钱财。捐款应当认准正规捐献途径,拒绝假借疫情之名非法敛财。在捐款捐物献爱心时,应通过正规官方渠道进行核实,认准正规捐赠渠道,正规募捐均需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相关信息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捐款前需核实对方账户名称与受捐公益组织的名称是否一致,不轻易将捐赠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避免上当受骗。

3.利用“销售返利”诈骗。“购买防疫物资还能赚钱”。疫情期间,防疫物资紧缺,不法分子利用公众对新冠肺炎的恐慌心理,除谎称可以代购代销“口罩”、“消毒液”、“特效药”等物资,还向购买者承诺可以“积分返利”,甚至“加盟获利”,骗取受害人钱财。

为维护您的财产安全,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做好四个“应当”,做到四个“拒绝”,避免落入诈骗陷阱。

一是申请贷款应当选择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拒绝小广告、小作坊式的网络金融产品。正规的金融机构,不会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联系借贷人,沟通办理借贷业务。在放款前不会巧立名目来收取借贷人任何费用,只要是在网上预先交费的贷款业务,一律不要轻信和办理。

二是投资理财应当牢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拒绝高息诱惑。收益永远和风险成正比,面对过高的收益率应保持警惕和理性,切勿存在“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

三是个人信息应当加强保护,拒绝泄露个人敏感金融信息。在收到“退改签”类的信息后,应通过相关企业或部门公布的官方渠道查询确认,切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使用不明来源的无线网络;遇到索要个人信息、短信验证码或银行卡密码等情况时,切勿盲目听信,不向他人透漏上述个人敏感信息。

四是爱心捐赠应当认准正规渠道,拒绝不法分子假借疫情非法敛财。为疫区人民捐款捐物献爱心时,应通过正规官方渠道进行核实,认准正规捐赠渠道,正规募捐均需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相关信息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捐款前需核实对方账户名称与受捐公益组织的名称是否一致,不轻易将捐赠资金转入个人账户,避免上当受骗。

04

解答“赠送保险”九问


如何规避保险误区?“赠送保险”是真的吗?北京银保监局给你答案


1.疫情期间各保险公司赠送的有关新冠肺炎的保险是真的吗?

是真的,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2.赠送的保险主要包括哪些险种?

目前,保险公司赠送的保险主要包括重疾险、医疗险和意外险等,每家公司赠送的保险不一样,一般包括其中一项至几项。保险公司赠送的关于新冠肺炎的保险大多不是专属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为了支持疫情防控阻击战,履行社会责任在公司原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等险种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对新冠肺炎的保障责任。

3.赠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各家保险公司向消费者赠送的保险其保险责任不尽相同。目前,赠送的保险产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一项至几项:

一是身故责任:指被保险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的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

二是伤残责任:指被保险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因此导致被保险人身体伤残,给付伤残保险金责任。

三是危重保障:指被保险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并达到重症,给付危重症保险金责任。

四是医疗保障:指被保险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治疗时在社保报销外的自费药等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住院时给付的住院医疗津贴。

五是意外伤害责任:主要指普通意外伤害责任,也有个别保险公司将意外险责任扩展至被保险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身故、伤残所致责任。

4.赠送的保险一般保障多长时间?有多少保额?

赠送的保险通常保额在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保险期限从几天到几个月不等。

5.赠送人群主要包括哪些人员?

一是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包括医护人员、公安民警、媒体记者、社区志愿者等。

二是普通社会大众,一般是0-70岁左右的中国公民。

6.如何获得新冠肺炎防疫赠险?

一是定向赠送:保险公司定向赠送给投身防疫一线的工作者,如医护人员、公安民警等。

二是主动申领:普通消费者通过保险公司发送的官方链接注册领取。

7.对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医疗费,国家相关文件说由“政府兜底”,再领防疫赠险还有用吗?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新冠肺炎赠险,大多以患者确诊后身故或伤残为主要赔付条件,两者并不冲突。

8.如果在多家保险公司领取新冠肺炎防疫赠险,应如何理赔?

如在多家保险公司领取新冠肺炎赠险,不幸感染新冠肺炎且达到各家保险公司赠险约定的保险责任,可同时向赠送保险的公司分别申请理赔,互相不受影响。如果领取新冠肺炎赠险含医疗险责任的,应根据各公司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申请理赔,一般医疗险理赔是“实报实销”,不能在多家公司重复进行理赔。

9.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申请理赔有什么特殊规定吗?

疫情发生以来,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开通理赔“绿色通道”,优化现有产品理赔标准,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针对疫情客户启动理赔特案赔付规则,如取消等待期的限制、取消定点医院的限制等。

以上各项细则,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疫情期间,保险公司赠送的保险虽然有用,但是保障额度和范围可能不能覆盖您的所有要求。请根据您的自身需求和保障缺口选择购买适合您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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