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中,女人要懂:不喜歡對方,就別隨便接受對方的禮物。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非常認同“不喜歡對方,就別隨便接受對方的禮物”的觀點。

我有個同事,和男友是異地戀,但是每個月基本也會見一兩次,而且她也常常在我們面前說她和男友的事,感覺他們的感情挺不錯的。

但是呢,在她的朋友圈,其他人找不到一點關於她男朋友的消息。而且她還會經常在朋友圈裡暗示自己是單身,有好幾次甚至直接說自己是單身狗。

由於她長得還不錯,對人也非常知寒知暖,所以喜歡她的人還不少。經常看到她在朋友圈曬別人送她的禮物,而且大部分是男生送的。

有一次聊天,她像往常一樣和我們聊他和男朋友的事,明顯的是在秀恩愛。我一時沒忍住,問她平時那樣發朋友圈是屏蔽了男朋友嗎?結果她臉都黑了,過了一段時間給她發信息,才知道她把我刪了。

我理解她的憤怒,也覺得自己確實有點少見多怪,而且情商低。但是我始終認為,不隨便收其他男人的禮物,既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尊重。

有道言,無事獻殷勤,男人給女人送禮物肯定是有原因和目的的,要麼是喜歡她,要麼是感謝她,要麼是想通過她獲得一些東西。不管是哪種情況,只要不是“應得”的,我認為都不應該隨便收。

那什麼情況下,你才應該得到對方的禮物呢?我覺得就是你能給到對方想要的東西。

比如對方有事請你幫忙,而你恰好能幫,也願意幫,那對方為了感謝你,給你送禮物,你自然可以收。但如果你並不想幫,但又把禮物收了,這就顯得很不厚道了!

而實際上,男人給女人送禮物,除了女人是他的客戶,其他基本上都是因為喜歡她。而且他們往往會用對方願不願意收下禮物來判斷對方喜不喜歡自己。

所以,如果一個女生收了男生的禮物,大概率會被認為會同意男生的表白,所以接下來男生的動作往往就是表白。而如果這時你再告訴對方,你並不喜歡他,那不僅僅是一件尷尬的事,而且也是一件傷人的事。而且在他人眼中,女生也會被認為貪小便宜,不自重,可謂得不嘗失。

最後,送女生們一句話:如果愛,就坦坦蕩蕩地去愛,如果不愛,就直接了當地拒絕。這既是愛自己,也是尊重他人!


永晴聊生活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別人送禮物也不是什麼都不圖。最好不收,別讓自己陷入複雜的境地,甚至尷尬的關係中。

記得看過的一個經歷,女孩和朋友一起去逛商場,朋友看中了一條裙子,有些貴,對著店員說:“我等下再試一下這個裙子,你就說真好看,太適合了,不買會後悔的”

店員有些懵。朋友悄悄的低語,“待會我男朋友要來,我總不能直接跟他要裙子吧!”店員笑了笑,點了點頭。

女孩有些震驚,問朋友,“你什麼時候交的男朋友,我怎麼不知道”?朋友拉了拉她,“小聲點,不是男朋友,是別人介紹的相親對象而已,見過一次面”。

待會來了一位男生,看著還是挺紳士,挺精神的。朋友打完招呼,相互介紹完,就隨意的逛了起來。聊著說,最近公司有聯誼會,要買件裙子,剛好可以看看有沒有合適的。然後順理成章的就買了那件裙子,男生還請了她們吃飯。

晚上,女孩說對朋友說:“這次第二次見面,買了那麼貴裙子,還吃那麼貴的東西。是不是不太好啊?”朋友說我們又沒逼他,是他自願的,這有什麼。

女孩也就沒在說什麼!

過了幾個月,聽別的朋友聊天瞭解到,那個朋友不想和男生在一起。男生想著買了那麼多東西,不高興,就在親戚跟前添油加醋的說朋友的壞話。搞的鄰居都知道了,父母也很生氣,狠狠的訓了她一頓。

女孩子想要的東西,還是自己賺錢買來的比較踏實安心!既然現在沒有遇見喜歡的那個人,那不如先悄悄的拔尖,驚豔所有人,也包括將來那個像你靠近的人!


肉肉蝦


我非常認同這句話,不止是不喜歡,哪怕喜歡,還沒在一起也不要去花男孩子的錢。記得以前談過一個男朋友,那時候我在廠裡上班,他在另外一個廠裡,兩個廠子離著不遠。那會兒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他每天晚上加完班就會來我們廠找我,然後我們就會在旁邊的草坪上坐一會,當時我們都是住在各自的宿舍裡,我們當時的感情還不錯,那天他過生日,說請我去他家吃飯,順便見一下父母。我買了個蛋糕花了幾十塊錢,他買的我們兩個人的車票,不遠嘛,一人車票十幾塊錢。吃完飯我們就回去了,在草坪上坐了一夜。之後大家都知道我們在談對象,然後就風言風語的傳過來,說他一年多都沒拿錢回家,說談了個對象把錢都花我身上了,天地良心,我一共就花了他十幾塊錢車費,路上喝了他一瓶水,我也給他買蛋糕了啊,也從來沒收到過他什麼禮物。之後我就對他漸漸的冷淡了,那天他約我出去說有話要對我說,我也去了,等到半夜十二點他也沒來,然後給我發了一條信息,說是報復我這麼對他,最後就自然而然的分手了。因為這段戀情我們沒有真正意義的在一起,我也佔他什麼便宜,我分手的心安理得。


有夢想的時傾


我是在人間rjn,我來回答。感情中,女人不喜歡對方,就不要隨便接受對方的禮物,這樣做是對的,而且做得好,必須這樣做。

1、首先來講,作為一個女生,如果你不喜歡對方,就要和對方掌握好交往的距離,更不能隨便接受對方的禮物,這樣男生會從心裡更認可你,尊重你。你接受了對方的禮物,在男生心裡就會覺得你也喜歡他,你在接受他的感情,這樣在以後是會為自己增加不必要的麻煩的。

2、其次來說,我們在感情上,是需要和物質劃一定界限的。俗話說,無功不受祿就是這個道理,我們不能隨便接受別人的好。很多時候,我們會因為在感情中介入了物質方面這些東西,而使剛開始那種純粹的感覺變了味。當然,如果兩個人都已經表白了,或者在一起了,那麼在你們的一些特殊日子,比如紀念日,生日等等,互送禮物表示祝福,這是完全可以的,這樣會增加感情的濃度,也是表明在乎對方,愛對方的一種方式。

3、最後來說,我們在感情中要守好初衷,遵從自己內心深處最真實的感受,真心喜歡就大膽的去愛吧!



在人間rjn


非常贊同這個觀點。俗話說:“拿人手短,吃人嘴軟。”在感情交往過程中,女人如果不喜歡對方,還要隨便接受男方禮物的話,會讓男人以為你已經默認了兩人的交往,容易產生誤會,以後相處起來,女方會非常被動。

男人送女人禮物,有他的目的

男人要送女人禮物的時候,說明你們已經交往了一段時間,在交往的過程中,隨著交往的加深,男人會用送禮物來表達自己的心意。

正所謂“禮下於人,必有所求”,男人送女人禮物,一來表達自己願意和女方有進一步的發展,另一方面也是用送禮物來進一步試探,看看女方什麼態度。

女人隨便接受男方禮物,給男方傳遞了錯誤的信息

女人如果不喜歡對方,然後又隨便接受了男方的禮物,給對方的是錯誤的信號,在男方看來她是認可兩人關係的,是希望繼續交往下去的。

朋友小賈就是典型的例子。她貪慕虛榮,喜歡高消費,可自己收入不高。偶然一個機會,認識了一個男人,他長得不高但有錢,可小賈並不喜歡他。

兩人交往過程中,男方出手闊綽,經常送小賈禮物。小賈覺得不要白不要,每次欣然接受。男人進一步提出要求,小賈不想和他交往下去,不同意男人的要求,男人非常生氣,罵她在玩弄自己的感情。

不喜歡就不要隨便要人家的禮物,要不然會被輕視,被看不起。

女孩要自愛,自立自強,喜歡的禮物自己買

感情交往到一定階段,送禮物是很正常的,即使很愛對方,女人也要有分寸,不要一味收取男方的禮物,女人可以回送男方禮物,做到“禮尚往來”。

要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感情交往中也是如此。對於自己喜歡的禮物,儘量自己買,這樣誰的情分也不欠,也不會受制於人,讓人牽著鼻子走。

結語:送你禮物,一定程度上是來試探你的態度的,感情交往中,不喜歡對方,還隨便收人家禮物的話,一來讓對方誤會,二來拉低了自己的身價,會在相處過程中非常被動。所以,不喜歡人家,就乾脆利落告訴對方,不要拖泥帶水,到時候不好收場。

我是:青桔時光,一個喜歡簡單生活,生活簡單的人,歡迎您的關注。


青桔時光


我個人來說,是非常贊同你這個觀點的。不管男女,做人都得有自己的底線,不僅男人,作為女人也必須懂得做人要“有所為,有所不為”。為什麼同意這個觀點呢?

禮物不可亂收,便宜不可亂佔

男女之間,禮物是不能亂收的,特別是知道對方喜歡自己,而自己又不喜歡對方。現實中有種現象,女人明明對男方一點感覺都沒有,但又一次次地享受著男人的幫助或接受男人送的禮物。

甚至有些女人還故意利用男人喜歡自己這種所謂的“優勢”,經常叫男人幫助自己。明明知道與這個男人是沒可能發展成為情侶,卻不找機會與對方說清楚,還經常找這個男人幫忙或接受其禮物,令男人神魂顛倒,一直享受著別人對自己的愛。

女人隨便接受男人的禮物,到最後可能造成傷害

現實生活中或電視電影,都有一些“因愛成恨”的例子,甚至有些男人還會對女人進行報復。所以感情是不可以玩弄的,很多時候,女人如果接受男人的禮物或幫助,對方會視為接受自己。

有些女人明知道與對方不可能發展成為情侶關係,但又不言明,還貪點小便宜,生怕說清楚之後男人不再送禮物或幫助自己。

作為女人,如果感覺到對方的用意,而自己又不喜歡,應該與男的講清楚,並且儘量避免獨處,及時打消男人的念頭。

總結

所謂“無功不受祿”,在感情當中,如果不喜歡對方,真的不應該隨便接受對方的禮物或幫助。作為女人也不例外,不喜歡對方,趁早講清楚,禮物更加是不能接受。

- END -


與你聊情感


當然啦,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異性朋友不會無緣無故的給你獻殷勤,送你禮物。他肯定要得到什麼。

所以不要隨便接受別人的東西。哪怕一頓飯也不可以。除非你也喜歡他。

有一句古話:拿人家的手短,吃人家的嘴短。拿了,提要求,你就不好意思拒絕。

女人不要貪小便宜。女人要美麗,還要自重自愛。



寫詩的文盲


有人說,“感情中,女人要懂:不喜歡對方,就別隨便接受對方的禮物。”這個觀點我非常贊同,我覺得可以從以下幾點來分析和應對這種情況。

為什麼不喜歡對方就不能隨便接受對方的禮物?

感情中,對方送禮物就是對方表達好感和喜歡的一種行為方式。如果不喜歡對方就隨便接受別人的禮物可能會導致不必要的麻煩。

  1. 避免影響自己的聲譽。

一旦碰到那些比較偏激的男性,他們可能會感覺到自己被欺騙,四處散佈謠言,將自己描述成貪財、欺騙人家感情的人。那些不瞭解真相的人很有可能也會認為自己很輕浮,玩弄感情,貪戀錢財,進而影響自己的人際關係、同事關係,甚至可能影響到自己的下一段戀情。最終得不償失。

2. 避免影響自己的安全。

如果不喜歡對方就隨隨便便接受別人的禮物,那麼很有可能會引起對方的誤解,隨著時間的拉長,對方很可能會產生進一步發展感情的想法,甚至會有非分之想。如果那會再拒絕,假如對方是偏激的人很有可能會心生怨恨,甚至可能會產生報復心理,更嚴重的可能會傷害自己。

那麼感情中對於不喜歡的人送自己禮物的時候應該怎麼辦?

現實中可能有的女人不知道如何拒絕對方,害怕影響原本正常的關係,擔心拒絕之後兩個人形同陌路,那麼以下兩個建議可以參考一下:

  1. 表明自己的態度。

感情中要做到尊重自己的內心,對於自己不喜歡的人,我們要本著對自己負責任,對別人負責任的態度。可以選擇適當的時機告之對方自己的真實想法,態度真誠一些,措辭委婉一點,相信大部分人即使會當時會有點難以接受,但是相信過後對方終究會接受現實,同時也會感激你的坦誠。這樣不耽誤雙方的時間,對彼此負責。

2. 拒絕對方的禮物。

如果對方依然堅持要送自己禮物。即使自己很喜歡的,也要堅決拒絕。因為這可能會給對方以幻想和希望。如果自己真的喜歡,可以自己去買給自己。

因此說,“感情中,女人要懂:不喜歡對方,就別隨便接受對方的禮物。”這個觀點我非常贊同。這樣可以避免影響自己的聲譽甚至安全,同時懂得真誠的表明自己想法並拒絕禮物的行為是一種為雙方負責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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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愛相隨


非常正確。既然不喜歡,就堅決拒絕接受禮物,絕對不能藕斷絲連,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最後吃虧受害的還是自己。

男女感情不容曖昧,如果相處一段時間後發現不合適,就應該明確表示拒絕,但是如果女人接受禮物,就會讓男方產生誤解。

在關係未明之前最好不要接受男方禮物。如男方不喜歡你,接受禮物會讓他誤認為你是物質女。如你不喜歡男的卻接受禮物,會讓他覺得你對他有意。

他會對你窮追不捨,猛追猛打不斷地送禮品,如果你一次一次的接受,態度卻不明瞭,最後你們的關係就很難了斷,有可能發生訴訟或傷害事件。

曾經有個男的追了兩三年,送了不少禮品,但是女方一直不明瞭,最後要斷絕關係惹男的瘋狂報復,點燃炸藥與女方一家四口同歸於盡。

儘管這是一個極端的例子,教訓深刻但是因為女人接受禮品,卻拒絕求婚最後鬧出傷害人的事卻不少,女方不得不求助法律解決。

感情的事摻不得假,為了一點蠅頭小利鬧得不可收拾而影響終身幸福,孰重孰輕,女人要好好掂量掂量,千萬不要因小失大。


日得人生


吳秀波曾在《曉說》中自曝他的“三不原則”,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沒過幾年,吳秀波出軌事件曝光,渣男的下場大家都看到了,魅力大叔的人設崩塌,好不容易積累的觀眾緣沒了,事業基本上毀了。


同時,吳秀波的“三不原則”成了著名渣男語錄,同樣的,“三不原則”也適用於渣女。


有一種女生,她對於感情的態度,始終模凌兩可,即使自己不喜歡他,也不會拒絕別人的禮物。很享受男生追求她、給她送禮物的過程。

說難聽一點,這種女生,以別人給她送禮物來獲取自我價值感的行為,其實是很缺乏家教的。


曾經有一位父親給在上大學的女兒佳佳每個月寄1000元生活費。


有一次,佳佳給父親打電話聊天,父親問她學習情況和生活費夠不夠。


佳佳說她的同學生活費也只有1000元,但生活質量比她好。經常買護膚品,每週都會去必勝客。


父親一算,1000元根本不夠花,就問“她是不是去打工了?你不要去,耽誤學習。”


佳佳忙說,“沒有,她是在和男生約會,其實她不喜歡那個男生,只是喜歡他替她買單而已。”

父親愕然。放下電話,一分鐘都沒耽誤,給女兒轉了1500元錢,又給女兒發了一段話:


佳佳,從這個月起,我每月給你1500元的生活費。多出來的500元,你可以買你想要的東西,但要懂得合理規劃。


還有,如果你喜歡某個男生,開始談戀愛,請一定要告訴我。我會每月再給你增加500元,作為戀愛經費。


爸爸希望你得到一份有質量的愛情,在戀愛的過程中,不要貪小便宜,不拿別人的東西,兩個人一起出去吃飯,也要懂得自己買單,在別人送貴重的東西,要懂得委婉的拒絕。

戀愛不是索取,而是懂得雙方尊重,不要以為跟一個男孩子戀愛,所有的開銷都應該由男孩子來支付,更不要根本不喜歡人家,還隨便接受別人的禮物,這是貪婪成性、家教缺失的表現。


作為一個女孩子,更應該要懂得自尊自愛,當你面對自己不喜歡的男生追求自己,必須態度明確地告訴他你不喜歡他,不能接受他的禮物,這是對他的尊重,也是對你自己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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