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空白合同替企業轉移資金,損失2000萬貸款!這個行長被判3年


利用空白合同替企業轉移資金,損失2000萬貸款!這個行長被判3年

作為長安銀行原支行行長、分行高管,高雄竟利用空白合同協助企業轉移資金,最終造成2000萬元貸款無法歸還的惡果。根據裁判文書網近期披露的刑事判決書,因犯濫用職權罪,高雄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行長幫忙借新還舊

根據該刑事判決書,本案涉及的三名被告分別為:白雪峰,男,1962年6月1日出生,2003年註冊成立了陝西雪峰房地產公司,2007年註冊成立延安昌裕工貿有限責任公司任法定代表人,2015年註冊成立延安亞福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李禕楠,男,1969年11月6日出生,系延安市市政建設工程公司(以下簡稱市政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正科級),工程師;高雄,男,1978年4月16日出生,2013年9月任長安銀行延安寶塔區支行行長,2016年12月至今系長安銀行延安分行紀檢書記(副處級)。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底,白雪峰以自己的昌裕工貿有限公司名義與寶塔區通用機械廠達成開發意向,約定在機械廠廠區開發建設。因昌裕公司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白雪峰於2015年3月成立亞福房地產開發公司,並於2015年12月30日以亞福公司名義與通用機械廠簽訂合作協議,由亞福公司全面負責機械廠的開發建設。在此期間,白雪峰與李禕楠協商共同開發機械廠,由李禕楠所在的市政公司負責項目施工,並向亞福公司交納“履約保證金”4000萬元。因市政公司無資金交納,經公司會議決定以辦公樓(國有資產,4層共計3513平方米)向高雄所在的長安銀行寶塔區支行申請抵押貸款4000萬元,期限1年。由市政公司提供資料,後白雪峰負責辦理貸款手續。

2015年9月28日,該筆4000萬元貸款發放市政公司賬戶。10月9日,市政公司與亞福公司簽訂協議,約定雙方設立共管賬戶管理4000萬元履約保證金。10月13日,該款由市政公司轉入亞福公司賬戶 (共管賬戶)。此後一年中,白雪峰一直未啟動開發項目,共管賬戶中除雙方共同認可的開支外,有2000萬元被白雪峰私自使用。

市政公司發現此情況後,多次催促白雪峰將私自用款項歸還共管賬戶,白雪峰一直拖延不還。市政公司因擔心貸款到期無法歸還影響公司信譽,於2016年7月會議研究決定抵押續貸2000萬元用於還貸,繼續由白雪峰負責辦理貸款手續。後貸款期限將至,因長安銀行新規定續貸需之前貸款全部歸還後才可放貸。高雄多次催促李禕楠、白雪峰籌資還款。白雪峰自籌1500萬元,高雄協調借款500萬元,湊足2000萬元後白雪峰於2016年9月23日先歸還2000萬元貸款。9月26日,因白雪峰無法籌集剩餘2000萬元還貸,就要求高雄幫忙協調借款,高雄擔心貸款逾期對自己有不利的影響,便給白雪峰提供信息由白向他人借款1100萬元,高雄協調借款900萬元並通過延安綠洲工貿公司轉賬給白雪峰,將剩餘2000萬元貸款歸還。

2016年9月27日,市政公司續貸的2000萬元貸款發放到公司賬戶。

空白合同替企業轉移資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9月28日上午,白雪峰與李禕楠先後到高雄辦公室,此時銀行工作人員告知高雄因給市政公司放貸利率計算錯誤,需收回衝正。由於2000萬資金在市政公司賬戶,且市政公司已不再同意將款項轉出。高雄、白雪峰與李禕楠商議,隨即開始籌劃悄然將資金轉移出來。

白雪峰提出能否將貸款直接轉入昌裕公司,高雄說只要市政公司法人李禕楠同意就行,李禕楠表示同意。之後高雄安排工作人員通過受託支付方式將續貸款2000萬元轉入昌裕公司賬戶,白雪峰將該款全部用於歸還所借款項。

對於上述2000萬資金的操作,高雄在其供述中表示,“我們原來和市政公司簽訂貸款合同的時候,一般多準備幾份合同加蓋了公章的空白合同,防止我們工作人員填寫錯誤。”所以這次委託支付經李禕楠同意後,高雄就安排工作人員將市政公司蓋章的空白合同上填寫了昌裕公司賬戶。”

但最終,被挪用的2000萬元至今未歸還。

挪用公款罪被判刑三年

因涉嫌挪用公款,2017年9月30日,高雄等三人被依法逮捕。

法院認為,高雄作為長安銀行寶塔區支行行長,對被告人李禕楠濫用職權的犯罪後果是明知的,主觀上又積極追求該犯罪後果的實現,其行為構成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

法院一審判決:高雄犯國有公司、企業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白雪峰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李禕楠犯國有公司、企業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此外,依法追繳白雪峰挪用的2000萬元,歸還市政公司。

記者注意到,本案中涉及的長安銀行,組建於2009年,總部位於陝西省西安市。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長安銀行總資產為2614.81億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