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時只以皮相為美。見4叔前只知道這位曾是專業領域的傳奇。
4叔由昆明出發徒步到麗江,連續18天,以不低於40公里每天的速度行走。
上一次相同線路徒步的人,應該是美國探險家洛克,時間大約是在1930年前後,歷時1個月。
也常有人說起我的強悍、堅韌,可在4叔面前,我才領會到什麼叫做真正的:堅韌!卓絕!帥爆了!
出發的第3天,就是踩著血泡行走。我不清楚人類的連續行走極限是多少,4叔的行走,明顯需要克服心理上的不適更多。
也許這對專業驢友來說不算太難,可他卻是金融人士。
有的人不管更換到哪條賽道,都註定能成為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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