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实行发热患者“双测温两报告”制度的通告》,在全市实行发热患者“双测温两报告”制度。
一、市民每日要测量体温两次(上午、下午),超过 37.3℃的如实向单位报告,没有单位的向社区(村居)报告。单位或社区(村居)要做好登记并逐级向县区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病情需要,引导发热患者到设置预检分诊点的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对存有新冠肺炎疑点的由专人通过专用通道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超、农贸市场、写字楼、工地等)每日要对所有员工测量体温两次(上午、下午),超过 37.3℃的,由单位登记并逐级向县区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病情需要,引导发热患者到设置预检分诊点的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对存有新冠肺炎疑点的由专人通过专用通道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三、严禁单位或个人瞒报、漏报、迟报。违反本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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