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险互通?保险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示范区建设指导意见来了。

昨日,深圳银保监局发布了《关于推动深圳银行业和保险业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大家关心的“港险”有望互通吗?我们来看看《意见》中关于“保险”相关的论述。

■ 鼓励保险资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力度。

■ 鼓励保险机构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持续优化线上投保关税保证保险,发展科技保险、专利保险,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投资面向科技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

■ 鼓励深圳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

■ 针对民生领域金融需求,开发专属信贷和保险产品

■ 鼓励保险机构发展满足金融消费者终生、长期领取需求的多样化

养老保险产品,提供包括医疗、疾病、康复、照护、生育等覆盖群众生命周期、满足不同收入群体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领域责任保险

■ 积极推进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设立保险服务中心,有序推进深圳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金融产品互认

■ 推动深圳保险机构与大湾区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大湾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

■ 稳妥推进车险综合改革,完善车险条款和费率形成机制。

■ 支持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

■ 推动发展

巨灾保险,探索发行巨灾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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