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關注“賬面”更關注“全面”

政府工作報告中一句“將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引來廣泛關注。從民間廣泛提議到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新一輪提高個稅起徵點的靴子,或將落地。

个税改革,关注“账面”更关注“全面”

每一次提升起徵點,都會惠及不少人,但隨著全社會收入水漲船高,優惠面又會不斷縮小,這是一個螺旋上升的過程。7年沒調起徵點,壯大的中等收入群體又有了新的“稅收焦慮”。焦慮就是焦點。這屆兩會上,越來越多的代表委員聊起個稅那些事兒。丁磊委員“曬”了員工賬單,董明珠代表算了家庭教育賬,都關注著個稅起徵點,指向公眾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據財政部統計,2017年個人所得稅同比增18.6%。個稅增速連年跑贏人均收入增長,這一方面說明更多中國人富起來了,個稅稅基不斷擴大,同時也在提示:要實現調節收入的初衷,個稅稅制應該與時俱進。

縱觀歷次個稅起徵點調整,將扣除標準與城鎮居民住房、教育、醫療等情況結合起來考慮,保證普通群眾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響,是確定起徵點的基本考量之一。這一次,則更進一步。“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的新提法,也意味著或將有範圍更大、實惠更多的個稅抵扣。

事實上,一部個稅起徵點的調整史,就是一部中國人逐漸富起來的歷史。1980年,改革開放伊始,個人所得稅起步,當時的費用扣除額標準是800元。但彼時,我國職工月平均工資才64元左右,交稅的主要是在華工作的外國人。到了1993年,國內公民正式開始交個稅,但月薪能達到800元的也不過1%上下。但到了2004年,60%的人月薪達到800元以上,正是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助推了經濟高速發展,也讓個稅改革駛入快車道,才有了2005年、2007年、2011年三輪密集的個稅調整。

這一次,個稅起徵點能提到多少?答案還沒揭曉。根據稅收法定原則,調整起徵點必須進入立法程序,需要科學論證,也會根據徵求意見適當調整。但根據以往經驗,可以確定的是:交納個人所得稅的人群將減少不少。比如2005年個稅調整後,當年徵稅人群減少到26%;2011年,納稅人群降低到7.7%。還可以確定的是:交的稅少了,錢袋子鼓了,消費自然更有底氣。起徵點的提升,將直接刺激消費、拉動內需,也能間接增加對勞動者的激勵,提升就業率。

起徵點的提升,無疑有助於中等收入群體的壯大,但值得重申的是,分好財富的蛋糕,起徵點並非提得越高越好,而應在公平與效率的最優解處下刀。一方面,國家財政與個人財富之間需要平衡,國家財政是全面發展的重要保障,某種意義上講,把稅金花在刀刃上,惠及全體人民,比收稅更為重要;另一方面,為了讓個稅真正起到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的作用,起徵點也需要根據居民收入水平科學理性確定,讓實際經濟福利向中低收入者傾斜。除了調準個稅起徵點,落實個稅抵扣,乃至降低間接稅稅率,都十分重要。

總而言之,財稅體制改革不是解一時之弊,而是著眼長遠機制的系統性重構。更精細地計量公眾真實可支配收入,讓徵稅關注“賬面”,更關注“全面”,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才能有更堅實的物質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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