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教育體系介紹

1 .學前教育

(4-6 )

學前教育的目的是為正規教打下啟蒙基礎。所有教育機構 ( 以幼兒園為主 ) 須遵循教育部教學大綱指南。該教學大綱宗旨是使學前兒童在基本溝通 , 與人交往及其他實際技能方面取得足夠的

成長 , 為進入小學作好準備。

2 .小學教育 (7-12 )

六年制小學教育 ( 一年級-六年級 ) 的目標是全面開發兒童對最基本的讀、寫、算三方面的技能 , 使其掌握純熟。同時 , 竭力培養學生的思考能力和價值觀。在馬來西亞 , 儘管小學教育是非強制性的 , 但適齡兒童的小學入學率在全國超過 99% 。

在公立教育體制下 , 小學可分為兩種類型 :

1) 國民小學--教學語言是馬來語。

2) 國民型小學--教學語言是中文 ( 華小 ) 或泰米爾文 ( 印小 ) 。

馬來語是所有小學強制性的必修課目。英語是所有學校必修的第二語言。在小學三年級期末 , 教育部特設一項小學生成績測評考試 (PTS), 這項測評考試的目的是發現和選拔成績突出的小學生 , 根據他們的智商條件 , 讓他們可以選擇跳過四年級而直接進入五年級。這些優秀生只需五年時間便可完成小學教育。在小學六年級期末 , 學生須參加全國通考 , 即 “小學成績考試” (UPSR) 。

國民小學的畢業生可直接進入中學讀中一。國民型小學 ( 華小或印小 ) 的畢業生須多修一年過渡課程後 , 才能進入中學讀中一。過渡課程的目的是加強學生的馬來語綜合能力 , 以便進入中學後可以適應馬來語教學的要求。不過 , 在 “ 小學成績考試 “(UPSR) 中考取優秀成績者 , 可免修過渡課程 , 而直接進入中學讀中一。一般而言 , 國民型小學的小學教育需 7 年完成。

3 .中學教育

小學畢業後 , 學生將自動升入中學接受 5 年的中學教育。在馬來西亞 , 中學分成兩個等級 :

1) 初中 ( 中一、中二、中三 ) 年齡介於 13-15 歲

2) 高中 ( 中四、中五 ) 年齡介於 16-17 歲

中學教育的目標是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 使學生獲取知識 , 擴大視野 , 提高生活技能。學校著力塑造具有民族意識的教育價值觀 , 最終為學生個人未來終身教育打下堅實的基礎。中學教學大綱是教育部統一規定的教學大綱。

中學使用的教學語言是馬來語。英語是所有學校必修的第二語言。中文和泰米爾文是選修課程。一些中學也引進了其他外語課程 , 如阿拉伯語、日語、法語、德語等。學生在中學除了接受全面正規教育 , 學校也傳授一些專門科目的入門。在初中中三期末 , 學生須參加一項全國通考 , 即“初中成績評估考試” (PMR) 。 PMR 考試不屬畢業考試 , 而是一項檢驗評估考試。因此 , 考試之後 , 所有學生可以升入高中 , 繼續 2 年的高中教育。高中階段的學習實行開放式的教育文憑制度。學生可根據自己的興趣和能力 , 從範圍廣泛的學科中選擇 6 門核心科目來功讀教育文憑。高中課程完成之後 , 學生須參加一項全國通考 , 即 “ 馬來西亞教育文憑 ” (SPM) 考試。

4

.中學延修班課程 ( 中六 ) 或大學先修班課程教育

學生並非自動升入這一學習階段 , 而須根據其 “馬來西亞教育文憑” (SPM) 的考試成績來決定。這一階段的教育是為學生進入本地大學 , 外國大學以及其他高等教育機構或進入社會工作而作準備。該階段的教育分兩種類型 :

1) 中六 ( 上期、下期共 1-2 年 ) 年齡介於 18-19 歲

2) 大學錄取課程 (1-2 年 )

中六的課程主要有學業、技術和宗教三方面的主要內容。學習時間為 1 年半至 2 年。學生經過這個階段的教育後 , 須參加一項中學延修班課程的全國通考 , 即“馬來西亞高級教 育文憑” (SPTM) 考試。該項考試是由馬來西亞考試委員會主辦的 , 其文憑獲英國劍橋大學地方考試特別管理委員會 (UCLES) 的認證。根據這一國際認證 , “馬來西亞高級教育文” (SPTM) 不但在馬來西亞是大學入學錄取資格文憑 , 也被國際上大多數外國大學和專業考試機構廣泛接受為合格的錄取資格及專業應考資格文憑。

與中六延修班課程教育相似 , 大學先修班課程是為進入大學而準備的。這項課程特別為土著學生而設計 , 學生通過這一階段的教育後 , 須參加指定大學的有關考試 , 及格者可被該大學錄取。大學先修班課程分 1 年至 2 年不等 , 取決於有關大學對其指定課程的安排。

5 .高等教育

學生在完成中學延修班課程或大學先修班課程之後 , 即進入高等教育階段。

高等教育階段提供以下的教育課程:

1) 學歷證書課程 (CERTIFICATE)

2) 文憑課程 (DIPLOMA)

3) 學位課程 (DEGREE)

– 第一學位或學士學位 (FIRST DEGREE OR BACHELOR)

– 碩士學位 (MASTER)

– 博士學位 (DOCTORATE)

在當今信息時代 , 高等教育肩負起培養學生在知識、技能、處世、性格等方面的綜合工作能力和競爭能力的重任。當前 , 馬來西亞高等教育界正不斷努力擴大與加強在基礎科學、信息技術、電子技術、製造技術及通訊技術等領域的基礎課程和實用課程。高等教育機構也為各領域的科研開發及諮詢顧問服務 , 提供硬體設施和高學術資歷的科技人才。

本地高等教育機構為實現其科研開發及諮詢服務“卓越中心” 的目標 , 都紛紛加強在信息技術、微電子技術、新材料技術、新制造技術、生物技術、航空技術、能源技術、環境科學與技術以及通訊技術等領域的科研開發活動。

公立高等教育可分為以下四個組成部分 :

1) 學院教育 ( 政府公立學院、教師培訓學院 )

2) 職業技術教育 ( 公立職業技術學院 )

3) 大學教育 ( 國立大學及國立大學學院 )

4) 其他形式的高等教育 ( 遠程教育等 )

馬來西亞現有 10 所地方國立大學 , 1 所國際大學和 1 所高等工藝學院 , 均設有學士學位課程及碩士、博士學位課程。持有 “馬來西亞高級教育文憑” (STPM) 和大學先修班文憑或同等學歷資格者可申請就讀大學。

馬來西亞國立大學主要如下 :

1) 馬來亞大學 Universiti Malaya (UM)

2) 馬來西亞理科大學 Universiti Sains Malaysia (USM)

3) 馬來西亞工藝大學 Universiti Teknologi Malaysia (UTM)

4) 馬來西亞國民大學 Universiti Kebangsaan Malaysia (UKM)

5) 馬來西亞布特拉大學 Universiti Putra Malaysia (UPM)

6) 馬來西亞北方大學 Universiti Utara Malaysia (UUM)

7) 馬來西亞砂勞越大學 Universiti MalaysiaSarawak (UNIMAS)

8) 馬來西亞沙巴大學 Universiti Malaysia Sabah(UMS)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