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居民进入小区不再登记,全面恢复大型商场、批发、农贸市场

中卫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指挥部关于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

的商业活动秩序的通告

(第四号)

中卫居民进入小区不再登记,全面恢复大型商场、批发、农贸市场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前期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工程建设、社会医疗等秩序,有序开放商业经营场所的基础上,现就我市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商业活动秩序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是持宁夏或外省(区、市)防疫健康码(或有效健康通行卡)进入全市各类商业经营场所的人员,经验证绿码、测温正常后一律放行,不再进行登记,进入小区(村)、政务服务中心、金融经营网点、医疗机构、工厂、建筑工地等场所参照执行,为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秩序创造有利条件。查验中若发现持“黄码”“红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要及时向市、县(区)指挥部报告(市指挥部0955-7065383,沙坡头区0955-8810193,中宁县0955-5797093,海原县0955-4011191)。

二、全面恢复大型商业综合体的零售、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但要实行进场进店流量控制,不得销售活禽。加快恢复物流业、零售业、住宿业、酒店业、餐饮业,餐饮场所要采取“一人一桌”“分餐自助”等就餐形式,上述经营场所均要严格限制进店人数,防止人员聚集。全面开放旅游景区和篮球场、文化广场等户外文体活动场所。

暂缓开放电影院、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KTV、洗浴中心、美容院(不包括理发店)等室内经营场所。

三、各辖区政府要履行属地责任,专人专班做好疫情防控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和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经营场所予以关停。各经营主体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员工防护、进场进店人员验码测温、场所每日消毒、严格控制进场进店人员规模等工作,监督进场进店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确保不发生疫情传播扩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卫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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