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住房法”简要解读房地产律师执业技能发展方向


导读: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结束,新华社12月22日发布《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看明年房地产市场新动向》一文,在文章中提及了“住房法”。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提出,促进我国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关键是建立一套长效的让房地产利润平均化的市场调节机制与政府调控机制。未来要在调整我国住房发展内涵和住房发展定位的基础上,推动住房法的制定和出台,推进“让老百姓买得起”的住房政策的法制化。对此,我们从房地产律师今后执业技能发展方向进行简要评述。


至2017年,已出台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可大致分为三大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税费政策以及保障性住房政策。据于标律师团队统计,仍然生效的房地产税费政策约有27篇、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约有10篇,仅上海市2016年一年针对房地产市场就接连出台了3.25“沪九条”以及10.8“沪六条”新政,由此可一窥我国现行房地产调控政策体系规模。所以在此现有政策基础上形成一部较为系统的住房法作为“上位法”作为基础性制度指导房地产调控步调,颇有必要。


虽然住房法最终进入人大立法程序至少还需要几年时间,但是结合上海2016年针对房地产领域进行的“十连环”调控措施进行猜想,若“住房法”发布后,对上海房地产的冲击首当为对房价进行更严厉的调控,其次为协调城市空间布局,保障普通人的住房权利,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届时,房地产律师或能通过上位法的指引,把握房地产调控方向,规避法律风险。同时,通过成文法大框架指引、政策法规补充的模式,能够减轻律师检索案件适用法律法规一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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