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让我签婚前协议,不管什么原因离婚所有财产都归女方,我该签吗?

眼镜看未来


这个问题很多人可能会着重于签不签。其实像这样显失公平,接近儿戏的协议,我个人很怀疑它的法律效力。

但我在这里想说的不是签不签的问题,而是快醒醒吧,兄弟!

你说你们之间还是有感情的。我看到的却是,你对她有感情,她对你却是无情。

常听不少人婚后感叹另一半和婚前不一样了。其实不是别人不一样了,而是那些人自己婚前对对方不时露出的“狐狸尾巴”视而不见。

年轻人谈恋爱时不能只是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更重要的是考察对方的本质和内心。怎么考察?就是要看一些细节和对方的行为。如果总是视而不见,那被骗就是必然的。

你女朋友让你签婚前协议,表面看这只是一纸约定,但实质上透露出了起草协议的人两句潜台词:

对未来婚姻没有信心。

这背后的原因很耐人寻味。可能是原生家庭的问题,也可能是并不太喜欢你(结婚只是勉强),也可能是有近亲属挑唆,也可能是有一些你不知道的过去。善良点可以解释成她对你不放心。更现实点的解释是,她对自己不放心。别忘了,“不管什么原因离婚”也包括了女方出轨,女方欺骗甚至逃逸等等与你无关的因素。

不管这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至少你女朋友认为它是有效的(要不也不会拿来给你签)。她是把这纸协议看成了一把上方宝剑,随时随地悬在你的头顶。如果她对你真有感情,怎么会做这种近似胁迫的勾当?她考虑过你将来的感受吗?

比起婚姻,她更看重钱。

这份协议的核心不是婚姻,而是钱。“不管什么原因离婚”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离婚可以,但钱必须拿来。大费周章地搞份奇葩协议出来的目的,无非就是为了挣到财产。即使房产是一起买的,也可以看成是她出了一半,抛砖引玉,你的那一半才是她真正想要的。不知道你说的“你们还有感情”指的是哪些细节,可就这一件事,我就看到了女方贪婪诡诈的真实面目。

不排除还有一种可能。这协议是别人让你女朋友跟你签的。

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你女朋友是个没主见,智商也堪忧的女人,容易听人摆布。而且你在她心目中的影响力远不如那个背后出主意的人。如果是这样,我还是劝你三思而行。除非你认为自己智商情商双高,足以和你女朋友背后那只黑手斗智斗勇,否则还是不要惹祸上身了。天涯何处无芳草。在婚姻中,一个傻女人往往和一个坏女人具有同样大的破坏力。

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吧,兄弟。


九连环九连环


这个协议你最好不要签,而且我觉得你这场婚姻最好都放弃,这明显的就是女方在挖了一个坑等你掉下去。

你也许会说,这是因为女方太爱你了,担心你们的婚姻将来出现变故,所以给你头上套了一个紧箍咒,让你不轻易的放弃婚姻。这个理由貌似挺冠冕堂皇的,但你仔细想一想就明白,完全经不起仔细推敲。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婚姻很脆弱,离婚简直是绝大多数人在无法维系夫妻关系的时候的首要选择。而离婚的时候,争夺财产更是绝大多数夫妻双方无法避免,女人未雨绸缪不能算错,但是,如果在任何条件下离婚房子都归女方,我觉得这个条件真的是有点太苛刻了。不能不让人怀疑她与你结婚的动机。

当然,如果你足够的爱她,你肯定会愿意毫不犹豫地签下这个协议,当你有所怀疑或动摇的时候。那就证明你对她的走入婚姻的出发点持有怀疑。你对她的爱还不足以胜出对她的疑虑,说明你爱自己更胜过爱对方啊,这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是人之常情。

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就劝你不要签这个协议,因为这个协议对你没一点爱意。


木小木的情感客栈


净身出户条款:他说如果结了婚以后啊,因为是他的缘故,提出离婚他就净身出户,所有的财产都给我。

这是无效条款,为什么?《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含结婚自由,又包含离婚自由,我听不听懂啊,这个净身出户跟婚姻自由有什么关系啊?因为剥夺了他的离婚自由权,他自己承诺说,如果说他违约了,他就净身出户啊,以协议的方式要求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如果朋友的老公提出离婚就净身出户了。那是她老公自愿净身出户,但如果协议不成打到法庭上,这种净身出户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我建议你,比如说签订一份夫妻忠诚条款。有什么区别啊?当然有区别啊,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应该相互忠诚,互相尊重,如果我们签订的是忠实协议的话,那就是符合婚姻法的立法精神,是建立在夫妻双方原有感情基础上的进一步信任。是可以约定自愿接受惩罚的。意思就是说,如果说是签忠诚协议的话,所有的一切都是自愿的,但如果签的是净身出户的协议,那就涉嫌说我剥夺她离婚的自由。


何德何能的何


让她滚(︶︹︺)哼,写个这样的,结婚后谁出轨谁净身出户,看她敢不敢签,不签的话让她滚蛋吧,居心不良,可以录下来曝光,让老实人都知道她是什么玩意


孙文豪12


其实签不签协议书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这种女人一定要离开她。不能和她结婚。

两方面来分析。第一种情况是你们之间没有任何感情。基本上是因为利益关系才在一起。相当于是把婚姻拿来作为买卖。没有真正的感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不会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这是对婚姻认知的浅薄。也是对婚姻文化的有害传播。对婚姻的正确认识严重误解和损害!跟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你根本就无法体会得到真正的两个夫妻生活中快乐。也体会不到因为感情在一起的夫妻的爱与被爱!并且你一辈子都会受制于人。

第二种情况。如果说对方是因为爱你怕失去你才让你签这个协议。那么你也更加不能签。更加不能和他在一起。一旦你签这个协议,你就失去了男人的尊严。你就抬不起头,作为男人没有应有的骨气。你在对方面前永远得不到公平,对待生活会过得很压抑。也许他现在是因为很爱你,但是不能保证以后很多年以后都会一直爱你,都会一直保持这样的感情。假如以后感情出现裂缝出现矛盾的时候,对方就会拿这个协议来说事儿,你可能连反驳的勇气都没有。你的人生太憋屈了。

这种女人不管说处于哪种情况都不能要。重新去找一个真正相爱的人在一起。共同打拼,一起努力。不是为了钱财,而是为了真感情在一起的。相敬如宾,携手到老一起读懂婚姻的真谛。

欢迎评论留言。


睥睨看天下


我想谈一谈自己的两点看法,供这位朋友参考:

第一、如果女方根本不爱你,用不着跟你签婚前协议,就会直接了当拒绝你。如果女方真的爱

你,也许用婚前协议考验你;你可以理直气壮,用坚决不签予以“还击”,这样就会考验出女方对你是否有真情实意。

第二、如果女方真的是爱财不要命、心术不正的女人,这种女人穷人娶不起,富人不敢娶;世上没人要的女人,只配做终身剩女,孤独老去。和这种女人,根本没有什么婚前协议,更没有男人““要不要签”的问题。

年轻朋友,你说呢?


善水翁


我是女的,不建议签。女人的安全感更加应该靠自己去奋斗,而不是靠剥削男性配偶来实现。这种人应该敬而远之。


服服服囧的呼唤


我感觉这个协议应该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但是,它却是影响双方感情,打击男方自尊心的一种非常恶劣的做法。

这样的女人,这样的协议真的让人难以忍受。尤其它的规定——不管什么原因离婚财产都归女方——更是毫无道理。

所以按道理,这种协议是坚决不能签的。但是具体怎样拒绝,还是不拒绝这需要你自己认真思考谨慎做出决定,毕竟你们是有感情的。

如果按我的想法,你首先要对她这种做法提出抗议。要指责她这种做法有什么目的,要叫她明白你也是有自尊的,要让她知道这种做法是严重伤害你们之间的感情的。

也许你这样责问,会引起你们之间的冲突,但是如果她真的爱你是不会因为你指责而不和你结婚的。如果她真的爱你也应该为你着想的。事实上爱情就该互敬互爱,互相尊重。夫妻过日子更应该是平等的,不能谁想压谁一头,通过这件事让我看到你们之间有不平等的现象存在。

当然,在当今男多女少的大环境下,男人在婚姻方面相对处于弱势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如果你的条件不是很好,如果你还非常想和自己的女朋友结婚的话,你可以策略的对待这件事。

你首先弄明白你们之间签订的协议具有多大的法律效力,其次你尽量多的保留你为组建这个家庭所投入的资金和物质多少的证据。没有办法,谁让摊上一个心眼多而又坏的女朋友来,不你得不为以后打官司做好准备。

这是我的回答,对你仅是参考,至于怎么做,还需要自己拿主意。


占礼杂谈


如果双方都有各自财产话应该应予公证(这是为双方好)。如果一方签署婚前协议将财产归并一人名下话这婚就不要结了,赶紧各走各的路


徐宁训


反客为主,爭取主动,在她未开口之前你就拟定一份协议书内容是;婚后她的工资卡要上交给丈夫,每月只能在丈夫手中领取定额月规钱(零用钱)婚后如想离婚,你只能带走属于你的工资卡里的所有存款钱,夫妻一场好聚好散故送你一本夫妻生活指南。无本万利的事那是童话。我想她看后肯定觉得,买卖不成情义无,看走眼。强中自有强中手,算了,甘拜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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