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馬爾喜歡彩虹過人,過人前,防守方面對進攻方,球在兩人之間,此時防守方觸球就能使球改變運動方向,基本上就防守成功。此時的進攻方如果要過人就無法護球。彩虹過人時進攻方向前跑,防守方要180度轉身,幾乎肯定要比進攻方慢,進攻方在接球的時候能完全把防守方甩在身後。防守方就算轉身極快,面對的也只能是進攻方後背,這種情況等於進攻方已經把人過乾淨了,防守方要想幹擾,要同時具備好幾個條件,他得比進攻方跑得快,追上對方。他得從進攻方某一側繞過去。對方還能通過位置優勢護球,不讓你繞過去形成干擾。這就太難了,所以防守方要解決的是你在進攻方正後方怎麼防守的問題,這幾乎是最難處理的問題。
比賽場上,除非是真的惱怒(一直被侵犯等等)才會進行報復性過人,只為過了他,羞辱他。而一般正常情況下,過人都是為了下一步行動,去為進球,創造更好的機會。彩虹過人只是一個過人的方法,如果說這個是羞辱性的過人方法,他體現在哪,他那裡不實用了。內馬爾他球性好,對用彩虹也有把握,這個也漂亮,這對於崇尚漂亮足球的巴西人來說當然也是首選。彩虹說破天,也只是過人方法,只是人云亦云,自己在場上做不成,就黑彩虹,說是侮辱人的動作。
同樣的技術動作,在不同人的腳下有不同的效果。對別人來說效率不高,但是內馬爾每次用的時候,對方都要靠犯規才能攔下他。我尋思著也沒人說效率高吧,絕技之所以是絕技,就是因為會用的人少,用好的人更少。他又沒有豎中指,也沒有裝逼失敗,人家有能耐用好,別人有本事防住那沒話說,那防不住人家的招是自己沒本事,咋就可以說人家裝呢,沒有實力的叫裝,有實力的那叫本事。
就算人家花裡胡哨用這個來炫技,那就拿出正兒八經的方式破他招,拿的出來?要麼犯規,要麼等人家犯失誤,要麼就讓人家把球帶過去唄。如果我是防守一方,被他這樣帶球過去我心裡確實不舒服,畢竟我防守失敗了,但我應該心服口服的,別人能用這個過你是人家的本事,即使是裝,那我也會喊聲牛逼啊哥,666。承認別人優秀確實很難,但你不得不承認,人家已經用實力告訴你了。
彩虹過人被罰真的是足球的悲劇。 就如喬丹明明可以後仰跳投,但是卻在空中360°轉身,再胯下,拉桿,扣籃,做完這些後,對手上來了把喬丹干了,裁判給了喬丹犯規,並說喬丹是不尊重對手。 如果這就是籃球,NBA就沒人看了。如果彩虹過人反而被罰,那麼那樣的足球就只有無趣。彩虹過人我覺得沒錯,技術沒錯。內馬爾被針對主要是這人有問題,本身被吹世界第三,足球王國頭號球星,世界第一身價,更關鍵是沒啥拿出手的成績,本土世界盃還被幹個1比7,這都還好,能力如此沒辦法,最惹人恨是內馬爾假摔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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