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有條不紊,案件辦理井然有序

近日,烏拉特前旗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案件中,因案情複雜,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為保證案件質量,辦案人員嚴格按照最高檢《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在做好防護、消毒、測溫等防範措施後,在旗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訊問,訊問時辦案人員與犯罪嫌疑人保持安全距離且均佩戴口罩,有效預防飛沫接觸交流;在犯罪嫌疑人看訊問筆錄時,由駐所檢察人員從中遞交;簽字時,由駐所人員提供安全使用筆,全程與犯罪嫌疑人無接觸,辦案人員確保了訊問安全。

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間嚴格貫徹最高檢精神,妥善處理好辦案與防控的關係,做到疫情防控與依法辦案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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