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涉疫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近九成

日前 , 吉林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 , 通報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辦理情況。記者從發佈會上獲悉 , 截至 3 月 15 日 , 吉林省檢察機關共辦理涉疫情刑事案件 119 件 162 人 , 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涉疫情刑事犯罪 118 件 161 人 , 目前 , 該省檢察機關在辦涉疫情刑事案件認罪認罰適用率為 87.27%。

疫情發生後 , 吉林省檢察院第一時間成立 " 應對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 強化對下指導 , 要求各地檢察機關用足用好法律政策規定 , 依法、準確、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 通過全面提前介入 , 辦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有效實現了快捕快訴。" 吉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曾天介紹說。

3 月 5 日 , 吉林省檢察院印發《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復工復產的實施意見》, 提出加強對重點案件的指導和督辦 , 把提前介入的重點放到在當地有影響的案件和重大、複雜、敏感案件上 , 同時再次強調 , 對妨害疫情防控的案件要依法充分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涉嫌犯罪的企業經營者和其他工作人員 , 如自願認罪、真誠悔罪、積極賠償 , 並取得被害人諒解、達成和解 , 社會危害性不大 , 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 , 堅決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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