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註冊首現隱瞞產品創新屬性,監管層向公募基金提三大要求

公募基金產品分類註冊機制建立剛滿5個多月,便有公募基金在基金產品註冊申請材料中,因涉嫌隱瞞創新屬性,被相關證監局責令整改。

3月20日,證監會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下發了最新一期機構監管情況通報,在這篇名為《落實機構主體責任、強化產品合法合規內部審查》的文件中,通報了公募基金產品申報中存在的不合規現象:某基金管理人在某債券型基金註冊申請材料中,將不屬於公募基金法定投資證券品種納入投資範圍,但在產品核心要素表“是否存在創新屬性”一欄中未作明確標註,涉嫌隱瞞創新屬性

經核查,該基金管理人在註冊申報材料中增加產品創新要素但未如實標註,隱瞞產品重要信息,違反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簡稱《運作辦法》)第8條相關規定。

最終,相關證監局依法對該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同時對產品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經理、督察長等相關責任人員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談話等行政監管措施

為進一步推進簡政放權,釋放行業發展活力,2019年10月起,證監會決定開展公募基金產品註冊機制改革優化工作,對不同基金管理人申報的常規產品適用差異化的註冊流程,分為快速註冊和常規註冊兩類。

其中,適用快速註冊機制的基金管理人合規風控需滿足總體監管要求、單類產品中長期業績較為突出;適用產品範圍包括主動權益類、被動權益類、混合類、債券類四大常規產品,不包括含有創新屬性,需宏觀審慎管理的基金產品。

納入快速註冊程序的常規產品,原則上取消書面反饋環節,大幅提升註冊效率,權益類、混合類、債券類基金註冊期限不超過10天、20天、30天,比原註冊週期縮短2/3以上,遠低於法定6個月的註冊週期。

對未納入快速註冊機制的常規產品,證監會將進一步規範產品註冊流程,常規產品採取滾動申報方式,權益類、混合類、債券類基金註冊週期原則上不超過30天、40天和75天。上述改革措施推出後,常規產品註冊效率提升約1/3。

按照《運作辦法》規定,申請材料自被行政受理時點起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相關中介機構即需要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通報指出,從實施情況看 ,大部分基金管理人合規意識較強,產品申報材料質量良好,但也有個別基金管理人存在申報材料合規性審查不嚴、隱瞞產品創新屬性等問題。

對此,監管在通報中提出三項具體要求,是強化內部控制,建立健全合法合規審查機制;二是完善質量控制機制,嚴把申報材料質量關;三是科學理性申報產品,不斷提升主動管理能力。

關於強化內部控制,建立健全合法合規審查機制。監管要求,基金管理人嚴格對照《基金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基本要求和一系列配套規則的具體規定,建立覆蓋產品設計研發、募集運營全流程的合法合規審查機制,明確內部職責分工以及監督、問責、風險處置機制,確保基金管理人歸位盡責。

關於完善質量控制機制,嚴把申報材料質量關。監管要求,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基金產品申報質量控制制度和流程,加強產品設計,完善內部論證,切實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義務,如實標註創新要素,確保註冊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不得存在差錯、遺漏、誤導性陳述、隱瞞產品創新屬性等問題

關於科學理性申報產品,不斷提升主動管理能力。監管要求,基金管理人應緊緊圍繞服務實體經濟和大眾財富管理科學設計基金產品,始終堅持專業投資、長期投資、價值投資理念,合理佈局產品線,切實提高產品生命力,杜絕盲目、跟風申報產品。持續提高誠信合規風控水平及投研能力,著力提升產品中長期業績,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通報稱,各基金管理人應增強合規意識,加強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建立健全覆蓋基金產品全生命週期合法合規審查機制,嚴格落實註冊申請材料審查主體責任,著力構建誠實守信、穩健經營、專業管理的行業發展生態。

下一步,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將持續加強基金註冊申請材料抽查審查,一旦發現重大差錯、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重大遺漏等問題,將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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