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後退錢給被害人≠一筆勾銷!

劫匪搶劫逃跑後又返回犯罪現場

要求將所搶財物全部返還受害人

奇葩理由讓民警哭笑不得


案情回顧

男子為搶劫,進入超市與店員假意進行攀談,十幾分鍾後拿出刀脅迫店員將窗簾拉上,並拔掉超市內的電話線,關閉超市門頭燈,脅迫店員先後向其轉賬2297元后,離開超市。

令人驚訝的是,男子在離開不久後又返回超市,與店員協商將所搶欠款以現金的方式還回,並要求店員不要報警。店員偷偷向其母親發短信,請母親代為報警。在男子從銀行取錢回超市時,民警將其抓獲。在訊問該男子時,男子交代因其只搶到了2000餘元,與原定搶劫2萬元目標相差過大,因2000多元坐牢不划算。

那麼問題來了

把錢退回去就不構成犯罪

就不必坐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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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普法 || 搶劫後退錢給被害人≠一筆勾銷!


微普法 || 搶劫後退錢給被害人≠一筆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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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搶劫罪來說,所得財物多少並不影響本罪構成,只要使用暴力手段並當場取得財物即構成該罪。視頻中,男子將財物還回給被害人,這一行為僅對他的量刑產生影響。

微普法 || 搶劫後退錢給被害人≠一筆勾銷!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請勿以身試法

部分視頻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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