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爭議,找“中心”——臨漳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掛牌成立

3月24日,臨漳縣舉行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揭牌儀式,縣長劉濤出席並講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盧相文主持,副縣長、公安局長宋會仁,縣法院院長郭付林及檢察院檢察長晏金紅出席儀式。

有爭議,找“中心”——臨漳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掛牌成立


有爭議,找“中心”——臨漳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掛牌成立


有爭議,找“中心”——臨漳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掛牌成立

劉濤在講話中指出,我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的成立,標誌著法治臨漳建設邁上了一個新臺階,不僅有利於人民群眾高效便捷解決行政爭議,更是新形勢下創新解決矛盾糾紛的創新平臺。法院和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要服務全縣大局發展。要提高政治站位,努力適應新時代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新要求,藉助互動平臺,提升化解矛盾糾紛能力,服務全縣發展大局,營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要充分發揮中心作用。依託中心成立,切實把定分止爭職能和行政機關的社會管理職能有機結合,打造行政案件多元化解示範樣板。要凝聚化解強大合力。縣依法治縣成員單位要積極配合,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爭議化解、行政訴訟協調對接機制,形成化解矛盾的強大合力,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


有爭議,找“中心”——臨漳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掛牌成立


有爭議,找“中心”——臨漳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掛牌成立

哪些行政爭議可以進行訴前化解呢?

據瞭解,設立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就是將行政管理、複議、訴訟、執行中的行政爭議一併納入化解範圍,主要負責化解的案件範圍包括12大類,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行政機關之間的涉訴行政爭議案件,涉土地徵用、治安處罰、道交處罰、土地登記、房屋登記等涉訴行政爭議案件,涉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確認案件等。


有爭議,找“中心”——臨漳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掛牌成立

行政協調化解的工作流程是怎樣的?

案件進入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經化解達成化解協議的,法院審查確認後,根據化解協議製作行政調解書;對不適於製作行政調解書的,動員原告撤回起訴;對化解期限內不能達成化解協議的,終止化解,流程結束,符合立案條件的,正式立案審理。

來源雲端臨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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