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頭痛與視覺症狀

偏頭痛與視覺症狀

偏頭痛通常開始時為隱約疼痛,逐漸變為搏動性疼痛,活動時加重,還可從一側轉至另一側,累及頭前部或整個頭部;對光線、噪音或氣味敏感,包括閃輝、視物模糊。

大多數患者頭痛持續約4個小時,但嚴重者可持續超過3天。偏頭痛的發作頻率因人而異,大多每月2~4次發作,但也有患者每間隔幾天就會發作一次,也有患者一年僅發作1~2次。

先兆是發生偏頭痛之前或者期間的神經系統症狀,表現為視覺異常,有時也為感覺異常、運動或語言障礙。視覺先兆是最常見的一類先兆症狀,患者眼前可能出現閃光、暗點,甚至視物模糊或視力喪失,典型可見“之”字形、波浪線狀閃光,並逐漸向四周擴展。

症狀

典型病例為單側,有時為雙眼後或整個前額部搏動性頭痛,伴有噁心、嘔吐、情緒改變,乏力或畏光,視功能紊亂,包括閃輝(多呈鋸齒形),視物模糊,或是在偏頭痛發生前有持續15~50分鐘的視野缺損。 偏頭痛發生前通常有先兆,神經科體徵可為陽性,

家族史常見,在兒童時期有暈動病或週期性嘔吐,兒童偏頭痛可表現為複發性腹痛和不適,其中60%~70%為女孩。

大多數偏頭痛患者頭痛會轉移至另一側,位置總在一側的患者會發生更嚴重的頭痛。

密切注意症狀出現的順序:若頭痛先於視覺症狀出現,多見於顱內動靜脈畸形,伴腦內佔位性病變,或局灶性癲癇。

體徵

通常無,併發性偏頭痛可有永久性神經科或眼部的陽性體徵。

病因

腦部小血管舒縮功能調節障礙。

國際分型

(1) 無先兆的偏頭痛(普通偏頭痛,佔80%):持續4~72小時,單側,搏動性,中至重度疼痛,活動時加重。 伴噁心、嘔吐、畏光、恐響症。

(2) 典型視覺先兆的偏頭痛(典型偏頭痛,佔10%):完全可逆的視覺症狀(可見閃光、點或線狀閃爍,視力下降),或完全可逆的感覺症狀(比如麻木、針刺感)。 症狀緩慢發展大於5分鐘。 每種症狀持續5~60分鐘。

(3) 無頭痛的視覺先兆型偏頭痛:患者有典型的視覺先兆,但無伴隨的或隨之而來的偏頭痛。

(4) 家族性或散發性偏癱型偏頭痛:有如上先兆的偏頭痛伴隨運動障礙,其一、二級親屬多有類似病史,散發性患者常需神經影像學檢查。

(5) 視網膜性偏頭痛:完全可逆的單眼視覺症狀,閃光感、暗點或盲,伴隨符合偏頭痛定義的頭痛,應做些檢查以排除導致短暫盲的其他原因。

(6) 基底動脈性偏頭痛:與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的症狀相似。

伴隨或誘發因素

口服避孕藥或其他激素;

青春期;

懷孕;

絕經期;

食物中含酪胺或苯丙氨酸(如過期的牛奶、酒、巧克力、腰果、硝酸或硝酸鹽,味精、乙醇);

疲勞;

精神壓力;

強光刺激。

鑑別診斷

參見《同仁眼科手冊》第2版,“頭痛”章節。

診斷過程

(1) 病史:有助於診斷。

(2) 眼及神經系統檢查包括屈光檢查。

(3) 行頭顱CT或MRI掃描的適應證:

1) 非典型性偏頭痛:經常位於同一側的,發生順序不同的偏頭痛。

2) 併發性偏頭痛。

(4) 除外未經控制的高血壓或低血糖:低血壓性頭痛常因緊張或疲勞而誘發。

(1) 避免可誘發偏頭痛發生的因素:如停用避孕藥,戒酒和避免食用可誘發偏頭痛的食物,減輕壓力。

(2) 矯正屈光不正。

(3) 對於經常頭痛的患者,發作時可服用藥物,越早越好。

1) 初始治療:服用阿司匹林或非甾體抗炎藥。

2) 進一步治療:當初始治療失敗後,可使用麥角酰胺或舒馬普坦(sumatriptan)。 應請神經科醫師治療。 頭痛持續超過24小時後,可適當服用糖皮質激素。

隨訪

一般在4~6 周後複查,以評價療效。

偏头痛与视觉症状

本文內容摘編自《同仁眼科手冊》第2版

主編:徐亮,吳曉,魏文斌

偏头痛与视觉症状

北京同仁醫院眼科已有百餘年的歷史,是我國重要的眼科中心之一。經過一個多世紀的發展,同仁醫院眼科形成了既具有自己特色又兼具普遍意義的系統常規。本書是同仁醫院眼科數代醫務工作者臨床經驗及科研成果的總結。第二版仍堅持簡明、實用的原則,吸取近年來眼科學新的知識與成果,在第一版的基礎上進行了適當的補充與修改(如增加了部分實用技術、影像診斷學進展,每大類眼病開篇處還增加了診斷、鑑別診斷要點等)。本書適合各級眼科臨床醫師及科研工作者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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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出版社賽醫學(sci_med)

科學出版社醫藥衛生分社訂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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