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苏东坡们的无底深渊

嵇康,字叔夜,沛国铚(今安徽宿县西)人,世称奇才,美词气,有风仪,出身寒微,后与曹魏宗室结亲,官拜中散大夫,人称嵇中散。他生活的年代,正值曹魏政局动荡,风云变幻时期。曹氏名义上是魏国万乘之尊,但实际上军政大权尽落司马氏之手。嵇康痛恨司马氏专横跋扈,有蓄谋问鼎之嫌,又身为曹魏皇亲,言语行为卷入国权朝柄之争获罪就顺理成章了。

司马氏以大力倡导礼教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并准备以“禅让”形式夺取皇位,嵇康则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对礼学儒士,疾之如仇。他在答友人山涛的书信中公开阐明自己态度,言论流传开来,深遭司马氏忌恨。后来司马昭因其它事情找了一个借口,下令将嵇康下狱处死。言论放荡,非毁典谟,就是获罪的真是原因。

嵇康遇难时年仅39岁,正当创作盛年。在文学方面,他以散文见长,代表作《与山巨源绝交书》已经成为千古佳作;他的四言诗写得也很好,风格俊逸,志趣高洁,摆脱了《诗经》的藩篱。嵇康与同时代的著名文人阮籍、何秀、山涛、阮咸、王戎、刘伶并称为“竹林七贤”,在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嵇康还酷爱和精通音律,弹得一手绝妙的古琴,尤其以《广陵散》曲闻名于世,写有《琴赋》一文。相传嵇康受刑之际,仍然不忘琴瑟之趣,向行刑官索要一把古琴,面色从容,徐徐弹奏。曲罢哀叹:《广陵散》于今日绝矣!闻讯而至的3000太学生拜服当场,请以为师。

一代文豪,音乐巨匠,就这样含恨而死。禁锢人们思想,所给中国文化带去的损失,要远远超过一曲《广陵散》的消亡。

宋代大文豪苏东坡,也曾险遭大祸。宋太祖赵匡胤缔宋至苏轼之时,已历百年,国家积贫积弱的形势逐渐形成,冗官冗兵致使朝廷入不敷出,叠床架屋的机构设立,让庞大的国家机器运转近于失灵。以王安石位代表的开明改革派,预感到了朝廷的危机,提出变法的主张,收到继位不久的宋神宗的支持。苏轼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社会各项制度发生巨变的时期。从公元1069年开始,宋神宗施行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疫法、均输法等新政。

当是苏轼34岁。他21岁时考取进士,才思敏捷,胸怀大志,当过主簿、签判等一类的地方官。十几年间,对时政多有议论。在人际关系上,由于和司马光未收的保守派来往密切,继而对王安石变法持激烈的反对态度,发表了很多不同于革新派政见的诗赋文章。这些诗文也就成了朝官排除异己,媚上谀君的把柄。

他们指摘苏轼常有影射朝政的语言,愚弄朝廷,妄自尊大,怨谤君父。监察御史们对照宋神宗施行的各种改革措施,列举苏轼的有关诗句,罗织罪名。皇帝发钱给贫民,苏轼诗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严明法律,试使官吏,苏轼又诗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钟无术;施行水利法,东坡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鹵变桑田;严厉禁止私盐,诗曰: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无食盐。言官们更举出: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难有蛰龙知,进谗言:陛下英明盛世现在如飞龙在天,苏轼却求地上的蛰龙,是不臣之心啊。于是苏轼被捕下狱,预置之死罪。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乌台诗案”。所谓乌台,即为御史府,古代专门为弹劾参奏百官的皇权机构。

苏轼入狱影响极大,朝野震动,上下为其说清通关者不乏其人。宋神宗鉴于苏轼的社会名望,最终没有给他过分的制裁,只是降职贬官,不准留居京城。但是宋神宗严厉惩处了从朝廷到地方一大批官吏。凡是平时和苏东坡有诗词往来者,私人关系亲密者,为之说情请命者,皆治罪。应天府通判、苏轼的弟弟苏辙,知亳州曾巩,端明殿学士司马光,著作佐郎黄庭坚等等,都被处罚谪贬。

作为“乌台诗案”的主犯,44岁的苏轼系狱四月,饱尝磨难,精神受到打击和摧残,对仕途心灰意冷。他后来在一首诗中描绘自己出狱的心情:嗟予与子久离群,耳灰心冷百不闻。若对青山谈世事,当须举白便浮君。忌谈国事,避讳政治,成为苏轼信奉的信条。到任黄州后,苏东坡每日与田野相混,游历翠竹山水,筑室“东坡”,自号东坡居士。

文章写得漂亮,但是满纸哀怨愤恨,妄评朝政,被处理都异常严厉,株连之广远远大于一般的刑事案。因言获罪的惩处和古代律法、也是流传至今所谓的“十恶不赦”相等同,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至于所写的诗文结集被定义为禁书之后,销毁刻版,焚烧卷册,根绝流传,则自不待言。清朝“庄史案”和“南山集案”,堪称是这几个方面的集大成者。

古代文人有为前朝修史的习惯,不仅官方,民间也蔚然成风。萃集旧闻,广征博引,议论兴衰。顺治年间,浙江庄廷鑨,家世殷实,酷爱历史,后因病目盲。他的家与前明相国朱国桢为邻。朱国桢曾经辑录明朝公卿大臣的状疏奏章,草拟了《明史概》一书,围成而卒。庄廷鑨以重金购买书稿,招揽了一批文人续写,加上了明天启和崇祯两朝的国事,题写名曰:《明书》。书成而病故。他的父亲庄允城非常悲痛,就将全书刊行发表于世,以纪念庄廷鑨,了全他生前志向。

《明书》其实由明朝人士撰写,完成于清初,所以清朝在关外以及入关后与南明、李闯的战争诸事,都写得比较直接,没有考虑朝廷的禁忌,甚至流露出恋旧之情。比如称清太祖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

,大书特书南明“隆武”、“永历”两遗朝建都等事迹。

该书刊行不久,浙江某县县令吴之荣因贪赃枉法遭罢官回乡,看到这本书如获至宝,挟书敲诈庄允城未果,吴之荣进京告发,终酿成大祸。这后来的故事,金庸先生的《鹿鼎记》叙之甚详,引人入胜又为受难者们徒生悲怨。

庄史案从顺治始发,到康熙二年结束,历时两年,共计72文人被戮,发配充军数百人,株连之广,手段之严厉,整个江南为之震慑。

作为清朝建国以来第一大“文案”,庄史案以诬告敲诈起衅,首告者受到清廷重臣赏识,官至右佥都御史,从一个被罢的七品县令,一跃而成正四品大员。由此清初年间,社会广开高密攻讦之风,有恃无恐,为中饱私欲,寻章摘句,陷害诬告,大批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文案”不断。

康熙五十年,清统治已近七十年,国泰民安,宇内升平,但是清廷仍然忧心忡忡,丝毫未放松汉人不满情绪的警惕,只言片语也要严惩不贷。有御史参奏翰林院编修戴名世,说其所著的《南山集》颇多逆词悖文,引起康熙帝重视,明令严查。

《南山集》是一部文集,由戴名世的门生尤云鄂,将平生所抄录的戴氏诗文百余篇汇编而成,康熙四十一年付梓刊行。经查《南山集》中确有不少怀念明朝的恋旧心结,激励倡议修南明史,宣扬南明诸帝僻处一隅、抗清继统的事迹,总结成败得失教训。又对顺治礼部尚书方孝标的《滇黔纪闻》多方考证,认为记述确核,符合历史真实情况。殊不知方孝标是受江南科考案牵连,被赦入云南,接受吴三桂封官时期写出的《滇黔纪闻》。戴名世如此做法当然被严厉治罪。方孝标已故,其子及家属,戴名世和其家属,为书作序的人等,一并入刑狱大牢。三法司堂轮番会审一年有余,供词前后五次呈阅给康熙,成为世所瞩目的大案。刑部等衙门经过商酌,最终拟罪定刑极为惨烈,康熙恐牵连太众而生乱忧郁良久,最终决定破例从轻发落,受牵连全活者三百多人,仅戴名世一人处斩,方氏、戴氏一族皆宽免治罪。

读书人有自己局限性的一面,有读死书、认死理的固执,有自命不凡、妄议国事的自以为是,有文人相轻、互做倾轧的卑劣,但是,绝大多数读书人还是有报国志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有忠君思想的。千百年来,一大批文学家、思想家和有识之士,用自己的笔和纸发表了不同见解,并非完全以针砭时弊为宗旨,更多只是无意的冒犯,即遭无情棒杀。但是从皇权敏感或者敏锐的嗅觉角度来说,它要碾碎一切不轨之念,不能给外部敌人和统治阶层内部不臣势力任何机会。这样,读书人即使登上了月旦评,面临的也是无底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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