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至縣委十四屆常委會召開第122次會議


3月24日,樂至縣委書記文勇主持召開縣委十四屆常委會第122次會議,聽取關於樂至縣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的情況報告;審議《縣級領導、縣級部門(單位)、鄉鎮(街道〕遍訪貧困村、貧困戶工作方案(送審稿)》。縣委副書記、縣長彭玉秀,縣委副書記、陳毅故里景區管理委員會(陳毅紀念館)主任(館長)劉強出席出席會議;縣政協黨組書記吳琪列席會議。

樂至縣委十四屆常委會召開第122次會議

會議強調,樂至是乾旱地區,水對樂至人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飲用水安全問題,縣委、縣政府一直高度重視。全縣上下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堅持標本兼治、長短結合,綜合施策。要全面排查汙染源,將汙染點、汙染源、排放口再做全面清理;隨時動態更新問題臺賬;落實整治措施,再梳理,形成工作任務清單;明確牽頭責任單位,劃定工程實施的完成時間節點。要做好面源汙染,在一級保護區內全面禁養,除了一級保護區以外的地方,只要在水庫積雨面內地方,都要做結構調整,原則上不搞養殖。要抓緊截汙排汙,特別是上游有場鎮和大型養殖場的,要確保每個排汙口都不能直排。要全面加強行政執法,形成高壓態勢,依法嚴管、嚴控,抓典型、搞打擊。要全面壓緊壓實責任,形成部門主管、鄉鎮主責的齊抓共管態勢。要全面加強保障,財政要預算好、安排好、調度好資金,確保飲用水保護所需。

就做好縣級領導、縣級部門(單位)、鄉鎮(街道〕遍訪貧困村、貧困戶工作,會議要求,各縣級領導、縣級部門(單位)和鄉鎮(街道)要真正沉下去開展遍訪,查實情、出實招、求實效,要嚴格落實中央“基層減負年”相關要求,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十項規定,輕車簡從,不搞層層陪同,切實減輕基層負擔。部門一把手必須掛帥領銜,率先帶頭,率先聯繫;各鄉鎮(街道)和相關縣級部門對反饋的問題,要及時專題研究,深刻剖析根源,切實抓好問題整改,確保所有問題在6月底前全部清零銷號。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宜。

在家的縣委常委出席會議,部分縣級領導及縣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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